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會交換書籍的時候,偶然遇見了《背包十年》,格格推薦說,作者受過高等教育,從2000年到2010年十年環(huán)球旅行,通過寫游記,已經有人為他的旅行買單。
近期我也在寫游記,寫法一直是以游蹤為序,盜攝影師的圖,但是寫久了,就像流水賬,沒什么新意。聽到格格的推薦,一向謙讓的我毫不猶豫認領下來,周末花了兩天時間,跟隨作者跑遍了大半個地球,看了一路的風景,聽了十年的故事,看完了此書。
01 游記
這本書最直接的收獲是看到了一種全新寫游記的方法。作者介紹了兩張寫游記的方法。
第一種寫自己的故事,交代時間、地點、人物,吃了什么,干了什么。第一種作者認為需要在旅途中完成,否則除非你有超強的記憶,否則很快很多細節(jié)就會模糊。反觀自己,我一般都是旅行回來后休整兩天,搜集夠攝影師修的圖之后再寫,能寫出來細節(jié)真是得益于我超強的記憶力。
第二種是寫別人的故事,有小人物的故事,比如老撾孟威的阿仔,一個原始熱帶雨林的村莊中失去左臂的孩子,刻苦學習英語做導游,用積蓄在村莊辦了一所公益圖書館;也有大人物的故事,比如安徒生、梵高、畢加索和特雷莎女士等動人的事跡。
作者寫別人的故事,其實有時候也在寫藝術的故事,文化的故事,歷史的故事。本書中作者的很多故事,都是旅行回來翻閱大量的資料,反復修改才寫出來的。既是一種記錄和分享,也是一種旅行的延伸。內容并不是無聊的數字和年代,而是相識相知的那一瞬間的感動。
通過全書可以看出,作者花了很少的篇幅去介紹城市的風景,大量篇幅在介紹人和感受。比如在意大利的比薩,雖然是沖著這座斜塔去的,但是全篇只有最后一句才寫到用相機拍了一張照片,作者花了大量的篇幅在寫自己露宿街頭的經歷,和自己的心態(tài)。
人才是旅行的主角,故事才是永恒的話題,走過一座城市,不在乎她能提供多少景點,而在于你在這座城市的個人化體驗,天氣、心情、一場邂逅的音樂會,又或者是那些旅途中有愛心的人,這些都成了城市的名片,在旅行者心中留下這座城市的整體印象。
關于寫游記和拍照的認可問題,作者有一段話寫的非常好:”我覺得攝影和寫作一樣,是對一瞬間所見所感的記錄,是對一個人成長的記錄,永遠不要奢望被大多數人認可。當一個人的自信心足夠強大,強大到可以建立自己的審美體系和價值標準的時候,還有誰會在意別人怎么說怎么評價。所謂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跟著走。而在這樣的時候,你的信念你的堅持你的特立獨行已足以把別人感動。“
正如印象派的那些奠基人,莫奈、畢加索、梵高、高更,他們的作品開始無一不被批評家批判的一無是處,但是藝術終究還是被歷史認可了。自己在某個領域是塊真金,這是我們戰(zhàn)勝生活磨難的底牌。
02 旅行和夢想
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始,旅行變成了一件很酷的事情。說走就走的旅行,詩和遠方,外面很大,我想去看看,成了很多人心中的夢想,但是也只是想想。
作者小鵬,一個經濟學專業(yè)的海歸,從小也懷著這種夢想。但是他并沒有想想,在2000年的時候,就開始邁出腳步去旅行。那時候三百六十行,并沒有旅行這個職業(yè),旅行也沒有現在這么火,交通、簽證等也都沒有現在這么方便。作者也曾經身無分文,露宿過街頭,在骯臟的公車上與小偷同眠,被印度無良的商家宰,高原反應差點喪命。但是他只是在追逐自己的夢想,只是因為他天生喜歡旅行,喜歡用好奇心打量世界,喜歡所有未知的東西,喜歡每天過不同的生活。
