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寫給女兒|433|工作反思

現在生意難做,資金回籠慢,有些人越來越無賴,總是找各種借口不給錢。

十月底時,我們經過商量決定讓律師事務所處理催款事宜。

到底有沒有效果呢?

我們是先選出兩個對象,欠款金額在一萬之內的小廠。

剛開始,事務所給客戶打電話催款時,也是沒有第一時間安排款,但給了準備付款的時間。

第一個客戶在十月底說十一月中旬付款,等到了月中,說資金還沒到位,收到后就能安排。

過幾天又說身份證丟了,錢拿不出來。

有一點倒還好,付款的時間說的越來越近了,不再說十天或者半個月了,而是說明后天,然后就說今天…

最后說中午,對,今天收到錢了,雖然不是全額,只收到一半的款,說等身份證補好后再付余下的錢。

不管怎么樣,這算是要回了一部分。

另外一個客戶還在拖延過程中…

反思總結:這事如果是我們自己打電話催,會帶著一些情緒,會有懈怠,也可能在溝通過程中不愉快,正好給對方抓住借口不還或無限拖延。

委托給第三方機構,這繁瑣的細節我們不需要經歷,也就沒有了內耗,可以接受預期時間,最后也能有一個好的結果。

所以,專業的時間就要交給專業的人來做,那些大單也可以讓事務所介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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