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接到一個家長的電話,說孩子的文具袋在中午的時候丟失,文具袋是舊的,不值錢,但是里面有兩支鋼筆價格不菲,一只200多,一只100多元,是孩子生日時收到的禮物。并給我提供信息,孩子看見班里的另一個男孩子xxx使用的文具袋和他丟失的一模一樣,并且在他的文具袋丟失之前,xxx從來沒有使用過這樣的文具袋,也曾向xxx討要文具袋,但是xxx堅決不承認文具袋是拿別人的,堅稱是自己購買的,并且隨后把文具袋和別人進行了交換。一時之間,孩子也束手無策,只能寄希望老師,找回丟失的文具袋和鋼筆。我答應家長一定調查調查情況,同時也提醒家長以后不要給孩子買過于貴重的玩具,以免丟失,無法找回。
今天一大早,來到教室,第一件事就是找丟失文具袋個男孩兒了解事情發生的經過,男孩兒所說得情況和她媽媽說言的是一致的,仔細的詢問孩子丟失的文具袋有沒有他人所不知道的標志,將一切情況了然于心以后。又把那個文具袋里里外外,仔仔細細的看了看,我在心里已基本確定這個文具袋就是他丟失的那一個。
接下來就找xxx談話,孩子在我面前一口咬定,文具袋不是那別人的,是他在兩周之前的在學校門口的“晨光文具店”購買的,價格為五元,又讓他描述了一下文具袋的圖案和細節。他也只能說出是黑色,一面有一只兔子是白色的,上面有一行英文字母。但事實上,文具袋已經有所磨損,根本不像新購買的,有三行英文字母。雖然有事實依據,但xxx狡辯到自己記錯了,仍然不承認文具袋是拿別人的,流著淚堅持說是自己的。難道我的判斷有誤?為了慎重起見,不冤枉任何一個人。我只好帶著玩具袋到他所說的“晨光文具店”調查,老板拿起文具袋看了看說:這個文具袋是一年前的老款,店里一年前都不在出售。”為了讓調查更全面,更有說服力,我又詢問另外的兩家文具店的老板,他們都表示這個文具袋不是商店所出售的。
即使我把調查地結果告知xxx,他還是仍然不承認拿了別人的文具袋,仍然堅持是自己購買的,仍然眼淚汪汪,似乎有訴不盡的委屈,只能檢查他的書包了,他的書包里雜亂極了,書和作業本胡亂的堆在一起,零食袋子,紙片,紅領巾,零食的碎屑,腳套等等,從他在書包里找到了一支黑色的鋼筆,放在書包最里面,經過失主的辨認正是丟失的鋼筆,意外的發現一本學校圖書館的書,屬于圖書館特有的標簽已被他撕掉,但是留下一個清晰的痕跡,臨近期末考試圖書館早在上上周都不允許借書,上周要求全體學生借圖書館的書必須歸還,圖書館的借閱記錄上也顯示我們班級沒有學生未歸還圖書,顯而易見是他在圖書館趁人不備偷偷拿的。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他只好承認書是自己從圖書館偷偷拿的。但是堅決不承認鋼筆是自己拿的,辯解到是有人偷偷放在他的書包里,想要陷害他。
從教15年,第一次面對這樣的孩子。我只能長嘆一聲,他經不起任何推敲的謊言,在大量事實證據,仍然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是他的心里建設太過于強大,就是他覺得自己太過于聰明了,別人都是愚蠢的。面對錯誤,沒有承認錯誤,反而千般辯解試圖掩蓋錯誤,是非常可怕的,不承認錯誤,也就不可能會改正錯誤。
只好把xxx的家長請到學校,聽了我對整件事情的介紹,沒有任何辯解,xxx的爸爸了解自己的孩子,知道自己孩子的品行,向我坦言孩子的在家也有這樣的行為,打過,罵過,講過道理,也懲罰過,都沒有絲毫作用,對于孩子在學校所犯的錯誤,沒有任何的遮掩,表示很抱歉,也很無奈。
xxx的爸爸無奈地帶著他,回家反省了,腳步有些沉重。我不禁陷入沉思,反問自己,下次他還會犯同樣的錯誤嗎?答案是未知,真的很無奈,教育不是萬能,無法改變所有的人。只寄希望于xxx能幡然醒悟,認識到錯誤,承認錯誤并及時改正錯誤,現在還為時不晚。
為了防患于未然,也為了避免此類的事情再次的發生,處理此類事件,真的有花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為此在班級公布一個新的制度:無論是周托還是日托學生,沒有經過老師的允許,吃過午飯后一律不能回到教室。
事情看似告一段落,卻遠遠沒有結束。作為一名他的老師,我對他心里的關愛還得繼續,嘗試各種方法走進他的內心,努力做到不拋棄,不放棄任何一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