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看到簡書里有人寫賞析論語的文章,所以我也想寫幾篇。至于寫多少和多久,現在還說不準。
其實我對于論語恐怕僅能算是入門。以前看過一本書,是一個北大的才子寫的注解論語的,基本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來寫的,沒有什么考證,句讀和釋義都不嚴謹。后來看到楊伯峻先生的《論語譯注》,才覺得撥開了云霧,對于里面提到的翻譯要回到當時的語境,從同時代的文件中尋找佐證,深以為然。
對論語的注解中,傅佩榮和南懷瑾的不甚嚴謹。我將采用楊伯峻的譯文。下面是一則論語。
2.16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譯文】孔子說:“批判那些不正確的議論,禍害就可以消除了。”
這可以說是非常符合儒家思想的,儒家雖然提倡“君子無所爭”,但是對于不合禮教,不合道義的行為是堅決反對的。像3.1中,孔子談到說“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3.6中,季氏要去祭祀泰山,這也是違反禮制的,于是孔子希望冉有能阻止。,再如11.17中,冉有為已經富比周公的季氏斂財,孔子說冉求不是我們的人,學生們可以大張旗鼓地攻擊他了。可見儒家對于不合理的言行是不會容忍的。
這篇還有另外的一些翻譯,如“研究那些不正確的學說,這就是禍害啊!”此說沒有多大價值,姑且不談。還有一種說法“攻擊不同的學說,這就是禍害啊!”這不過是后人的穿鑿附會,不符合儒家思想,儒家是討厭“鄉愿”的,即無原則的老好人的,儒家對于善善惡惡,是是非非比較分明。
還有一種比較有意思的說法“研究事物的極端,這就是禍害啊!”
其實各種說法的異同,關鍵點在于對“攻”,“異端”,“也已”的理解和翻譯,我不能給出一個絕對正確的答案,不過楊伯峻的說法和最后一種說法很有意思,下面我們賞析一下。
上面這種說法呢,也有它的依據,它認為“異端”是脫離了中庸思想的事物的極端,就像一根筷子,是有兩端的,這兩端是不同的,就稱為“異端”。儒家提倡中庸之道,就是中間平常的東西,過于極端的是不被提倡的。著眼于極端,眼光就會狹窄,行為就會出錯。遵循禮制,因時因地制宜,不偏不倚,這就是中庸之道。這種說法很有意思,因為它把握住了儒家道德標準的核心——中庸之道。
11.16子貢問:“子張和子夏兩個人,誰更強些?”孔子回答說:“子張呢,有些過分;子夏呢,有些趕不上。”子貢道:“那么,子張強一些嗎?”孔子說:“過猶不及。”這就是中庸思想的體現。還有11.22中,孔子關于自己對冉有和子路的不同教育方法解釋道:“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冉求做事退縮,所以激勵他,子路膽量比兩個人大,所以要壓壓他。這也是孔子希望弟子們的行為符合中庸之道。
綜上,捍衛正道和追求中庸這兩種說法都有道理,翻譯上也過得去,是比較好的兩種說法,至于孰是孰非,大家就見仁見智了。其實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們更需要關注的是道理本身,所以兩者并存又有何不可呢?
由于這不是一篇嚴格的學術論文,所以我沒有再去羅列何晏的《論語集解》,邢昺的《論語注疏》,朱熹的《四書集注》,程樹德《論語集釋》,劉寶楠的《論語正義》,還有阮元的《十三經注疏》中的觀點,不過這些功夫之前倒是做過的,雖然說也比較粗糙。對于一般人而言,我們當然是希望讀懂經典,了解我們的傳統文化,啟迪人生智慧,我們不是專家學者,所以繁復的考證不是必須的。我建議初學者從楊伯峻的《論語譯注》入手,再博采百家之長,多討論,多思考,貴在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