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很多人有這個疑惑,“市面上這么多保險產品,便宜的保障不全,保障全的又貴,有沒有保障全面又便宜的全能型產品呢?”
其實,任何一款保險產品都不能單獨滿足家庭的多方面保障需要,如同沒有一味中藥能讓病人立竿見影、藥到病除。只有根據病情,把不同的中藥材組合起來,方能達到效果。只有根據實際情況,巧妙組合不同保險產品,才會有高性價比的方案,實現保險利益最大化。
設計保險方案,就是要科學搭配不同類型的保險產品以實現最高的性價比,一般采取如下組合搭配技巧:
內外組合
有了健康和平安,幸福人生都會有磐石地基。一旦這兩方面哪一方面出現了問題,都會嚴重打擊個人和家庭。所以保險產品的選擇應當以保障平安和健康為基礎。全面的保障一定既要預防來自體內的疾病,又要預防來自外部的意外事故。健康險與意外險缺一不可,這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保險方案的必備內容,無論男女老少都不例外。
大小組合
疾病和意外傷害造成的損失有大有小,全面的保障應包括報銷型產品和賠償給付型產品,既能報銷小病醫療費用,也能補償大災大病給家庭收入能力造成的重大損失。即使我們大家都已經有了醫療社保,也要購買一定額度的商業醫療報銷保險,以作為社保或者單位福利的補充。而且,多數商業醫療險對全國二級或三級醫院看病的費用都認可允許報銷,對社保外的費用也能報銷,能彌補社保的限制與不足。
前后組合
完美的保障,既要保障被保人生前能看得起病,有足夠的醫療費和康復金,以及傷殘后依然有可替代的收入;同時也要保障被保人不幸身故讓父母、愛人和孩子繼續擁有一定生活的保障。
所以全面的保障既要有意外、疾病保險,也要有壽險,兼顧身前和身后的各種利益責任。
長短組合和寬窄組合
這是指保障計劃既要有長期產品又要有短期產品,既要有保障范圍寬的產品,又要有保障范圍窄的產品,既要保障全面,又要突出重點。
例如,既要有常見的幾十種重大疾病保險,又要有專門針對癌癥這個“生命第一殺手”的防癌保險。30歲至50歲是收入能力最強的階段,是人生財富積累的重要階段,萬一人們在此年齡段出險,要比60歲后再出現風險對家庭經濟影響更大。
所以,要在終身重疾壽險的基礎上,還要增加定期壽險、定期重疾險。例如,買50萬元保到終身的重疾壽險,再加上50萬元保障20年的定期重疾壽險,這樣既能突出保障人生的黃金期,還能比一概而論地買100萬保到終身的重疾壽險省不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