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館子的小幸福,點的菜剛好吃完。
去外聚餐后剩下的飯菜該不該打包?說三點我的看法。1.《開講啦》有一期金士杰老師講的課我有幸能夠聽到,如果你看過《繡春刀》你應該能記的那位讓人眼前一亮的魏忠賢的扮演者。金老師在臺灣的身份是劇作家,專門編寫話劇的,曾經有一位他的學生邀請金老師參加他的婚禮,金老師直接對這位學生說:“我沒有錢,不能給你拿紅包。”學生:“不用老師,你能來參加我的婚禮就好啦。”金士杰:“我參見婚禮可以,我最看不慣別人浪費糧食,所以如果宴席上有吃不完剩下的飯菜我要打包帶回家。” 2.我小時候總是聽奶奶姥姥說起她們那時候受的苦,沒東西吃,什么都沒有啊。樹葉樹皮,地下的野草,只要帶綠色的東西都被吃的干凈,人餓的東躺西歪沒有絲毫力氣。姥姥有一回餓的吃了明知有毒的果實,吃完后整個臉都腫了起來,幸好死里逃生,但即使是這種有毒的果實在那個年代一般人想吃還吃不上,只要能抗餓毒不死人的都可以想辦法填在肚子里的,這要遭多大的罪。老一輩的在我們90后看來,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把好東西放壞也不舍得吃,什么東西都不舍得扔,其實是你根本就不了解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他們到底挨了多少餓,吃了是什么才勉強的活了下來。他們是這樣走過來的,見不得別人一絲的浪費,你沒經歷過覺得現在糧食才一塊多一斤,我浪費一點這有什么呀,你明明可以一點都不用浪費的啊!3.現在生活很好,好的我們都快要遺忘還能夠餓死人的那個年代了。可人這一生啊,不管你走多遠,爬多高,都不要忘記自己是從哪里來的,記住曾經那個泥濘不堪的自己吧,別把自己給搞丟了。去外面吃飯請點自己恰好能吃完的量,擺譜顯闊不是這樣的,你有許多錢,會證明你是一位成功的人,但這與勤儉節約的美德一點都不矛盾,恰恰證明你懂得感恩,來之不易反而更加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