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概一天五本書的閱讀量,刻意避開俗世紛繁,真正體會到了內心的寧靜,直到這本書重新打破。
作者是茅盾文學獎得主,講別人的故事宛若己出。故事以第一人稱視角,記錄了亂世中個人的命運沉浮。
主人公從軍隊回來,據說在戰場下面受傷了,于是被村里人叫做太監。太監這個人博學多識,樂于助人,衣錦還鄉,聽到這些稱呼并不在意,依然幫助大家。
村里紅衛兵批斗他、打罵他,他都不當回事,但是其中一個小兵趁他喝醉后看他下面,發現并不是太監,只是肚皮上紋的有字,還沒看清就被太監踢到,然后用手術刀挑了他的筋,斷了他的舌,畏罪潛逃了。
到底紋的字是什么,成了大家心中最大的疑惑。“我”那時還小,“我”的爸爸和太監關系最好,于是謠言說太監是雞奸犯。爺爺因此急了,到處宣揚不是,甚至還向公安局舉報了太監,導致所有人看輕我們家,爸爸和爺爺決裂,爺爺也郁郁而終。“我”因此受到全村人的鄙視,不得不逃亡國外。太監也在被抓回來批斗的過程中變瘋了。
幾十年過去了,“我”從村太保和一個來接走太監的女人那里得知了太監傳奇的一生,戰功赫赫,自學醫術,救人無數,風流倜儻,假扮特務,精忠報國,仕途最高的時候,被一個崇拜并深愛自己的,他喜歡卻不想在一起的女人舉報強奸,遣退回家。
行文流暢,有一種魔幻現實主義的感覺,總讓人想到《百年孤獨》。以“我”的口吻敘事,用詞到位,天衣無縫,感情真摯。主線是太監,副線是“我”,兩大故事并行,多個小人物的故事串聯,仿佛看到了命運的痕跡。
有個淚點是“我”辛辛苦苦終于在外國落下腳,終于和喜歡的女孩在一起了,她不再賣身,而是和“我”換個城市開店,生活好不容易要好起來,卻因為送貨的小貨車剎車不靈導致妻子死去---還有肚子里未出生的孩子。“我”帶著亡妻骨灰三年,四處流浪撿垃圾。
看到此處我不停地落淚,仿佛這事發生在我身上一樣。我的理想就是做個流浪漢,可是我卻不想失去親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