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做家教究竟犯了什么法

? ? ? ? 在時下的經濟社會中,一個人在本職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特長搞個第二職業,賺點外快以補家用,應該說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教師做家教(除了課上不講課下講的“假教”)也當屬這樣的好事之列。可好事一到了教師的頭上,就變了味,除了遭到輿論的譴責,還要承受有關部門的打壓。 ?

? ? ? ? ?先是從2009年3月1日起,北京市新修訂的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將正式施行,公辦學校教師如在工作日期間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或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將負法律責任,受到處理;(《北京日報》2009年2月11日)不久南京市教育局就出臺了“教師有償家教取消評職稱資格”的意見(《揚子晚報》2009年5月21日);接著,湖南衡陽市教育部門就下發《關于堅決剎住中小學生寒暑假補課歪風的緊急通知》,要求各中小學一律不得自行組織或假借短期教育培訓機構名義組織學生上任何培訓班。教師在發動、組織學生補課中收受短訓學校好處的,以商業賄賂論處。(《京華時報》2009年7月28日)

? ? ? ? ?我知道,有關教育部門這樣做,出發點可能是好的,他們是想減輕學生的負擔,讓孩子們能過上一個快樂的星期天、快樂的寒暑假。可在現時這個唯分數至上的教育大環境下,光憑課堂上學的那點東西,能讓孩子的應試成績芝麻開花節節高嗎?能讓不愿孩子輸在起點的家長放心嗎?于是,在課外補補課,讓名師指點指點,就成了家長學生的最佳選擇。退一步說,即便教育部門可以叫停學校的假期補課,可以不讓教師搞家教,但社會上還有那么多的培訓機構和培訓班,人家可都是合法的,每年都在大張旗鼓地打廣告招生,教育部門還能去查處嗎?有需求就有市場,這就是政府部門屢禁補課而不止的原因所在。


? ? ? ? 讓人氣憤的是,面對補課歪風,政府部門卻把板子一味打到教師身上,這公平嗎?教師做點家教補點課,就取消評職稱資格,還要負法律責任,受到處理,甚至以嚇人的商業賄賂罪來論處,真有點無所不用其極的味道了。難道教師真的犯罪了嗎?還是先學習一下有關的法律條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教師,利用教學活動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名義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銷售方財物,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銷售方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這條說得明明白白,教師只有在與教學相關的物品采購過程中,為對方謀取利益,收受對方財物的才能以商業賄賂論處,這種罪是那些有權力者才能犯的,做家教補課的教師就是想犯這種罪,可是能輪的上嗎?

? ? ? ? 其實,做家教的教師也是可憐的,面對并不豐厚的收入,他們想靠家教來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讓自己活得更體面些,更有尊嚴些,這有什么錯呢?有關部門的官僚要記清楚了,教師利用其專業知識為學生補課,然后取得一定的報酬,這是其付出勞動后的合法收入,不能想當然地以什么商業賄賂來論處。另外,地方教育部門不是司法機關,須知,任何犯罪行為都需要經過法院的判決,教育部門沒有權力給教師的某項行為冠上刑事罪名。

? ? ? ? 當然了,在我們這個盡出黑色幽默的國度,任何可笑的事情都會發生,因為某些政府部門的剛愎自用無法無天早已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有些教育部門的官僚早把自己異化成了土皇帝,他們只愿治下的教師為自己的應試政績“鞠躬盡瘁死而后已”,如果誰敢心懷二心,把精力分出一部分去搞家教,土皇帝們就要予以嚴厲的打擊。對這樣的土皇帝,我們這些小教師只能誠惶誠恐,奉行惹不起就趕緊躲起的原則。

? ? ? ? 現在的教育部門整天不在正事上下工夫。就拿這補課來說,不只社會培訓機構火爆,一些頭頂特級教師桂冠的名師更是被家長們要求私下辦培訓班,為什么中小學家長送子女上培訓班的需求這樣旺盛呢?針對這種情況,政府部門完全可以大有作為。最有效的引導做法是,政府部門應該在義務教育領域加大教育經費統籌力度,積極推進各中小學均衡發展,徹底取消重點學校,讓各校辦學水平趨于一致;另外,應該改革中高考制度,不能用單一的分數標準評價選拔學生,而是要建立對學生的多元、綜合、動態評價體系。如此一來,學生受到的教育都一樣,都是高水平的,妄圖靠各種補課提高分數自然就會失去意義,那個家長錢多了撐得還要送孩子上培訓班去補課啊?

? ? ? ? 可惜有關部門卻不去做那些有意義的事情,只知道隔三差五出臺一些讓人莫名其妙的這禁令那措施,連教師做家教補課都要上綱上線去管去壓,這有用嗎?除了讓官僚們的政績簿上增加一點虛無縹緲的榮耀外,只能讓共和國的教育史上又徒增一些笑料。

? ? ? ?實際上,政府部門從來就沒有想要真正禁止補課,湖南衡陽的規定,本身恰恰說明了這點——規定稱“已經組織(補課)的,除高三年級外,均應在通知下達后立即終止,并退還學費”,可見,為了鼓勵高中進行升學率競爭,教育部門對補課還是情有獨鐘的。以這樣的“先進觀念”引領教育,想“堅決剎住”補課之風不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嗎?

? ? ? ? 既然對學校的公開補課,教育部門可以網開一面,為什么對教師做家教補課就要刻薄寡恩地打壓呢?如此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能讓教師們心服嗎?可能有些教育官僚不知道,上世紀二十年代,魯迅為了生存多賺點錢,拿著教育部的薪水,還在北大、女師大、北師大、世界語專門學校、中國大學等校兼職上課,當時也沒聽說有關部門對魯迅說三道四。這事倘若換到今天,可是比做家教補課要嚴重的多,有關部門又不知道要怎么大動肝火,或許可能要清除這個教育界的“敗類”了。

? ? ? ? 當今的教育部門應該向民國時期的教育部門學習,管不了的事情,就不要淡操心,順其自然是最好的管理辦法。有能力做家教的教師,就讓人家去做,一般教師心里都有桿良心秤,不會因為業余家教而耽誤本職工作。如果有教師真的因此誤了本職工作,教育部門再拿權力的魔杖去管理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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