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人際關系的基本構成,都存在著交換的影子。
或許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商業契約關系,但除此之外,就算是朋友和戀人之間的感情,也莫不如此,只不過這種交換來的更加隱秘罷了。
談朋友時,我們追求志趣相投的玩伴;談對象時,我們期望勢均力敵的愛情。我們希望從彼此的互動中獲得樂趣,相聊甚歡,起碼一起吃飯的時候不至于默默對望卻相對無言;這就意味著雙方都要有可以給予對方的資本,講笑話要有段子,聊趣聞要有故事,分憂解難要有分析的能力。
這里有趣的是,我們不但這樣要求別人,也這樣的要求自己。每當有人叫我去飯聚的時候,我就會如臨大敵,全身上下掂量自己的斤兩,恨不得找面鏡子照著問自己:
你有錢嗎?沒;
你有顏嗎?沒;
你有趣嗎?不。
但出于不能顯得太潛的緣故,往往就屁顛屁顛的去了,那種感覺就像是馬上去裸泳一樣。
以前看到一篇文章《有趣,是對一個人的最高贊賞》,文如其題,不長述。想說的是,從有錢,到有顏,再到有趣,其實只不過是換了一個維度去把人進行分層。他(我)有錢可以讓我(他)肆意任性;他(我)有顏可以讓我(他)賞心悅目;他(我)有趣可以讓我(他)不愁苦悶。
終究,我們都逃不出用社交資本去評價一個人的互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