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陜西榆林產婦跳樓自殺的新聞是占據了各個新聞端的頭條。事件一出來,網友的評論幾乎是一邊倒的指責家屬,醫院也是及時發布聲明以及監控視頻,聲明自己要求給產婦進行剖腹產,但是家屬沒有同意。
第二天,家屬發聲,家屬要求醫院進行剖腹產,但是醫院沒有同意,并且說監控中產婦下跪是由于疼痛,而不是求情。
這類事件最不缺的就是神轉折,但是無論最終轉折的結果是什么,產婦和孩子都是無法生還的了。
對這件事站隊和評判的人太多了,但是了解事情真相的恐怕沒有幾個,所以今天,我不站隊,只是說一下這件事發生之后對一些公號,對產婦家屬的一點想法,僅僅代表我自己的想法,而且還有可能是錯誤的想法!
那些批判家屬的公號,你們了解事情的真相嗎?
首先聲明這不是對產婦家屬的洗白,他們肯定有錯,我想說的只是關于一些公號。
這個事件一出,隨著在網上的熱議,妥妥的又是一個大熱點,有熱點不蹭,這不是自媒體的調性。所以一大批公號開始積極寫文,積極推送,這本沒有什么關系,畢竟對熱點的敏感也是自媒體生存的重要法則,但是看了幾篇關于這個事件的文章之后,真的是無法忍受。
現在大部分公號的粉絲主體都是以女性為主,所以他們寫的內容也是盡量迎合女性口味。這本無可非議,但是卻有一些公號,借助這個事件,極力挑動女性情緒,仇視男性,就好像這個世界所有的男人是“渣男”一樣,女性就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想要生活的更好,就千萬不要相信男人。
有些女性看到這樣的文章,再想起自己以前受過的傷害,正好找到了一個發泄口,然后就是在朋友圈宣泄著自己的情緒,當初的那個男人可能不是什么好東西,但是別忘了那是你自己選擇的。當你發泄的時候,傷害已經過去很久,但是你還在傷害里沒有出來。
單單哪一個男人,真的沒法代表所有的男性,女性要獨立沒錯,但是獨立不是不需要依靠,不然的話,當初上帝也不會造出亞當和夏娃兩個人了。
“媽寶男”還是先學會“斷奶”吧!
通過新聞里的報道,好像并不能明顯看出這個男人是“媽寶男”,但是在產婦痛疼下跪時,不管是因為求情,還是因為痛疼,這個時候,作為丈夫難道不應該是果斷要求剖腹產嗎?不管是對自己的母親,還是對醫生,母親不同意,難道就眼睜睜的看著妻子在那里忍受痛疼;醫院不同意,想不通醫院為什么不同意,畢竟人命關天的事情。
不過依目前的情況來看,責任真的不在院方,有《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的簽字和指紋,有《護理記錄單》的拒絕記錄,怎么看責任都是在家屬。
那么家屬為什么不同意?網友猜測有幾個原因。
1剖腹產比較貴,不想掏錢;
2順產恢復快,如果是女孩,可以繼續生;
3婆婆依自己的經驗,覺得媳婦就是嬌貴,誰生孩子不疼就你事多。
不管是不是上面的原因,或者是其中的一個原因,作為丈夫,看到妻子這么疼痛,難道不應該當機立斷的決定剖腹產,難道還要聽母親所謂“過來人”的經驗,看母親的臉色行事。為什么要在知情書上簽字?為什么要拒絕?為什么在妻子痛疼難忍時僅僅站在她身邊?
當一個女人僅僅因為你這個人就嫁給你時,你就是她最大的支撐了。但是當一個女人嫁給一個“媽寶男”的時候,就不是和這個男人過日子了,而是和婆婆過日子了,而通常都不會有什么好日子。
“媽寶男”還是先學會“斷奶”吧,當你還無法擺脫對另一個人的依賴的時候,你也無法承擔另一個人的期許!
刷屏可以,請討論有意義的事情?
產婦,醫院,下跪,跳樓,這些字眼足夠吸引大眾的眼球,所以大家的朋友圈也都被這件事刷屏,但是刷屏的內容卻都是對家屬的強烈譴責,對女性獨立的強烈呼聲,這些不用說,大家都知道。
事件一出,形成熱點,影響也是極大,那么我們既然討論,為什么不討論一點有意義的事情?
比如說,有人就會問,產婦不能自己決定分娩方式嗎?
理論上講,可以!但是現實中,很難執行,必須有家屬簽字!
為什么?
如果僅僅有產婦簽字就進行手術,我們知道所有的手術都沒法保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萬一手術有問題,產婦出事,家屬就更有理由責難醫院了。醫院為了避免這個事情的發生,一般都會要求家屬簽字,為了確保萬無一失。
那么這樣的事情有沒有什么其他更好的辦法解決?有沒有更完善的法律來保護醫院的利益?這個我不知道,而當這件事情發生,形成熱點時,是不是可以利用輿論讓相關人士注意到,重視到。
再比如,假如最后的結果就是醫院公布的情況,那么這家人算不算故意殺人或者過失殺人,對這類情況,是不是能有一些處罰。由于家屬的原因而導致產婦的跳樓,最后家屬沒有什么責任,是不是在縱容?
所以不要再刷什么女性要獨立了,不要相信男人了,雞湯平時喝喝可以,也有更多的熱點可以去蹭,講獨立,講努力。這件事,就討論一下有點意義的吧,因為這類事情不是第一例,但是我希望能夠在大眾的關注下變成最后一例!
這件事情的最終結果是怎樣的,我們現在誰都沒法知道,是家屬拒絕剖腹產,還是院方不愿意手術,雙方各執一詞,但是在死者面前,他們都有責任,推脫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