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春節過得讓人有點膽顫心驚,先是動物園老虎咬死人,再是花季少女殞命游樂場。以后帶孩子出去玩,還真得好好考慮考慮。要說老虎咬人是死者自己的錯,那花季少女之死的帳又該算到誰頭上?
據相關媒體報道:該娛樂場由于游樂設施“遨游太空”設備安全帶發生斷裂,13歲的甘甜(化名)被甩向空中,經搶救無效死亡。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通報,經初步調查,事故原因為安全帶斷裂,安全壓杠未有效壓緊。蹊蹺的是一份檢測報告上,該游樂設備剛在2個月前進行了質量檢查,檢驗合格,但在相關網站上查詢,卻僅有一條2013年的報檢信息。看到這側消息,我不僅要問,娛樂場發生這樣的事故,到底錯在哪方?
①、錯在園方?
園方肯定有錯,而且是主要責任方,這是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根據相關的報道,事故初步原因查明為:游樂場相關人員未按規范操作。而且據報道,事發現場有《乘客須知》掛在欄桿外圍,規定了:“12歲以下及1米2以下者嚴禁乘坐”。但據有人透露,當時與甘甜一起乘坐“遨游太空”的還有9歲表妹甘紅(化名),兩人挨著坐,“按照規定,12歲以下不能坐,那甘紅為何也坐上去了?而且小朋友身邊并無監護人。”另外據現場的一位學生透露,去年夏天,她也乘坐過“遨游太空”項目,買票時,工作人員并沒有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以證明真實年紀。這是工作人員的責任,這幾天過節我也帶孩子去這種室外娛樂場所玩過,他們的工作人員大都是老年人,他們的工作就是就是為旅客系上安全帶,然后知道怎么開關娛樂設施。讓人擔心的是這些工作人員大部分都是臨時聘請,更不用說什么任職前的培訓,這是其一。其二是,都知道春節假期是大人帶小孩子出來玩的高峰期,做為園方,不論是出于賺更多錢的目的,還是出于保護人生命安全的目的,是不是應該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而這種安全,是不是要在節前就對整個娛樂設施進行停業一至兩天的檢查,對不合格或損壞的設施設備及時進行更換,可惜的是,園方沒有這么做,最終悲劇發生了。
②、錯在官方?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大型游樂設施屬于特種設備,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在現場張貼的《游樂設施定期檢驗報告》上寫著,最近一次檢驗時間為2016年12月12日,檢驗結果第5、25項不符合要求,經過整改,確認合格。檢測合格不足兩個月,意外就發生了。而在重慶特檢院的官方網站上,輸入該設備代碼等信息,僅出現一條結果:設備類型游樂設施,單位所在豐都,報檢時間為2013年11月4日7點45分。2個月前剛年檢官網僅有3年前報檢信息,報檢時間為何與檢驗報告不符?而簽字者又拒絕了有關方面的采訪。這是報道中的描述,是沒檢查?還是一笑而過的檢查了?或者是還有其它什么原因呢?總之,我認為,這名負責檢查的官員應當承擔其該承擔的責任,至少,他濫用了他手中的權力,這一點我猜得不會錯。那么,既然他濫用了權力,就是對生命的不負責任,要知道,這是一個花季少女,是一個可愛的小孩,即使是一個80多歲的老人,他也沒有權力讓其生命終結。
③、錯在設備生產公司?
4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通告》,公布了初步調查結果,并通報了全國其他地區有同樣設備的18個游樂場所。《通告》稱,為保障旅游娛樂安全,特責令朝華公園暫停所有大型游樂設施的使用。而全國其他使用了該公司設備的游樂場所立即停止使用,由使用單位聯系制造單位開展隱患排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并確認設備安全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我們應當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這個《通告》拍手叫好,但叫完好后,我又在想,全國又多少家這種娛樂場所呢?上千上萬都有吧,擁有這種游樂設備的只有18家,那其他的場所用的是哪里的產品呢?這些產品要不要確認安全呢?要知道,這些場所,關系的是祖國未來之星的性命啊,如果以這種頭痛醫頭的方式處理問題,悲劇是不是還會接二連三的發生?
④、到底錯在誰?
以下是最近幾年來游樂場甩出的悲劇:一是陜西西安“極速風車”甩出3名游客。2013年9月15日,秦嶺歡樂世界大型游藝設備“極速風車”運行中發生驚險一幕,3名游客被從半空中甩出,經過搶救,3名傷者傷情穩定。查明原因為操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二是陜西商洛“狂呼”甩出17歲女孩身亡。2015年2月20日,商州區金鳳山游樂園發生一起安全事故,一名17歲女孩在游玩結束解下安全帶后,被突然運轉的游樂設施“狂呼”拋入高空甩落地面,經搶救后不治身亡。
三是河南長垣“太空飛碟”甩出19人。2015年4月6日,在河南新鄉市長垣縣銅塔寺商業街廟會上,游樂設施“太空飛碟”發生故障,旋轉桿斷裂,19人被甩下,其中1人為骨折重傷,18人輕傷。四是浙江平陽“狂呼”甩飛5游客2死3傷。2015年5月1日,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昆陽鎮龍山公園游樂場,游客坐上“狂呼”的游樂設備后,在保險帶還未扣上的情況下,機器提前運行,導致5名游客當場甩飛,致2死3傷。四起事故,三起發生在15年,難道還不引起各方的重視嗎?如果說第一起發生時,沒引起重視可以理解,那么后面的呢?如果說一方沒引起重視,那其他幾方呢?非得要發生一次,再就事論事的處理一次?那得要用多少人的傷亡來換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