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紅作家被爆性侵,這是同性間愛的追逐游戲嗎?

8.21晚,一作家被旗下作者爆出性侵,而隨后一眾“前任”也跟上熱搜:朱梓驍、陳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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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性侵犯?

回顧一下,來自第一男性受害者李楓的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騷擾,還稱郭敬明經常騷擾、性侵犯簽約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更呼吁社會各界的網友們一起探討這些事。

李楓全文:

《關于郭敬明。致所有人》

我從小熱愛創作,渴望出版自己的小說,2008年的時候在網上看到郭敬明和長江文藝出版社一起舉辦的“第一屆文學之新全國新人選拔賽”,那時知道郭敬明抄襲案敗訴,對他沒有好感,但是看上去他依然在網絡上生龍活虎,并且長江文藝出版社也拉來了許多中國著名作家加持,這兩點影響了我的判斷,參加了比賽,簽約了郭敬明公司。

之后出版了第一本書《燃燒的男孩》,開始參加簽售,那時剛好郭敬明的小說也出版,因此一起去簽售。

在四川成都的簽售,我被安排與一位工作人員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個房間,當天他說他不想一個人住,讓我和他一起住,那時我是將他當作一個前輩來看待的,那時的網絡上也有關于他性取向的風言風語,但他自己從未承認過,因此那時的我不能確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間有兩張床,我們各睡一張。

當天晚上他就來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尷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這樣相安無事了,我以為我的態度能夠讓他明白,結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還想給我口交。惡心至極。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經對我構成了性騷擾和性侵犯,曾經咨詢過律師,律師說目前中國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這樣的犯罪取證困難。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個淫亂的世界,他經常性騷擾、性侵犯簽約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據我所知的就有五個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里面,有一位,一個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賞他,并且他當時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穩定的生活,結果遇見這種事,他早已離職了,我為他感到可惜。

希望社會各界的朋友們能夠與我一起探討應該如何處理這些事情。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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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郭敬明回應:

1、完全捏造。2、已讓律師處理。

郭敬明之性侵事件不僅牽扯出第一受害人、歷屆“前任”、最世旗下的簽約作者,就連國民老公王思聰3年前發的微博也被翻出來...

暫且不討論這圈子的混亂程度。對于男性遭受性侵犯,又是否有相關法律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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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男性遭到性侵的新聞,也出現在觀眾眼前

男子被駕校教練性侵,最后由于證據缺失,該教練只被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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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直關注女童、女性被性侵犯,卻忽視了男性遭到性侵害的空白法律。男童遭到性侵后,以猥褻兒童罪論處;而成年男性被性侵后,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對于一個法治國家來說,都是一個不夠完善的法律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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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強奸男的會被判刑嗎?

根據我國法律“罪行法定”的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因此,目前性侵男性是無罪的。不過,強奸男性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害者經過法醫確認受到了身體上的傷害并且達到輕傷標準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我國法律規定犯故意傷害罪要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在這法律條文空缺的背后,是一個個受到性傷害的男性沒能得到法律的聲張正義,而一個個作奸犯科的犯罪分子,則一次又一次地逃脫了法律的嚴懲。

男性被性侵,長期以來被法律忽視。

電影《霸王別姬》里,幼小的程蝶衣被太監張公公猥褻,讓程蝶衣內心的男性意識自此徹底擊碎!而這件事,也成為他人生悲劇的注腳。

在男權世界里,很多人都認為只有女性才可能受到性侵,大男人怎么會被強奸呢?說出來都丟人,多數被施暴的男行會把痛苦深埋于心,更別說維權了。在傳統社會里,男性的強勢形象,反而成了戴在男性心里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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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只有法律可以幫助這些受害的男性同胞們。也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國家認識到男性在性犯罪中可能受傷害的事實,在美國及歐洲的一些國家,都已經把男性納入強奸受害人的范疇,俄羅斯也在法律中專門規定了針對男性的性暴力罪。

面對強大的傳統觀念,目前的法律能起到的作用仍非常有限,而這并不能代表受害男性需要忍氣吞聲。遭受侵犯,更要勇敢面對,收集證據,尋求律師、法律的幫助。

而我們要做的,是糾正輿論在性侵犯中對于男性的偏見,讓更多的人正視并理解這個問題,進而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


題外話:

一網友說:法律取消性別限制,是否表示異性婚姻不再是唯一的選擇,同性婚姻合法化?

你認為呢?是否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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