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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摘自于我沒有紙質出版的《人人都能用英語》。文章末尾,點擊“閱讀原文”,可轉至 zhibimo.com,閱讀整本書。
1. 不老實就肯定吃虧
做人可以不老實,學習不老實就非常不劃算。在這一點上,我算是撿了便宜。 我的父母從來不吝惜給我買書的錢,于是幾乎從記事兒開始,我的主要花銷就是買書,直到今天。而在我八九歲的時候,母親隨父親平反落實政策調動工作,不再做獸醫,調到某大學的圖書館工作——于是家里便省下了很多很多買書的錢。從小泡在圖書館里長大,實在是我這一輩子最幸運的事情。
關于讀書的態度,我一直感激母親。很小的時候,有一次坐在那里亂翻書,被母親看到,她問:“你看什么呢?”
“書唄”,我心不在焉。
“那么翻,你能看懂什么呀?”母親好像很隨意。
我說,“這種書……隨便翻翻就行了……”
母親頓了一下,過來把我手中的書拿走,仍在桌子上,一字一頓地說:“隨便翻翻就行的書,你看它干嗎?浪費時間。”
我愣了一下,卻很快明白了母親的意思。這句話一下在就刻在我的腦子里,從來不曾忘記。讀書,就要讀好書。讀好書,就不能隨便翻翻。所以,這么多年里,無論我讀什么,只要認定那是一本值得讀的書,我就會精讀,并且往往要精讀許多遍。后來我也常常跟學生說,好書,不是翻的,是讀的——精讀(當然,更為文縐縐一點的叫法是“研讀”)。
2. 讀好書一定要慢
讀書一定要慢,因為只有慢讀才可能細品。讀書與趕路不同,對趕路的人來說,幾乎只有終點才意味著一切;如果趕路的人流連路邊的風景或者糾纏沿途的遭遇,他就可能無法到達終點甚至誤入歧途。然而讀書卻并非如此,如若讀書真的是像是趕路一般,那么打開書直接讀最后一句話豈不是最好?
好書對一些人來說就好比氧氣一般重要。曾經覺得好書難尋。我至今清楚地記得二十年前得知有個叫喬治奧威爾的偉大作者寫過一本好書叫《動物農莊》卻便覓不得(那時候這本書是禁書)的極端沮喪。轉眼二十年過去,互聯網改變了一切。只要讀得懂英文,在互聯網上可以找得到的好書就根本看不完。
甚至你根本不用上什么學習班,找來好書硬啃,是我能想到的最好、最快、最見成效的英語學習方法——尤其在audiobook如此豐富的今天,因為我堅信朗讀是獲得一切語言能力的最根本手段。
身邊的朋友總覺得我讀書很快,事實上我讀書很慢。我從不“泛讀”,因為我覺得一本“翻翻”就可以了的書是不值得去讀的。我總覺得“泛讀”只有一種用處:用來粗略地判斷拿在手中的書質量如何。二十多歲之后,我發現自己甚至在讀小說的時候都喜歡一個字都不放過。遇到措辭考究的作者,閱讀過程就更是充滿了樂趣。盡管自己寫字不喜歡太過考究,但是欣賞他人的精心卻很容易讓自己產生自己其實也挺考究的幻覺——心知肚明那就是幻覺,然而也知道那是有趣而無害的幻覺。
之所以讀書慢,也樂于慢,是因為當前的大環境可以給我一個“極端八卦”的機會。我總是慨嘆“Google + Wikipedia + English = Almost Everything”。看到作者提到某一作品或者另外一個他所敬佩的作者,馬上就可以查得到相關信息,一頭扎進去給它翻個底朝天才叫一個爽。看到George Cooper在The Origin of Financial Crises: Central Banks, Credit Bubbles, and the Efficient Market Fallacy (Vintage)里提到Hyman Minsky,馬上跑到Gigapedia上查,很快就找到Hyman Minsky的《John Maynard Keynes》(這本原本已經絕版的書,因為George Cooper等人的引用,而由McGraw-Hill出版公司于2008年4月重新出版)。再把前前后后的八卦挖掘一番,已經是三五個小時,卻也樂此不疲。