作者用游記和照片記錄旅行,分享給別人,是為了告訴千千萬萬有夢想的人,生活還有另外一種方式。最終,這成為了他的職業(yè)。三百六十行,終于有一行叫旅行。
當然,作者并不鼓吹都像他一樣辭職去旅行,他曾在去納木錯的長途巴士上遇到一個驢友lena,在北京有穩(wěn)定的工作,但是登山、潛水、探洞,樣樣玩的很好,總在挑戰(zhàn)身體的極限。
關于旅行的夢想有很多條實現的路徑,關鍵是適合自己的那一條。職業(yè)旅行家并不一定適合每一個人,但是只要有夢想,并肯為此堅持努力,就一定會有收獲。旅行如此,其他的夢想亦如此。
03 關于分享和傳播
作者曾經寫的一篇游記,收到了很負面的消息,有人說作者每天貪圖吃喝玩樂,活的消極,有人說作者炫耀。作者自有自己強大的內心和追夢的執(zhí)著去捍衛(wèi)和反駁。
這個世界,如果沒有溝通和交流,沒有分享,那就回到了原始社會,每個人都以為世界就是自己待的地方那么大,每個人都是井底之蛙,我們看不到這個世界上很多美好的東西,美麗的景色,善良淳樸的人,也看不到這個世界上的沖突和戰(zhàn)爭,自然不會有抗爭和進步。正如,特雷莎女士,如果沒人英國記者的報道,也不會引起全世界的震撼和感動,更不會有這么多人加入到加爾達去做義工。
同樣的,沒有作者的分享,我們也會失去很多世界的角落里發(fā)生著的有趣故事。所以,只要堅定自己的夢想,便有滿身鎧甲去對抗世界的流言蜚語。
04 發(fā)現愛,傳遞愛
作者在法國徒步時,由于攻略沒有做到位,天黑之前無法抵達目的地,偶遇的法國老太太主動要求開車送作者和作者的朋友。路上,老太太說自己的兒子在中國旅行,希望也能遇到好心人的幫助。
作者也曾在斯洛伐克丟了房卡,被好心人撿到送到酒店;在尼泊爾遇到主動當導游且熱情招待作者的尼泊爾兄弟;還有俄羅斯主動解圍的瓦迪姆。諸如此類的故事,穿插在整個的旅途。
說通俗點叫:“只要人人獻出一點愛,世界變成美好的人間。”而作者解讀和闡述成:發(fā)現愛,傳遞愛,love is circle,應該成為每一個旅行者的信仰。
05 智慧的火花
作者寫游記用了心,自然時不時蹦出金句。
“中文系無法培育出偉大的作家,藝術家的營養(yǎng)來源只能憑借對生命的深刻體驗。”
“我想所謂生活的藝術,是指用心研究生活中的點滴趣味。做鞋可以有上百道工序,葡萄酒可以分出上千種等級,就連陽光,細心觀察的人都能區(qū)分出閃爍其間的上萬種顏色。而所謂藝術的生活,則是那種享受點滴趣味的心情。是否有心情為一副心儀的油畫停下匆忙的腳步,是否有心情去聆聽一場邂逅的音樂會,是否有心情去享受那一瞬間照耀在臉上的陽光味道?”
莫奈:“人們都在談論我的畫并且爭先恐后地說他們看懂了,好像看明白是多么重要多么彰顯身份的事一樣。其實我作畫時也不怎么明白,只是對那一瞬間光線和色彩的熱愛。”
莫奈的這段話讓我想起了初中和高中的語文閱讀理解,試卷上經常出現作者的用意或者語句什么含義之類的問題,據傳曾經一個作者做自己寫的文章的閱讀理解,都答不上來那些問題。可見,有時候藝術的產生只是一瞬間,并沒有多少加工和刻意,就像靈感一樣,渾然天成就來了。
讀這本書之前,我大抵不能夠理解,那些不工作而到處全世界晃的人是什么樣的心態(tài),而這本書詳盡解讀了旅行人的心理,他們的夢想,他們的迷惘和掙扎,還有他們把旅行和愛當做的信仰。
世界很大,我們都想出去看看,愿我們既有探索世界的勇氣,也有照顧好自己的能力。出發(fā),只要別忘了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