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6日,這是我第二次見你。第一次見你卻總是歷歷在目。
一次巧緣,讓我認識了你。我那時候18歲,情竇初開,以顏值為中心,才華為標準。可是卻是因為你的毫不起眼一句話喜歡上了你。
去學校和閨蜜談起,我說我喜歡了一個人,以后都要喜歡他。閨蜜說,你?!我再不知道你就算了,三分熱度,一個月就給忘了。我不等她說完就斬釘截鐵地說,這次不一樣。是啊,或許是那句話說的勁兒太大了,以至于現在還是只喜歡你。
其實后來也喜歡過別人,但是心太小,裝不下,那就索性將他們遺忘吧。
喜歡了你,我才知道什么是信仰。也明白了信仰的這個東西有多美好。以至于后來閨蜜在我面前談起七年的前男友我總是連連嘆息。室友談起男票對她的追求,我的笑聲比她更夸張,我羨慕的不是她,而是她的男朋友,只是羨慕她的男朋友把她當成了信仰,一路追尋。那是說不出,道不明。
我記得第一次告訴我媽媽我喜歡你時候的有多么羞澀,也有后來在全家人面前宣布喜歡你的傲嬌姿態。
我總是大張旗鼓的說喜歡你,你的名字是我一路走來的最好印跡。
去年我終于鼓起了勇氣去見你,還好,我沒有失望。而我也只是那天見你的茫茫人海中的一顆砂礫。可是還是喜歡你。或許該加一個更字。
每天早晨醒來,晚上睡前凡是能得到你消息的渠道我都會翻一遍。因為你是照亮迷茫、孤獨的燈塔。我就是無法控制自己。有人問過我,如果有一天你結婚了怎么辦,我想過我會開心,因為你找到了幸福,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難過。但是就是在見你的前一周,我的情緒開始躁動了。
我不想見你了。
一個念頭冒出,是我自己給自己赤裸裸的從頭到腳淋了一盆水,竟不知什么滋味。可是七情六欲又怎么是我一個凡人可控。還是忍不住去見了你,看到你就忘了自己,站在你一步之遙處卻還是忍不住的想要再往前撲一點。我能看清你細膩粉底下的毛孔,你身上干凈的味道。但是這又怎樣,我知道還是和上次一樣不過是茫茫人海中的一顆砂礫。但是這次我比上次更滿足。因為我怕,我知道自己是個什么樣的人,我知道自己的心有多小。
與其說是我怕以后見不到你,倒不如說我怕以后我喜歡上別人,而再也裝不下你。
你說“告別青春最好的方式就是一直熱血,讓它的魂永遠都在。”
青春總要告別,熱血它該怎樣存在。疑問總是多于解答,但是那又如何,我只在乎你的存在。我的青春因你找到了方向,我的熱血因你洶涌澎湃。
“晚上的時間寫小說出版,誰知道一寫就是九年還是十年。”
這是我最開始喜歡你的第一句話。沒想到此后,影響了我一個人獨處時候的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