讀書慢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我用很啰嗦的方式記筆記。多年的經驗使得我不再相信自己的記憶力,常言道“好記性不如爛筆頭”,笑來說“記筆記一定用Google”。摘錄原文不再耗費力氣(偉大的Copy/Paste),寫下批注,甚至干脆寫一整篇文章,加以分類關鍵字(以便將來搜索),相當耗費時間。但這個時間耗費的值當,不記筆記的人無法理解這種時間精力耗費的合理性,正如不成事兒的人永遠不知道事無巨細的道理一樣。
好書讀一遍是不夠的。讀書的最大驚喜往往來自反復閱讀中的“偶然”發現。閱讀會刺激思考,思考進而會改變閱讀的質量,兩者會相輔相成,相生卻永不相克。這個過程中幾乎可以清楚地體會到多巴胺的分泌,難怪中國古人說 “書中自有顏如玉”,外國人說“Reading is better than sex”。
3. 人們為什么討厭精讀
關于閱讀能力的培養,教育設計者原本的意愿和順序很可能是這樣:
1先識字,并識足夠多的字(顯然常用三千漢字肯定是不夠的——對那些了與追求知識的人來說);
2習得足夠多的詞匯量;
3學習更多、更復雜的是概念——每一個重要的概念都需要大量的篇幅闡述;
4與此同時習得基本的邏輯運用能力,以便能夠更有效地理解組織已知概念及其相關信息;
5通過不斷的精讀習得更多的概念理念;
6通過大量的泛讀擴充補充自己的概念和理念;
7通過實踐重新理解重要概念,修正對重要理念的理解;
8精讀與泛讀相互補充、交互運用……
但是,基于種種原因,最重要的是因為教育本身就是個太難乃至于難以成功的過程,這個流程中的每個環節都可能出錯。
首先很多人其實并沒有識足夠多的字(其實對于不斷追求知識的人來說,只認得卻不會用是相當尷尬的一件事情);其次很多人也沒有習得足夠的詞匯量—— 尤其是那些貌似簡單卻隨時可能形成各種邏輯陷阱的詞匯(比如“所有”,“任何”,“不是……就是……”等等);更可怕的并不是哪一個環節出了差錯,而是每個環節都多多少少存在缺陷。
很多的時候,整個扭曲的世界觀其實只不過是根植于一兩個概念的欠缺或者錯誤理解——比如“雙盲測試”或者“斯德哥爾摩綜合癥”就是這樣的概念。而其實相當簡單的邏輯卻是許多人一生搞不懂的東西,“害怕犯錯”進而“擔心受到可怕的懲罰”是大多數人最終未能掌握邏輯思考能力的唯一根源——教育有時不得不依賴“強制”而使得“恐懼”占據了很多人的心神乃至于永遠無法擺脫它的陰影。
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說,很多人從未有能力去“精讀”——識字不夠多,詞匯量不夠大,概念量不否豐富,邏輯不夠嚴謹……一句話,不具備“精讀”的資格。然而人們總是假定自己的能力會隨著年齡自動增加,于是,根本站不住腳的假定開始顯得極端自然:每個人從學校畢業之后都假定自己識足夠多的字、有足夠大的詞匯量、足夠豐富的概念量、足夠嚴謹強大的邏輯思考能力……最要命的是,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已經不再需要“精讀”——那是中小學生被逼才愿意做的事情 ——“泛讀”才是配得上自己年齡的活動……
他們就好像是股票市場里胡搞瞎搞的投資者一樣,時而憑著運氣發了點財,甚至是大財,越發地以為自己的成功絕非偶然——心里想著“我是有來歷的,走在蕓蕓眾生中這種感覺尤為強烈……”但是只要時間足夠久(人們越來越長壽這個事實最大的效用就是使得某些幻覺終將不得不面對現實),爬得越高就摔得越慘—— 事后卻已經沒有機會重新來過。
循序漸進扎扎實實地走到最后一個環節的人所掌握的“泛讀”能力,和大多數人以為的“泛讀”其實有著天壤之別。前者盡管在“泛泛而讀”,卻擁有足夠能力“不漏過任何重要信息”,并且常常還可以做到“在字里行間讀到言外之意”;后者是真的“泛泛而已”,從未獲得過完整的信息,在千瘡百孔的零碎信息中獲得屬于自己的特有幻覺(且不自知)。
到了一定歲數之后再想重新培養自己的“精讀”能力就已經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了,因為有太多錯誤的“模式”已經養成,各種各樣的錯誤的理解早已錯綜盤雜,理不清任何頭緒。可惜。
4. 為什么全都讀懂了可是題目就是做不對?
