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氣溫是零下十二度到二十四度,我今天搬了家。
現在我正在一堆鞋盒子和衣服包中間坐在板凳上敲電腦。
這俗話不是說了嘛,有wifi自動連接的地方才是家啊。所以我上午搬家下午就安好了wifi,這樣感覺雖然換了個地方住,但是生活中不想變的地方還是沒有變。
搬家搬家,其實“搬”的部分并不難,真正麻煩的是搬家之前要pack,之后要unpack(你看漢語為什么沒有跟unpack對應的詞呢?)。
《傲骨賢妻》里的金牌競選顧問Eli說他一天要做800個決定,選戰時這個數字還要翻倍。我一介米蟲,說實話有時候八天都不用做一個稱得上是“決定”的決定。
可是要搬家就要做很多決定啊,這個東西還要不要,送人還是丟掉,這個東西擺在哪,這里還需要個什么東西,買不買,花多少錢買,立即需要就得立即買,不是立即需要就可以上網買,上網買是快遞到單位還是到家,簡直是日理萬機。
搬一次家,新鮮感要持續好幾周。還時不時地需要添置東西,以便在這個地方的生活越來越舒適。家具的位置都還沒有習以為常,還可以心血來潮地挪動。然后慢慢地才穩定下來。
按照習俗,搬家時新家的主人一定要第一個進家門,第一個拿進屋的東西應該是鍋。于是我端著個鍋第一個進了家門,到廚房接了一鍋水燒開,希望以后的日子紅紅火火,財如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