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一直未能遇見愛情,但是,我本是信奉愛情的。
我覺得“喜歡”和“愛”是一種力量,是一種可以摧毀理智的力量,而婚姻則是給這個力量一個名分。
所以我勢必會嫁給一個自己喜歡并且深愛的人,只是,我看見的婚姻卻恰恰不是這樣。
我和前任和平分手以后他在他爸媽的安排下娶了一個比他大兩歲的女子,然后喜得貴子,而他們相識三個月便結婚了,一邊信誓旦旦對我說他不幸福,一遍把個性簽名改成“與妻共白頭”。我也不知道他的妻子到底是幸運還是不幸。
哥哥最喜歡的那個女孩子談了3年的戀愛,最終由于女方父母不同意所以沒能在一起,娶了一個打游戲認識的女孩子,對我說,沒有他喜歡的那個女孩子好,但是有了一個女兒,生活的有滋有味,也很幸福。
閨蜜與前男友分手一個月便和認識了一個星期的男生在一起了,一個月之后又有了孩子,也快結婚了……后來我發現,有情人終成眷屬是幸運,而與不深愛之人共白頭才是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