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前,有個同學暑假跑到我那里跟我擠宿舍,可是當天我們就鬧得不太愉快。
我們先去喝酒吃烤串,一群人玩得火熱,綠色瓶子互相敲得乒乓響,可不知道怎么的就談到了自私這個話題。
我表達了我的觀點,人自然該有自私的權力,而且不該有任何人強制要求他人去自損以利人。
同學跳出來反對,他一向大局寬闊,自然看不慣我這樣的鼠輩。
天性不愛爭執,于是打了哈哈,把問題混了過去,繼續吃肉喝酒。
可當天晚上就發生了一件事。
在睡前他拿走了我我唯一一臺小電扇跳上了宿舍的一架鐵床,在基本沒做太多商量的前提下。
那是三伏的夏,整個晚上我躺在床上忍著酷熱難眠。
其實我倒也不覺得他干得太壞,本來是我這個做主人的不曾盡職,只是一個主張做人要無私的行為并不能和語言完全一致。
那時候,在無眠里,隔著一條走道,遙聞鄰床風扇小馬達的轟鳴,我只是覺得整個空氣里彌漫著諷刺的氣氛。
從這件事上,我得到了兩個結論:
一是千萬不要輕易把別人引入生活,這事太難,猶如登天。能一起喝酒打牌是一回事,跟能一起分寬帶用電扇是另一回事,完全沒有關聯。
二是一個人說的話很多時候當不得真的,為了避免自相矛盾,在宏大的問題上,一個人還是避免做更多的保證。
是的,我想談的是自私。
這些年來我的信念越加堅定,自私是理所應當的自然,而且一個好的社會,每一個而不至于冒犯他人的自私的權利理應得到保護。
宋朝的時候,蘇軾跟章惇去爬山,遇到險路,蘇軾逡巡不敢向前,章惇就膽大些跑了過去。于是蘇軾感嘆:章惇能殺人。
蘇軾的邏輯是,一個不惜己命的人,自然不會去顧忌他人的死活。
當然,勇敢自然與自私是兩回事,這話也很可能蘇軾用來掩飾自己膽怯的托詞,但不幸就言中,在后來北宋的黨爭,章惇做事就有些心狠手辣。
舉出這么一個例子,只是想說,一個不自私的人,大約不大可能去愛惜他人。
這個例子邏輯上有漏洞,可是就這么蒙混過關吧。
反正,自私是一件無需羞愧的事。
很多時候,社會教我們去無私,然而未見得就有太好的效果,至少中國在無私的那些年,并不見得有太多的活力。
這不是什么新談,亞當斯密經濟學名著的《國富論》就指出利己是個人從事經濟活動的動力,現代經濟社會的動力本來就在于一個個這么自私的人。
當然,自私談得太多,人就不那么相信無私。
去年的冬日,我走出公司,看見一個少年攙著一個醉酒的男人,少年在附近的餐館做服務員。他走到這塊,遇到這個家伙不省人事,少年賺得不多——不知道iPhone6的手機解鎖,可他告訴我醉鬼的提包全是錢。
一番折騰以后,我們跟醉漢的同事聯系下,而且居然被要了手機號。
只是,從此沒有音信。
那個醉酒的人,有殘存的意識,還是在提防保護著手機。
自然,我不因此覺得這個世界的壞,自私有什么壞,我只是振奮,這個世界上真有這樣愿意助人的少年。
只讀了中專,出來打工的一個少年。
有時候惡看多了就不那么信善,自私聽得就不大相信無私這么回事,比如這幾年,很多人編出來段子證明雷鋒的裝模做樣。可,畢竟是以一個己就能度盡天下的人,結果應該不那么靠譜。
總結一下觀點,我主張人有自私權利,也從不準備去做無私的人,也不覺得社會教人無私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可,也對那些愿意無私的人表示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