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這篇文章是從一部電視劇所引發的家庭矛盾而展開的感想。當然,你也可以把它當做一篇吐槽文。
? ? ? ?最近,媽媽和姐姐在看一部電視劇,并且就個人觀點展開了激烈的爭吵。它講述了一個男人A的悲劇人生、一個女人B的“總遇到好人但總有壞事發生”的人生、另一個男人C明明想做好事但總被誤會或總是搞砸的人生。A在17年前因為抓捕一個搶劫自己的罪犯,無意致人死亡而被判刑。入獄前,他同B辦理了離婚手續,并交代不要讓未出世的孩子知道這件事,就說他死了。<——(到這里,人之常情,很合理。)
? ? ? ?這17年里,前妻B盡心盡力照顧前婆婆和兩個孩子。<——(到這里,B真是一個偉大的女性。)
? ? ? ?但是,這里有一點疑問:作為A的母親的唯一一個有贍養能力的A的親姐D,并沒有承擔贍養義務。<——(先不管她。)
? ? ? ?17年后,刑滿釋放,A找不著工作,又想照顧母親和孩子,來到了B的家里充當小時工。<——(鑒于A母親意識不清醒和孩子們不明真情,小時工的身份也真是被逼無奈。)
? ? ? ?但這里,又有一個問題:他是孩子的生身父親和B前婆婆的親生兒子的這件事,不管是A還是B,都沒有告訴B即將結婚的未婚夫C。當然,后來有了一系列的事情,包括兩個“父親”對孩子教育方式的差異啦,孩子對生父的不理解啦,孩子覺得媽媽偏心外人啦,孩子叛逆期啦,C知道實情以后吃醋啦,C看顧老人不當致使她走失啦,B和C之間的爭吵以及A對B的勸解啦……這些我們都可以理解,并且知道按照家庭倫理劇的一般走向,它們必定會發生。
? ? ? ?那么我們現在來看這一堆亂七八糟的事情的根由是什么?無疑,是我們最初認定的無可厚非的決定:告訴孩子,他們的父親死了,而不是入獄了。因為要瞞著孩子,所以自己的未婚夫也不能告訴;所以父子之間遇到問題,孩子會覺得偏幫了。
? ? ? ? 這也就導致了B和未婚夫C之間的矛盾。<——(一方覺得A長期住在自己的未婚妻家里不妥,一方覺得你怎么一點都不體諒我。)
? ? ? ? 這也就導致了A和C之間的矛盾<——(一方覺得我和B都要結婚了你來橫插一杠子,一方覺得我來照顧我的母親和孩子有什么不對。)
? ? ? ?我發現父母們普遍認為自己的事情會對孩子的生活和學習造成什么深遠的不可挽回的后果。其實孩子們遠沒有你們想象的那么脆弱。不管自己的父親是死了還是入獄了、孩子很小的時候和母親離婚了,都造成了一個結果:母親一個人把兩個孩子拉扯大。不要說,這兩個孩子是已經(或者即將)成年的、心智已經成熟的社會人。哪怕他們剛剛小學畢業、初中畢業呢?知道了又怎么樣?只是告訴孩子而已,有沒有輿論的壓力、有沒有外界的有色眼鏡,會對孩子的生活造成什么影響嗎?也不可能回到小時候重新來一遍啊,也不可能因為你是生父所以對你格外親近啊,也不可能因為你入過獄,所以覺得自己也會入獄啊。而且在母親一個人拉扯大的過程中,母親所扮演的角色更大程度上是生產資料的提供者和一個家的精神支柱,那么不管這個爹后來有沒有出現,只要母親沒有變,對孩子造成不了什么太大的影響。所以我說,父母們太小看了孩子。
? ? ? ?好了講點其他事情:在這些事情當中,還有一個問題要注意:前夫前妻和未婚夫的關系。首先,作為一個事業很忙的未婚夫,他對未婚妻的孩子們、對未婚妻的前婆婆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
1、兩個孩子想去拍戲,他帶著去了。<——(17、18歲的“孩子”(非藝術生)不想著高考,明著對自己的未來后爸提要求,也真的是沒什么好說的。反正我上學的時候沒見過。)這里B和C有一次爭吵。
2、前婆婆沒人照顧,他提出請人照顧。<——(話說,那個親兒子呢?他去醫院當護工了。)因為有一次C帶著B前婆婆出去吃飯,把老人家看丟了。B和C又一次爭吵。)
? ? ? ?說實話,C并沒有任何義務去照顧兩個沒有血緣關系的孩子和一個不是自己未婚妻親母的“奶奶”,他做的這兩件事情最多最多只能算作“好心辦了壞事”。
? ? ? ?但是,那對前夫前妻是怎么做的呢?前夫住到前妻家去,并不告知C。<——(所有關系到夫妻(或者準夫妻)雙方關系的事情都有義務告訴另一方吧?如果這件事情必須做而另一方不能接受,也應該盡力做工作吧?)
? ? ? ?甚至在后來,C買了別墅請B的一家老小住過去,B還想讓A也住過去?!<——(所以C是花了錢請你們去舊情復燃嗎?況且我覺得A已經沒有理由呆在那里了。他自己的工作也找著了,每天就是去B家燒燒飯而已。)
? ? ? ? A、B還不同意C的“請人照顧”的建議。為什么不同意呢?就是要A過去照顧。<——(但請大家想一想:一個神志不清的、之前走失過的老人,難道不應該全天看護嗎?如果親兒子做不到(他要去醫院當護工),那請個專業醫護人員過去應該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