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對流浪的意象認知是出于《三毛流浪記》。舊時期的中國,戰爭紛亂,山河破碎,人民背井離鄉。三毛就是這個時期下,被戰火荼毒遺留下的孤兒。沒有了親人,沒有了家,孤苦無依的他開始了流浪生活。這是一個悲哀的故事,‘流浪’也是一個哀傷的字眼。
而現在,流浪,是一個很灑脫的詞。
最愛讀臺灣作家三毛的文章,她的作品就是她一生的寫真集。她從內心酷愛流浪,從一個城市去到另一個城市,從一個國家飄洋到另一個國家,走過山林,住過沙漠。只因,心有了棲息的地方,安定下來,不再流浪。可,老天奪走了她的愛人,心又開始漂泊。她說,心若沒有棲息的地方,在哪都是在流浪。
曾經無比艷羨她那顆勇敢的心,走南闖北的經歷。一度吸引著我那顆蠢蠢欲動的心。最近又愛上了讀舒國治,《理想的下午》,《流浪集》這像是一種慵懶文學,跟隨心意,或睡,或吃,或閑逛,或僅僅是走路,站立仰望天空。生而為人,無比平常的舉動,卻為什么還會讓人產生向往之情,羨慕之意? 每天,我們都可以舒服地睡,有食欲地品嘗,在馬路上閑逛,仰望天空,看白云藍天,看鳥兒飛過??墒?,又似乎,我們每天都不是這樣做的,因為太忙,忙工作,忙家庭,忙孩子,忙自我成長。以至于忘記了生活,忘記了本能的感官帶來的滿足感。
其實,生活越簡單越幸福。
每當尋獲一道美食,就放開食欲,放空腦子,只是用眼睛去看,用鼻子去嗅,用舌頭去嘗。當它的香味在口腔里彌漫開來,當它經過腸道,融化在胃里,只管去細細體會,去享受,這樣的最原始的幸福感就溢滿了身體。
每當漫無目的地閑逛,走過人潮,拐入一個巷子,看見從圍墻里面探出一朵粉色的花來,花蕊清香,花瓣嬌艷。就靜靜地瞧著它,聞著它。讓鼻子盡情呼吸,把香氣吸入胸腔,這嗅覺的滿足也散發著一種簡單的幸福。
每當由大樹下面走過,陽光透過樹葉,灑在地面,照出一片斑駁的樹蔭。聽見小鳥從頭頂飛過,駐足,抬頭,看它。它飛著,叫著,漸漸變成了一個黑點遠去了,背景藍天逐漸開闊起來,白云也悠游自在地飄著,點綴著。就讓這雙看屏幕,看人,看熱鬧的眼睛看一會藍天,看一會白云,讓這瞳孔放大,再放大,讓眼光看得遠一點,再遠一點。有時,發會呆,心也踏實了。
我也時常想,以后的日子,可不可以就到處走走,停停,看看。毫無追求,不需要名,不需要利,不需要所謂的成功。僅僅是想想,在現實中,社會賦予我的角色,女兒,母親,妻子,媳婦,員工。都有著其對應的責任,又如何能不聞不問,棄之不顧呢?
就單單行走來說,也嘗試過一天行走3-4小時,已經感覺體力不支。所以,真正的行者,也是需要磨礪的。
如何去平衡外在的社會責任和內心的向往,這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人生課題。人生的意義,就是不斷地去解決這樣的矛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