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生一件小事,卻不想能發酵成這么復雜。
“六一”將至,孩子班決定在5月31日這天在班級里搞一次“六一”活動,作為家長,也作為家委會的一員,我們幾個家長分工合作,收取經費,購買活動道具,分配布置班級任務……
“六一”是孩子們展示的舞臺,節目表上少不了孩子們的才藝展示,負責發布和匯總節目的Y家長在前一天晚上10點過后在家長群征集節目,沒說清楚截止時間,第二天中午12點多,有家長在群里給孩子報名演唱一首歌。但是被Y家長拒絕了,理由是活動報名截止了。剛好看到信息的我回復了被拒絕的家長“可以的,搞個歌曲串燒,活動也是讓孩子有展示的機會嘛”。這下惹麻煩了,Y家長私聊我以節目時間緊湊為由,不能再加節目,實在想唱就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唱。作為一名老師的我實在是想不明白,為什么一定要讓一個想個人展示歌唱的孩子和其他小朋友合唱呢?要是我是那個女孩子,該有多傷心呀!我堅持為這位陌生的媽媽和小女孩爭取著。Y家長說,那不然把自家姑娘換下來把機會讓給唱歌的女孩好了。我知道她情緒上頭了,剛好也要準備去上課,最后回復“我再去找陳老師溝通一下。”我的意思是跟班主任溝通一下能不能多加一個節目,不知道她有沒有曲解我的意思。
晚上和班主任溝通后,班主任的意思也是時間緊湊不再加節目,但可以和其他孩子一起合唱。無奈我只好十分抱歉找到被拒家長說明緣由,家長最后也表示理解。接著,孩子班委會成員B家長找到我說他家孩子不參加了,要把機會讓給想唱歌的女孩。B家長說是Y家長跟她說把機會讓給想唱歌的女孩的。這是什么意思?
是我愛心太泛濫,還是無意間說了別人不愛聽的話?打亂了別人的計劃。一切可能都是因為立場不同吧。
但是,面對一張張陽光向上的稚嫩臉龐,我們不該對他們有更多的期待嗎?我想說即使因為多唱一首歌延遲了下課的時間,那也是最美麗的課后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