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鼓:細水長流的愛情才能白頭偕老

擊鼓其(語氣助詞)鏜,踴躍用兵(武器)。

土國(在城內修房、工事等)城漕(今河南滑縣東南),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人名,衛國將領),平(和平修好)陳與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哪里)居爰處,爰喪其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闊(離散聚合),與子成說(立誓):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相距遙遠)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戰鼓鏜鏜響,士兵練刀槍。筑起城墻保城池,獨自南行上沙場。

跟隨將軍孫子仲,平了陳國與宋國。從軍難以回家鄉,憂心忡忡。

我將何處棲身?我的戰馬丟在哪里?到哪里去找?到林子里找。

人生聚散生死無常,我曾與你立誓:拉著你的手,相守到白頭。

嘆我們天各一方,上天不讓我活啊。嘆我們相隔萬里,上天不讓我守信啊!

一位戍邊的戰士,深切懷念家鄉——因為家鄉有個她啊!他的妻子,他們曾相約相愛相伴,白頭偕老。但如今,他服役在外,有家不能回,只能悵想,并默默告訴妻子,不是他不守信,是這該死的兵役,不能成全他們啊。沒有靜好的歲月可守,自己當兵在外,生死未卜,又何談白頭偕老呢?詩歌對戰爭的厭倦之情和對妻子的思念之情都淋然于紙上。

作為個人,他是這么厭惡戰爭;但作為軍人,又不能違抗命令,保家衛國是他的天職。所以,他無奈啊,悵嘆啊,詩歌表達的就是這樣一種感情。在古代小兵幾乎沒有尊嚴的情況下,能發出這樣的呼喚,也可見詩中表達的自我意識和人性的光芒。

《毛詩序》認為此詩是國人抱怨當權者“用兵暴亂”,刺其“勇而無禮”。朱熹《詩集傳》則認為是詩歌是寫“從役者,念其室家”之作。方玉潤《詩經原始》也認為“此戍卒思歸不得詩也”。總之,懷鄉詩這個觀點是一致的。詩中點明一個衛國的將軍孫子仲,戰士是隨他去平陳國與宋國的。戰爭未了,不能回家。戎馬倥傯,行軍匆匆,經常是戰馬跑丟,如同他朝不保夕的生命一樣。

俗話說:“好男兒志在四方。”男人本該有事業心,否則不算好漢。如果國家有難,男兒也當保家衛國,沖到第一線,征戰沙場,爭當英雄。但是,男兒也有淚,只是不輕彈;英雄也柔情,只是不留戀。詩中的男子,國家需要時應命出征,奔赴沙場,保衛城池,為國家而戰。當然是光榮的。他也沒辦法回避,義不容辭。

戰場上,他拼死作戰,表現男兒的英雄本色。每次勝利,他都可以放肆地驕傲;但每一場戰爭下來,他又那么討厭戰爭,想家想她。多么想早點打完這該死的戰爭,早日回到她身邊!他們相親相愛,曾立誓白頭到老。每每想到這誓約,他就覺得對不起妻子,感嘆人生生死聚散無常,自己并不怕死,但一想到寂寞的妻子,不由心如刀絞……這是一個多么好的男兒啊!自己生死未卜,還在自責不能陪伴妻子,還在為自己不能踐約而自責。他老婆是一個幸福的女人啊!如果心有靈犀,一定能感知到丈夫深切的思念和呼喚。

為了國,丟下家。為大家,舍小家。看來這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好軍人人設。因為愛國,才更愛家,才有家國情懷;因為分離,相愛的彼此才更加思念。相隔萬里,望眼欲穿,生死未卜,為不能相守,難守諾言而傷感。今天,這樣的軍人比比皆是,所以這樣的情感也古今相連,一脈相承。軍人那份對戰爭和分離的體會,應該是刻骨銘心,常人難以理解。

戰爭畢竟不是人生的常態,生活才是常態。英雄也只有少數人能當,如果不是軍命在身,哪個男人愿意離家去前線?與心愛的人,靜守歲,相守白頭,是每個人的想往,更是軍人們心中的夢。雖然,溫柔鄉是英,但真英雄不回避兒女情。

再大的英雄,再大的功業,也要回歸家庭。功業要有,但幸福才是人生的本質需要。幸福是什么?就是相守相攜,白首不離分,彼此是對方永遠的寶。人生無聚散和際遇無常,但有愛的人不會孤單。“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已越過數千年,至今還是我們每個人追求的理想幸福。

最動人的愛情,不是驚世駭俗的愛,而是細水長流不離不棄;人生最好的幸福,就是與心愛的人靜守歲月,相濡以沫,慢慢老去……


只是今天,這樣的理想愛情并非每個人擁有,很多人愛了又愛,婚了又婚,也沒找到那份從一而終的幸福。誓言已經很少,縱有也不再可靠,隨著這個多元多變的時代,愛情和家庭也在過山車一樣變幻無常。這不能不讓人沉思:是愛情沒了,還是人心變了。

世間有些人愛得驚世駭俗,但往往無果,因為愛得太激烈,失了分寸,愛情的落差太大,讓人激動過后往往抵擋不住現實的考驗,所以很快消失。所以,那種真實甚至平實的愛情更可靠,也最能長久。無所謂誓言,關鍵在于拉緊他(她)的手,相惜相守,才能相偕到白頭。

(選自《國風的現代啟示》一書,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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