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猛于虎!不知道多少人因為傳銷害得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人人對它恨之入骨,它卻野火燒不盡,反成燎原之勢。
“李文星事件”再次將傳銷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媒體紛紛深挖案情細節,一時間對傳銷組織的揭秘起底的文章紛至沓來,事件發生地天津也開展了一場打擊取締非法傳銷的專項行動。那么,這樣可以真的遏制傳銷的蔓延,讓它灰飛煙滅嗎?
我覺得很難。因為傳銷已經成為繼黃賭毒之后的第四大社會毒瘤,而且它的社會危害比黃賭毒有過之而無不及。
民間有種說法“十惡不赦”,這十惡是:“吃喝嫖賭抽,坑蒙拐騙偷。”前五惡主要就是“黃賭毒”,后五惡中“偷”自古就有刑律制裁,不足為患。剩下的四惡究其本質就是騙,縱觀現在中國的各類騙術,能夠形成規模化、組織化、行業化的最大騙術就是“傳銷”。
傳銷的本質就是先加入者的收益來自后加入者。所以傳銷組織需要大規模的發展下線,而龐大的人口基數、低成本的鄰里經濟和家庭經濟、網絡傳播的低門檻,為傳銷的盛行提供了紅利。據坊間無法考證的說法,在中國有4000萬人從事傳銷活動,全國各地都有傳銷活動的蹤跡,偌大中國竟無一處凈土。
傳銷組織將傳銷披上“科學”“現代”的外衣,以直銷、新銷售模式等名義賦予其“合法”的身份,推崇以發展下線、繳納入門費為手段的數字倍增的賺錢方式,鼓吹見效快、成本低、無風險等特點,標榜著“愛”“互助”“感情”“事業”“暴富”等溫馨的飄渺的理念,將參與者牢牢的凝聚在一起。
傳銷分子在這里既能感受到家庭溫暖,又能體會到團隊創業精神。它讓大多數參加者變成了加害者,坑害自己的家人、親戚、同學、朋友、網友以及一切可能加害的人們。傳銷使人心損害,使愛善流失,讓人性喪失基本的道德標準。
隨著傳銷的危害性逐漸為大眾所知,政府不斷完善法律體系加以打擊,傳銷也在不斷更換自己的“外衣”。從“暴力”到“進退自由”;傳銷產品從實體走向虛擬;以及傳銷改名,更多的稱其為“資本運作”。這樣的新類型傳銷逐漸轉向公司化操作,實際上也更加隱蔽,難以發現。
就像前段時間的“善心匯”傳銷騙局,短短一年之內,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為名采取拉人頭的方式,善心匯吸引注冊會員超過500多萬人,涉案金額高達數百億元。
很多人明明知道這種模式就是傳銷騙局,但依然執迷不悟地參與,這就像擊鼓傳花一樣,越是最后加入的就被騙得越慘。他們往往覺得自己選擇是有眼光的,別人被騙了是別人太笨,自己不會是最后一個,只要有錢賺就行,哪怕與魔鬼同行!
究其原因,就是中國現在“羞恥感喪失、價值觀混亂、潛規則橫行”的社會風氣和不健全的法律制度給傳銷提供了最好的生存土壤。有太多人抱著一夜暴富的僥幸心理,想著不勞而獲,做著發家致富的白日夢。傳銷組織之所以能騙人得逞,就是掌握了人們“快速致富”“渴望成功”“尋求機遇”等浮躁的心理弱點。
人生沒有捷徑,近路必有大憂。很多所謂的捷徑,其實不過是“套路”的糖衣炮彈。
國家對傳銷組織者的量刑過輕。入罪門檻高,導致立案難,執法銜接不暢也是問題關鍵。而且地方政府部門和執法部門對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存在錯誤認識,竟然認為傳銷活動可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個別地方執法部門把傳銷活動視為罰沒款的重要來源。
再加上很多傳銷案件由于組織內部人員互相包庇、證據被銷毀,公安機關取證不全,傳銷組織的骨干人員可以輕易躲過刑事追究。本應賠償給受害者的錢也被作為了下一次傳銷活動的本錢。
這也正是傳銷屢禁不止的原因了。只要適合傳銷生存的制度土壤和社會土壤依然存在,那些被傳銷組織利用的人性弱點依然存在,傳銷就依然會死灰復燃,卷土重來。
傳銷是社會之病,其病灶卻深埋于我們的文化之中。在空氣之中,在土壤之中,只要有合適的條件,他就會悄悄滋長。
傳銷就是我們身邊的病灶,是危害社會和我們親友之情的毒瘤,要想治愈這個“毒瘤”就得從我們每個人做起。
首先,人要自省,明白自己的現狀,正視自己的需求,合理規劃自己的人生方向。然后做人要真誠,做事要務實。要保持自己的勤奮,美好的未來,通過努力終會得到的。最后,多讀書,多思考,不要活在虛幻世界里,要看清事物的本質。騙,終究是騙。靠詐騙得到的終究還是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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