高中畢業之后,就不用再參加語文考試了。于是,很多人開始誤以為自己的語言文字能力已經足夠好了——殊不知那只不過是不再參加考試所以缺點不會被暴露而已。到了大學,很多人是不再參加語文考試了,可是必須參加英語考試(還是語文,只不過是外語語文),于是就開始遇到讓他們極度惱火的尷尬:
為什么這文章全都看懂了,可是題目就是做不對呢?!
我教了許多年的TOEFL閱讀。剛開始的時候也很奇怪,這些學生怎么可能在看懂文章的前提下做錯這么直觀的題目呢?我大約花費了兩三年時間才徹底弄清楚所謂的“讀懂了”其實只不過是這些做錯題目的考生的幻覺而已。
這種幻覺是如何產生的呢?我翻閱了很多英語領域之外的文獻,最終在心理學文獻里找到了答案。
原來,人類的大腦有一種特殊且有強大的功能,叫做“模式識別”(Pattern Recognization)。比如,我們可以在一張很多人的合影中迅速識別出某個特定的人,即便照片上的那個人可能與現在看起來很不一樣(比如比現在年輕20歲),這樣的時候,我們運用的就是模式識別能力。
人類太依賴這種能力了,乃至于模式識別還有一種模糊處理的變體,叫做“模式拼接”。當當我們在處理零散信息的時候,會不由自主地將它們按照某種之前曾經遇到過的模式拼接起來——并且還總是以一種我們自以為有意義的模式。 有些時候,我們會下意識地使用這種功能。比如,你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發呆。過一會兒,大腦的模式識別功能就開始自動啟動了:天花板上原本毫無關聯、毫無意義的幾個斑點、紋理開始變得“有意義”起來,比如,你好像看到了一張人臉,或者別的圖案什么的……
-- Devil's face in the smoke. A famous photo on 9-11 attack.
上面一張照片,是美國2001nm年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時現場拍攝的一張照片,后來在互聯網上廣泛流傳。人們在雙塔大廈被撞之后的漫天煙霧中看到了一張“栩栩如生”的撒旦面孔。
問題在于,如果一個人在此之前從來沒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刻見到過撒旦面孔的話,那煙霧的形狀再怎么像撒旦或者完全與撒旦一模一樣(假設撒旦真的存在的話),此人也無論如何不可能認出來——因為他之前根本就沒見過撒旦么!
合理的解釋是,人們在此之前在很多地方都見過撒旦的面孔——戲劇、電影、動漫、插畫等等,所以在看到原本毫無意義的煙霧形狀之時,迅速調用了大腦中曾經存儲過得“模式”(Pattern),而后用來“理解”當時所看到的東西——于是,他們“看”到了并不存在的撒旦面孔。
這就解釋了為什么那么多做錯題目(實際上那些題目非常直觀,只要真的讀懂了文章,那題目不可能做錯)的學生堅信自己讀懂了文章。他們實際上根本沒有讀懂,他們只能讀懂文章中的某些部分,而另外一些部分他們讀不懂。然而,那些讀懂了的部分就好像是天花板上原本無意義的斑點一樣,在這些學生不知不覺啟動自己的“模式拼接”能力之后,變成了貌似有意義的模式——其實是在調用這些學生過往曾經存儲過的某些模式;而這些模式實際上他們正在閱讀的文章的真實內容無關,甚至干脆相左。于是,他們“覺得看懂了文章”,實際上看到的卻是“另外一個鬼才知道是什么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怎么可能做對題目?!
