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于這樣的我們,顯而易見。
一個人最孤獨的時候,積蓄已久的情緒得不到排解,就是一個人筆墨最漂亮的時段。心里有太多太多瑣碎的念想,將它們呈現在這些賦有靈魂文字之上。旁人觀之,或是賞心悅目,又或是茅塞頓開,對自己而言更上一個高度。只是沒有人會知道,所謂這些文字的表面,其深處到底藏有多少糾葛的思緒萬千,是他人體會不到的另一個內心世界。
說的再直白一些,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作為一個寫手。這是需要強大的內心鍛造,遇到任何事情處變不驚,波瀾不驚。真正的有故事有經歷,會用純熟的筆墨渲染出那些看似平淡乏味的文字,躍然紙上,貯存于心。那整本文字面上工工整整地佇立著兩個大字:生活。
不論做任何事情,至始至終不會避開的問題,有得有失。就像在面包和愛情兩者中抉擇,在物質和精神之間行走。他們說,這是從世界到永恒的歷程,死是終點站,永恒是方向和歸屬,選擇權總在自己。
要么,敢于做回自己,置身于真正想要的快樂、舒心的生活。要么,選擇游走于文字世界的虛幻,繼續埋藏在封閉空間的隙縫當中,被至極所謂淡然纏繞。前者滿足極大的求知欲(相對于生活)和充實愉悅的生活感受,后者則滿足非必須的求知欲(相對于心理)和異于常人的感官。實事想來,未必后者接近于高尚獨立快樂,僅存活于自己內心世界的別樣生活。快樂是假,孤獨是真。
大多數人的眼中,后者代表著品質基準較高,其實不然。把快樂建立在他人的認可之上,極高的情況下會自我封閉,沉浸在這樣自己為自己所限定的社會角色當中,不可自拔。文不露骨,一嘗便知。
好像也只能言盡于此了。
道理都懂,左不過權衡很難。個人有個人的目標與追求,只一點,不做違心的事。你終究會明白兩難的缺失,或開辟新的路徑,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