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談戀愛,做哪一件事不是為了打發時間。
最近常常在不經意的瞬間,看到某個熟悉的什物,聽到某段熟悉的旋律,聞到一陣熟悉的味道,想起一個人。忽然意識到,我真的遺忘他了。不再想念,只是想起。還有什么比這更好呢?還有什么比這更糟呢?
不再念念不忘,是青春真正的散場。
一個特別特別作的人,突然有一天不作了,是好事還是壞事?是來日方長變成了去日苦多,此后的人生不過是余生,還是參透正見的頓悟,明白萬事萬物自有來和去的時辰不再糾纏?
生活和戀愛相比,永遠是戀愛比較重要。可惜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戀愛不常來。戀愛不是生活的一部分,它高于生活且不相容于生活。戀愛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戀愛是暴動,是一只獸推倒另一只獸的暴烈的行動。如果不是這樣的戀愛,不配放棄生活。
沒有戀愛,才有生活。
魚和熊掌,怎可兼得。
我要這樣的生活,但我要那樣的愛情。所以,我還是作。沒治。
只有生活是任我打扮的小姑娘,而戀愛不是。所以我還是那個到點上班,下班滾回閣樓畫畫或手作的,時不常鬧個偏頭痛的弱女子。
PS,手作這個詞真好,人不能作了,手還可以作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