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第一天的早上8點半,我犯了個錯。
事情很簡單:周一早上,客戶按約定來我處取支票。這本是小事一件,領完即走。
可是,工作的人都曉得,周末綜合癥威力仍在,第一天工作的早上通常都是忙亂、容易出狀況的。我可不就趕個正著。
帶著客戶到了財務部門,迎頭一句,頭出門辦私事,支票開不出來,等吧。
客戶不樂意了,誰的時間不是錢呢?!直抱怨道:為毛周五不開出來?
耿直兼有點委屈的我答曰:周五來開支票時候,也遇到財務的頭有私事,人不在,票開不出來。
回到辦公室,好說歹說先將客戶心理撫平,妥善離開。
一屁股坐下,反思自己的行為,才發現剛剛的行為中至少犯了三個錯處。
1、大忌:當著財務部門同事的面,說出了周五、周一兩次財務的頭不在崗這個事實。
這是事實,沒錯啦。可一句實話,先是暴露了我單位管理不嚴,時常有人脫崗的現象,容易在客戶心中對我單位印上不專業的印記;二是在財務部門同事心里種下了情商低,遇事只知推脫自身責任的弊病。
2、失誤:帶著客戶直接到財務部門。
在同一個單位的格局來看,客戶是上帝,但更是局外人。如果套用太祖的話來講,客戶與我單位整體之間屬于敵我矛盾的話,單位內的各部門之間完全是人民內部矛盾。因此,如遇到問題時,應首先分清楚內外,內部矛盾就在內部解決,不授人以柄。
3、瑕疵:未提早做好內部溝通。
周五在財務部門碰壁后,當時最應做的就是與同事約好領取支票的時間。比如周五當天的晚些時候,或者周一上班立刻與財務部門溝通。而不是,周五在吃了閉門羹之后,沒有立即與同事溝通清楚我部門的要求和時限。
有反思才會有成長,期望能從中領悟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