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每年由于酒后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后駕車有關。今天小法就給大家講講與酒駕相關的法律知識。
大家先來看兩個例子:
2011年5月9日晚,高曉松因酒后駕駛,造成四車追尾。10日下午4時15分,高曉松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成為酒駕入刑后第一個被抓的名人。庭審中高曉松態度較好,完全認罪,他還稱“酒令智昏以我為戒”。最終以“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6個月,罰款4000人民幣。
2016年5月深圳交警上路查醉駕,發現司機許某疑似酒駕,在檢測時短短13分鐘內,徐某花式吹氣近20次,演技浮夸。交警蜀黍稱:“抓他抓的尷尬癥都犯了。”
最終由于其呼氣檢測結果達到危險駕駛標準。許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1~6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由于過程中有拒絕阻礙執行公務的行為,將會受到從重處理。
酒駕判刑的拘役時間一般為一到六個月,高曉松酒駕案可以說是以上限宣判。高氏案件給大眾進行了一次法律科普,從此代駕行業迅猛興起,踩著滑板的小飛俠穿梭于城市之間拯救世界。
我們先來看一下法律規定:
《刑法》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不過有的看官可能會疑惑,高曉松因交通肇事被抓,可許某沒有肇事為什么也被拘役呢?規定里的“飲酒后”和“醉酒”又有什么區別呢?
小法來科普一下:
酒后上路,哪怕沒有造成危害同樣違法,而且酒駕的懲罰非常嚴厲。
先來看酒駕,酒駕的定義是: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ml,但不足80mg/ml。
在這種情況下:
1.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并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 元,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
也就是說,機動車駕駛員只要體內酒精含量≥20mg/100ml,并且在道路上行駛的行為,即使沒有造成任何的損害,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再來看更嚴重的醉駕。
醉駕的定義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ml。
在這種情況下: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并依法追究刑責;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也就是說,如果達到了醉駕標準,是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可隨著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減少,很多人在酒后卻駕駛電動車、自行車上路,那么,喝酒后騎電動車、自行車算酒駕么?
小法告訴大家:
我國對非機動車酒駕,法律規定相對寬松。只是在達到醉酒程度,即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才會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
對于違反條例的情況,各地有不同的處罰標準。可一旦酒后騎電動車、自行車造成交通事故,肇事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國家規定: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大于20公里。現實生活中,電動車可以達到最高時速40公里,甚至比摩托車速度還要快。這類電動車都是違規超標的,對于這種情況交警通常是按機動車一樣在處理。
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酒后不論駕駛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正確認識風險,不要心存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