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后,我又想起那個女人


文 | 行之

人生是很奇怪的,你曾經那么討厭一個女人,時隔十幾年,又會突然喜歡上她。哪怕,你從來沒有真的見過她。

十幾年前的中學課堂上,我在教材上讀到莫泊桑的《項鏈》,嘴角掛著隔岸觀火的冷笑。

那只是一個很短的故事,一個叫瑪蒂爾德的女人,嫁給一個教育部的小科員,日子雖不富裕,但也算衣食無憂。但這個女人整天做著一夜暴富的美夢,嫌棄自己的丈夫吃一碗燉肉都滿足得要死、毫無追求。

她人生最得意的時刻,是有人邀請她去參加一個豪門夜宴。為了炫富,她拿著丈夫攢的400法郎做了套禮服,又去閨蜜那里借了串鉆石項鏈戴上裝闊。

故事里明確說,那400法郎是他丈夫“攢”的,能用這個詞,就意味著這筆錢對他們來說并不算少。

《項鏈》寫于1884年,我試著找一個參照系來衡量當時的法郎價值,如果以1895年中國向法國的借款條約為標尺,那當時4法郎等于1兩白銀,而1兩白銀約等于800人民幣,1法郎就約等于200人民幣。當時的400法郎,換算成人民幣就是8萬。即使去掉通貨膨脹、貨幣匯率變化等因素,這筆錢對于普通家庭來說仍算是奢侈無比的消費。可想而知,這女人得有多虛榮。

人在得意時最容易忘形,一忘形就容易出事。晚宴結束,這女人裝完逼,還在回去的路上回溫暴富的幻覺。等到準備去還項鏈時,一摸自己的脖子,才知道把鉆石項鏈給整丟了。

為了補救,她只好去買串一模一樣的項鏈還給人家。結果一問價格,嚇得元神出竅。買那串項鏈得3萬6千法郎,按照1法郎約等于200人民幣的算法,那就是720萬!

當時我看到這里,心中一陣暗爽。這完全是一個人打腫臉充胖子,然后搞得傾家蕩產的故事。這個女人如此虛榮、庸俗不堪,被搞成這樣,也算是活該,不作死就不會死不是。我的語文老師舌燦蓮花,跟我們說,此文意在諷刺瑪蒂爾德這樣的女人的愚蠢及拜金,提醒我們應當引以為戒,樸素生活,切莫裝逼。

故事還沒完,這個女人為了賠項鏈,欠了一屁股債,不斷節衣縮食,到處兼職賺外快,才終于把債還清。但是10年過去了,她也成了黃臉婆,因為長期打工,手腳變得粗大,生滿繭子,一張臉布滿便秘式的愁容與皺紋。以至于她再度站在那個借她項鏈的閨蜜面前,閨蜜根本認不出來她,只問“你是誰?”

十年之前,她們還是共戴一條720萬鉆石項鏈的好閨蜜,十年之后,竟成陌路之人。可想而知,這十年,她隱忍得有多厲害,老得有多厲害。

但她終于有底氣站在閨蜜面前,講出當年丟項鏈的真相。只是閨蜜卻告訴她:

可憐的瑪蒂爾德!當年借你的項鏈是假的,頂多就值五百法郎!

故事到這里戛然而止,命運不光懲罰了這個女人,更耍了這個女人。她為自己虛榮付出的代價,最后因為一個神轉折,變成更加可笑又可憐。

我和其他同學一樣,讀到這個結尾,嘴角泛出自以為睿智的冷笑,為這個女人的悲慘而感到大快人心。

這些年來,我試圖去探問,究竟什么是好的小說?后來有人告訴我,如果一篇小說看完,紙上的人物能夠立起來,那就好的小說。那什么又是偉大的小說?有人告訴我,能讓人越看越感動的,就是偉大的小說。

很顯然,莫泊桑筆下的瑪蒂爾德,是一個能從紙上立起來的人物,這說明她是個被塑造成功的角色。但莫名的是,最近我忽然覺得她在我的腦子里蘇醒,步履蹣跚,悠悠朝我走來。我竟然能看清她的臉,那不再是一張讓我感到鄙夷的臉,而是盡管飽經風霜,但干干凈凈的一張臉。

從中學至今,十幾年過去了,那個女人又回來了。

這十幾年來,我漸閱世事,才理解人情世故中,一借一還二字,牽扯了多少愛恨情仇、糾葛與淪喪。我忽然又記起了很多事,當時那個女人知道自己丟了一條天價項鏈時,第一時間為什么想到的不是跑路、抵賴或以假亂真,而是毫不猶豫地去賠償?這十年她為了還債而當牛做馬,為什么沒有逃避,沒有崩潰,還能有足夠的定力讓他的丈夫陪他一起受苦而不離不棄,她是怎么挺過來的?

