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不在主城工作了,我的工作也沒定在主城,平時回家就應該是回老家了。于是,重慶租的房,就沒有續租下去的必要。在重慶生活了十幾年,各種生活用品,自置的某些家電(微波爐、烤箱等),我的書籍,就變得無處安放。
太多東西,帶回縣城很麻煩,直接丟棄又太浪費。這時,自己就發現,花了很多冤枉錢。很多不實用的東西,沒用幾次就與灰層為伴,很多暫時用不著的也對在那兒等著過去以后丟掉。看來我的消費行為有些地方不對。
以后,不買沒用的布娃娃、小飾品等。本來我就不喜歡這些東西,還不如用這個錢去健身呢。
買來的東西,就要物盡其用。書是用來閱讀的、學習的,不是屯的;衣服買來是穿的,不是放柜子里占地方的;烤箱,是用來做美食的,不是拿來裝飾房間的。
買精不買多。就如衣服,可以買幾套真正好的,而不是買來穿一兩次就顯得過失或者老舊的衣服,這樣算下來,那劣質的衣服還真貴。以前聽我女神說,那些耐用品,買好的價格稍貴的,才是真省錢,特別是大件電器。
東西買得不如意,沒了一把一把的毛爺爺,還得為它們騰一塊兒無比寶貴的地兒,房間堆砌也降低了自己的生活品質。這種生活方式,也真是沒誰了。房價這么貴,房子可不是拿來這么賤用的。
所以,從今天起,養成既精又簡的消費觀。即使再搬東西,至少可以對自己說,帶走的東西都是精品、必需品和自己喜歡的,而被丟棄的,他們也已經發揮了應有的價值,也算“死得其所”,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