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時家里很窮,除了校服幾乎就沒別的衣服穿了,更何況,當年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撿拾親戚朋友穿剩下扔了不要的,大小不一,有的太大,有的太小,沒有一件合身的,冬天沒有襖穿,就把上衣一件一件套身上,大小不一、有大有小的上衣一古腦套身上,那種別扭痛苦的感覺我永生難忘。
面對這種窘迫的情況,母親無奈加戲謔著說,你這長得丑又這么黑瘦,就穿這就行,你根本稱不上新衣服。
長大后才明白,這世上,衣服本來就是讓人穿的,沒有一個孩子稱不上新衣服……
之所以有這種想法,是因為童年的貧窮和自卑已經深深地扭曲了你的思維。
最近一段時間,有關“懂事的孩子大多活得不幸福”之類的文章開始在自媒體上流行起來。
當讀到這類文章時,我的心情既感欣慰又感到深深的糾結和心痛。欣慰的是,這些文章確實寫出了像我這類人的成長心結,心痛的是,任何人成長過程中的痛苦經歷畢竟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是最不值得炫耀的東西,甚至每回憶一次就心痛一次,每提到一次都像是在傷口上撒鹽。
我覺得,這其實是一個深刻的心理問題,或許有的人一輩子也走不出童年的心理陰影,但確實要直面這個心理癥結。
有人認為,總是記著童年那些不幸的經歷是沒出息的表現;還有人認為,動輒就說自己童年多么不幸,是小家子氣的表現,這樣的男生格局小,甚至心胸狹窄。
怎么說呢,這些觀點都很有道理,然后有時候他們也想多了。對于童年確實有很多悲慘回憶的人來說,這是他一輩子抹不去的深刻記憶,將其牢牢記在心里,甚至習慣性地向人提起,并非要博得別人的同情,更不是體現自己多么無辜,命運多么坎坷。只是那些不幸的經歷已經溶入了他內心的茶水里,就像鐵觀音溶進水里,雖然很苦澀,但已經習慣喝這種茶葉,習慣性地一個人慢慢回味。
昨天我在微信公眾號看到一篇文章,《讓孩子過早懂事,是種殘忍的教養》,一篇有意思的文章。
我想起來,小學的時候,我的書包非常破,很多地方都開線了,顏色掉得就像深秋過后的殘枝敗葉,甚至拉鎖也壞了,以至于它看起來幾乎不能稱之為書包。當然,除了書包之外,我也沒有一個像樣的文具盒乃至鉛筆刀,對,當年我對學習用品的奢想就是“像樣”就行,款式老一點沒事,顏色舊一些沒事,容量小一些也行,甚至是別人用過的不要的也無所謂,只要它看起來“像樣”,不至于隨便裝兩本書拉鎖就壞了,生銹生得太厲害以至于文具盒都蓋不上蓋子。
然而,就是這樣的卑微夢想也幾乎只能是觸不可及的奢求。記得小學三年級時,表哥來我家,有一次上街買東西時,突然問我“你的書包破不破啊?”
聽到這個問題,我剎那間低頭臉紅,竟連一個字都說不出來,自卑得連回答這種問題的勇氣都沒有。
當然,這個問題本身也不需回答,它只是一種反問,問題中就包含了答案。
然后,表哥買東西回來給我捎回來一個新書包,深藍色的書包上面寫著“青蛙王子”。一直到小學畢業,每天背著它放學的路上,同行的同學總是念叨著“青蛙王子,青蛙王子”,那樣子仿佛在說,嗨,想不到你也有新書包了。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期末考試考了雙百,爸爸破天荒地第一次問我“想要什么獎勵”,我相當驚訝,用幾乎自己都聽不到的蚊子般的聲音說,“想要一個削鉛筆的小刀”。
我之所以說“削鉛筆的小刀”而不直接說”鉛筆刀“,是因為當時流行的鉛筆刀是盒式的那種,鉛筆放進去一轉就很快削好了,盒式鉛筆刀很貴,我是做夢都不敢想的。
爸爸說,好,好,買小刀,給你買小刀。
小時候,家里長輩總是夸我說,這孩子很懂事,帶他上街時,從不像別的孩子那樣,見了什么都想要。就算主動問他想不想要什么玩具,他也搖搖頭說不要。
然后,家屬院里的老年人和大嬸大媽們,就紛紛說,真是,這孩子真是懂事,相比之下我們家的孩子就怎么怎么樣……
每次聽到這樣的評價,我的心里都泛起深深的苦澀。愛玩是男孩的天性,我當然也想要玩具想要零食,但我早就深深地知道,自己和別的孩子不同,家里實在太窮了,絕不能再給父母添負擔,讓長輩多花錢了。
因此,我從小到大都是一身破破爛爛,就算現在上班了,也基本不買什么衣服,一是長期撿拾親戚朋友的舊衣服穿,對買衣服這件事沒概念;二是上班時要穿工裝,似乎也沒買其他衣服的必要。
因此,回憶起來,我發現從小學到中學,我基本是一身校服穿到一年四季,是班里唯一一個長年穿校服的孩子(因為除了校服基本就沒其他衣服了),上班后基本是一身工裝穿一個月,每周洗一次,很多同事下班后都換上好看的衣服,不愿穿著工裝下班回去。我卻懶得這么做,因為已經習慣了一身衣服只要不壞就一直穿下去,對換衣服這種事沒概念,因此,我又成了公司幾乎唯一一個一身工裝穿到一年四季的人。
何況,現在工裝的衣服質量比當年的校服好多了,當年的校服做工粗糙,以至于我不敢伸出來胳膊,怕臂窩處的線頭和補丁露出來;不敢跑太快,怕鞋子突然松了,鞋底突然斷了,甚至怕鞋子突然掉了襪子的爛洞被人看出來。
就這樣,仔細想想,本來我是一個喜歡足球的孩子,初一時體育課上經常踢足球,后來怕鞋子壞掉就不敢踢了;本來我是一個喜歡籃球的孩子,初二時和同學打籃球扯破校服后就再也不敢打了,自己就這一身校服還算一件像樣的衣服,如果校服都破了,真不知明天自己穿什么衣服去學校。
我突然明白,原來貧窮對一個孩子最大的傷害,是他不得不放棄自己原本喜愛的一些事物,甚至不得不放棄自己原有的夢想。夢想這倆字畢竟太奢侈了。
更何況,當年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撿拾親戚朋友穿剩下扔了不要的,大小不一,有的太大,有的太小,沒有一件合身的,冬天沒有襖穿,就把上衣一件一件套身上,大小不一、有大有小的上衣一古腦套身上,那種別扭痛苦的感覺我永生難忘。
后來母親還戲謔著說,你這長得丑又這么黑瘦,就穿這就行,你根本稱不上新衣服。
我聽了之后,沒有任何反應,只在心里苦澀地點點頭。
因為這一切并沒有誰對誰錯,就像《了不起的蓋茨比》開篇寫的,“每逢你想要批評任何人時,你要記住,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個個都有過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
對于一個生在貧窮家庭的孩子,童年的貧窮和自卑已經成為揮不去的夢魘,以至于某種程度上,他已不能像一個正常人那樣思考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