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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利文案
若批評不自由,則贊美無意義。
自由,是窮極一生全力追求的美好事物。
人沒有資格用惡意揣摩未曾嘗試過的事情。
人會對一些異于自己的觀念視若洪水猛獸。
舉一個通俗而普遍的例子:
如果哪天你回家和爸媽說,你不想結婚了。
試試,估計你剛說完這六個字,迎接的就是一頓劈頭蓋臉的狂罵。
當然,你也可以說你想結婚,但是丁克。
試試,估計有的父母就會說,那你結婚干嘛?
自己,和別人不一樣,就不被父母接受,這就是不自由。
大部分人都做的事,你選擇不去做,這就是異類。
而異類,就會被大多數視為不可接受不可理喻。
生存在自由澆灌的土壤,
意味著要允許不同的思想爭妍斗艷。
少有人可以接受和自己不同的觀念,尤其對立。
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也許可以讓人接受各種觀念。
但是,接受不一定要贊同,更不是喜歡。
比如,我可以接受且贊同別人吃香菇,
但是我不喜歡,我也不希望別人讓我吃香菇;
我可以接受別人存在不文明現象,
但是我不贊同也不喜歡。
同理,可以替換成任何事物和觀念。
必須用恒久長遠的價值,
而非多數人的當下意愿來說服人民。
誰知道現在普適性的觀點就是正確,
每個時代有著每個時代的一套想法。
思想的更迭,需要的不是烏合之眾,
而是敢于跳出藩籬、甚至飛蛾撲火,
前赴后繼,不斷沖刷固有的舊觀念。
未來的某一天,社會的主流價值,
或許早在幾個世紀前已經出現。
只不過當時,被貶得一錢不值,
無硝煙的戰爭,一將功成萬骨枯。
當人們意識到,時間已消磨諸多斗志,
他們才會更加相信,達至心中至善的最好方式,
是不同思想的自由交流。
如果我們想確定一種思想是否真理,
讓它在思想市場的競爭中接受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