這十年,得有多強的道德感,和有多大的勇氣和毅力才能完整地熬過。換作一般人,早賴了。如果你知道現在世上有多少“老賴”,就知道我在說什么。

我再重讀原著時,又撿起一片遺忘的細節,當她終于還清債務,有底氣再次面對閨蜜時候,莫泊桑如此描述:

她用一陣自負而又天真的快樂神氣微笑了。

她哪來的自負、天真、快樂、神氣?

以前我不理解,后來才明白,那一瞬間,她是終于抬起頭了。以前的十年,她為自己的虛榮在埋單,在物質上被債務奴役,在精神上被悔恨摧殘。現在這筆賬終于一筆勾銷,她解脫了,能挺直腰板了,尊嚴失而復得了。

再讀《項鏈》,我的理解已產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莫泊桑根本不是在諷刺一個女人的虛榮和拜金,而是用這樣一個外殼,包裹著一個人類永恒的偉大命題——擔當。那些教材上障眼法,迷亂了曾經照本宣科的千千萬萬個語文老師,也迷亂了曾經少不經事的千千萬萬個我。

讀書跟戀愛一樣,講緣分。對的時間遇見對的書,才能讀出“六經注我”,歷久彌新,否則就像是八歲遇見八十歲的風景,八十歲遇見八歲想要的玩具,好是好,就是不合時宜。

想來應是,少不讀卡夫卡,老不讀莫泊桑。

卡夫卡是作家中生活上最沒有成就的,但在表現主義文學的探險中最有成就的人。少年人根本讀不懂他迷霧重重的表現主義,讀不懂為什么高爾·薩姆沙醒來會變成一只大甲蟲,然后被各種嫌棄,為什么家庭那么冰冷,為什么社會那么冷漠。也讀不懂那個叫K的測量員,為什么至始至終都在前往城堡,但直到筋疲力盡,至死都沒能摸到城堡的門框。

少年讀卡夫卡會心生怖意,充滿費解。那些荒誕式的詭秘,足以讓每個涉世未深的少年消化不良。

而作為喜歡走現實主義路徑的莫泊桑,少年時讀,會覺得好笑、暢快、解氣,但越到年齡,會越讀出其中的辛酸,刮開故事那層刻薄的包漿,里面全是成人世界的血和淚,再讀就會讀出悲哀與無力,足以讓每個嘗盡人生百味的成人難以釋懷。

莫泊桑一生著有350多篇小說,其中諷刺形式居多。在這些作品里,幾乎所有人都是他諷刺的對象,幾乎不存在一個絕對的正面人物。他們充滿裂痕,但科恩說,萬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進來的地方。

《項鏈》中,那個叫瑪蒂爾德的女人,盡管虛榮而庸俗,但骨子里卻把名譽看得比命都重要。在故事的最后,她是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去了結這場命運的嘲弄。盡管我們不知道她該如何再次為自己做心理建設,接受這個充滿諷刺的反轉,也不知道她該如何回去向自己的丈夫轉告這一切。莫泊桑留了一片空白,容我們去各自猜想。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她回首半生,已然問心無愧。

十幾年后,再次想起這個女人,我心中那些曾經幸災樂禍的竊喜如煙飄散,只剩欽佩與感動。

是的,偉大的小說,是會讓人越讀越感動的。所以莫泊桑能成為莫泊桑,一個刻在一百二十多年前墓碑上的名字,在時間的歌劇里,越發響亮。

回到《項鏈》的開頭:

世上有這樣一個女子,面龐兒好,豐韻也好,但被造化安排錯了,生長在一個小職員的家庭里。

是的,她叫瑪蒂爾德,她并沒有那么糟糕,她只是被莫泊桑絆了一跤,然后花了十年爬起來。再度回來時,她憔悴不堪,但目光如鏡。合上書頁,我只想給她一個遲到十幾年的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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