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
【原文】
12.15 子曰:“博學于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
【題解】
此章與《雍也》篇第二十七章重,故譯文略。
//我的感想//
前邊學過啦,今天可以清閑了。可是具體是啥意思來的,當初我的感想是啥?現在沒有印象,對這句話也沒有感覺。
這學過不等于學到了,更不等于能做到。
回去找解釋感想去吧。
上次感想了“學”和“習”,今天我思考的著重點在于“約之以禮”,心里模糊地思考著為啥用“禮”約之,博學于文之后容易桀驁不馴?哦,按照時代背景,應該是這個意思。
現在有各種各樣的心理學,有各種各樣的溝通課,如果博學到這許許多多,謙虛恭敬是自然而然地產物,是自己主動地“約之以禮”。
似乎理清了一點,在那個沒有這許多科學做依據的時代,孔老夫子預見到“以禮約之”博學之后的膨脹,讓我們敬畏啊。
子曰:“博學于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