閨蜜發來消息:剁手了嗎?
我看著空蕩蕩的購物車,回道:沒什么好買的。
突然發現,成長其實就是很難再輕易對什么事情感到興奮。
小時候最喜歡的就是過年,新衣新鞋新的一年,喜歡空氣中彌漫的火藥味和清晰的吸一口就涼到肺里的冬天的氣息。
前幾年還熬著大夜,等著00:00的出現,跟寢室好友一起瘋狂把手機屏幕戳穿,哈哈大笑曬著訂單,好像我才是這個節日的主體,好證明自己對于這個世界有著強烈的參與感。
我問閨蜜:你不是心儀那件衣服好久了,怎么沒買?
閨蜜淡淡地回復:沒有喜歡的人,買了新衣服穿給誰看?
是啊,很多事情可以通過努力得到很好的結局,但有些事注定了再努力也不會有結果。
有些事情有選擇的資格,可有些事情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
喜歡一個包包,一件精致的裙裝,如果想得到,你選擇去努力工作賺錢,就有資格得到。
可喜歡一個人,如果他真的不喜歡你,任憑你拼盡全力奮不顧身也不會得到想要的自然萌發的喜歡。
也許經過努力后你可以得到,但那個努力的過程已經附加了更多的極其自我的暗自忖度的心酸。
于是在一起后你會無意識地刻意提醒他要時刻謹記你單戀時的痛,要加倍疼惜你。一旦發生爭吵,沖到腦海中的一定是曾經獨自一人一邊心痛一邊咽下眼淚默默努力的隱忍,隨著舊傷一同剝裂的心,一遍遍提醒著自己,愛情憑什么這樣不公平?
見面之初如若不平等,愛得傾斜,那么即使通過努力后得到,也有別于你最初想要的那份僅僅喜歡你這個人而萌發的天然的喜歡。
11.11最想買的不是衣服、包包、首飾。
最想買的是愛情。
想買一個人,買一個自己很喜歡的人,同時也很喜歡很喜歡自己。愛的程度很默契,不多不少恰好惺惺相惜,足夠不離不棄。
想買一份愛情,一份單純美好,和他在一起就無比安心與世無爭的愛情。沒有任何其他因素可以左右這段感情的走向,不需要刻意下定什么決心,開始的那刻就沒想過要放棄。
可誰都知道,這世界上唯一買不到的也是愛情。
刷到一條朋友圈:
如果我沒有很多愛,那就要有很多錢。
我們都是庸俗的人,愛情不能夠帶給你幸福感和安全感,那就用錢來填補人生的欠缺和空虛。雖然你明明知道即使有再多的錢,仍然還會渴望身邊有那樣一個人,就算他不在身邊,但心里明知他的存在,就能給自己一份無與倫比的滿足感和能量值。
前不久,周杰倫演唱會刷爆了朋友圈。
歌迷說,前男友也在現場,鏡頭拉近一點,讓他老婆知道我有多美!
有人說女孩的行為霸氣側漏,對待前男友就要這樣。
可感情無論走到哪一步,仍能讓你有想要喊話前任的沖動,那一定是因為你還沒能忘記他。
從這一刻起,你就已經輸了。
因為對不起,他早已經move on。
你是否開心快樂,你過得好與不好,早就不是他關心的事情了。
愛情就是這樣莫名其妙,你哪里都比現任好,更漂亮、身材更好、更有能力、更賢惠更知書達理,但他最終還是喜歡了她。
于是當心里還住著一段沒能忘記的感情,當你站在現任面前,無論外表有多么趾高氣昂,內心還是會敗下陣來。
她真的沒什么好,也絲毫不值得你羨慕,可唯有一點讓你氣勢全輸的是——
你贏得了全世界,卻輸給了她。
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事,大概就是感情了。
無論你多么高傲,多么富庶,還是會在喜歡的人面前低下昂貴的頭顱,忘掉自尊。
無論你多么叱咤風云、雷厲風行,只要她不喜歡你,你就沒辦法拿她怎么樣。
可是換一個角度想想,這大概也是感情最公平的樣子了。沒有任何外力可以產生作用,唯有愛情本身的發生,就是這樣簡單明了,無法更改、不容偽裝。
也唯有品嘗過愛情中的痛苦、快樂,才會明白為什么那么多人愿為它死生往復。
如果愛情可以販賣,該有多好。
我們都可以買一份屬于自己的愛情。
無關欲念,無關世俗,只是很想有那么一個人,永遠陪在身邊。只是很想擁有那么一份感情,永遠不會失去。
很高興你會來,也知道,你一定不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