5. 精讀的方法
讀文章還是有一點點的方法的,讀考試(TOEFL/IELTS/SAT/GRE/GMAT)里的閱讀文章更是如此。但請放心,真正有效的方法總是非常簡單的。(以下文字相對抽象一點,但,也許這本身就是一篇很好的閱讀材料……)
當我們讀進來第一句話(標識為S1)的時候,任務只有一個,“這句話在再說什么?”(What does S1 mean?表示為M1)其實,有些時候,這并不是一個簡單任務。需要兩樣東西支撐:1)語法知識;2)概念體系。但是,很多人竟然以為只需要單詞就夠了。
然而,讀進來第二句話(S2)的時候,任務就多了一個:不僅要搞清楚M2,還要搞清楚M1和M2之間的關系(標識為R1&2)——這是竟然有很多人從來不做的事情。
M1和M2之間的關系,大抵上分為兩種:
1·M1被M2支持。這時,M2往往可能從三個角度之一(或者三個角度組合使用)去解釋M1——What?(舉例、闡述)Why?(因果、比較、分類、目的) How?(方式、手段、步驟)
2·M1與M2共同支持另外一個句子。這時,M1與M2之間可能的關系分別是:并列、遞進、轉折。
如果,M1、M2、R1~2都已知,那么即意味著說真正的“閱讀理解”就已經全部完成。
然而,在考試中,考生往往遇到的情況是:
M1未知、M2已知、R1~2已知;
M1已知、M2未知、R1~2已知;
M1已知、M2已知、R1~2未知;
這與簡單數學沒什么兩樣(就好像“x+y=z”)——一個方程式里面有三個變量,其中兩個已知,就很容易推導出第三個變量的值。如果三個變量都是已知的,那也不算是什么考試了。
要知道,設計得嚴謹科學的閱讀理解考試中,是不會出現一個方程式里有三個變量其中卻竟然有兩個未知的情況的——那不叫考試,那叫“刁難”。這也是我為什么總是勸誡考生,輕易不要相信什么“模擬題”——反正,我研讀過的所有非ETS官方的題目,大抵上都不嚴謹、不科學,不管作者和出版機構是多么地權威 ——不信,誰都可以用剛剛說的簡單道理去自己做個判斷。
同樣的道理,段落與段落之間的關系也是如此。不僅要能夠概括出第一段的大意(標記為MP1 ),然后還要再概括出第二段的大意(標記為MP2),最后還一定要弄清楚二段之間的關系(標記為RP1~2)——這就是更多人堅決不做的事情了——而后又是解方程式了……
道理都已經清楚了(我有的時候很奇怪我究竟是如何運用這樣的簡單的認知就成了所謂的老師的?),之后就是平時練習的步驟了。
1·掙扎著搞清楚每一句話的確切含義。運用一切可以運用的手段——查詞典,查語法書,甚至去查Google。“自己動手”比“花錢讓別人替自己干活”(比如,報班上課聽講)在這方面不知道要有效多少倍。
2·理解每句話之間、每個段落之間的關系。處理段落還有另外一個任務——概括。
3·整理詞匯。要知道,讀完一篇文章之后,自己動手整理詞匯,遠比背單詞書效率高出許多——可惜,大多數人并不相信。
4·反復閱讀若干遍。讀著讀著就可能發現很多第一次讀并沒有注意到的東西。
5·復述文章。能夠書面或者口頭復述剛剛讀過的文章,實際上需要很多綜合能力:記憶力、邏輯能力、轉述能力、重新組織能力、再理解能力等等。
6·養成相隔若干天后復習的習慣。
(其實,無論哪一種考試,拿來真題,如此處理50篇左右的文章,就基本上所向披靡了。)
鑒于大多數人學英語只是為了應付考試,所以,以上的文字里,是拿著考試文章作為示范的。事實上,讀任何文字都可以這樣“品”,只不過,不同類型的文章,“品”的要點不同而已。讀詩品意境,讀散文品心境,讀小說品情節,讀報紙品現實。為了學而讀,還要在讀與品之外考慮很多事情,作者為什么這么寫,這么些好的話還在哪兒,差的話差在哪兒,要是我去寫應該怎么寫才能更好……等等等等。
6. 快速閱讀往往并不靠譜
市面上各種各樣關于“快速閱讀”的神話,其實都非常不靠譜。我不相信那種靠改變眼球運動方式提高閱讀速度的理論,因為速度的瓶頸根本就不在于“輸入方式”,而在于“理解能力”。我也絕不相信“快速閱讀”能靠一個什么“補習班”就可以解決——我相信閱讀理解速度只能通過積累提高。
各種快速閱讀理論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陷,它們假定所有的文字都是格式化的——事實上這絕對不可能。只有格式化的數據才能批處理,這是每一個程序員都懂的道理。可問題在于,知識不可能是格式化的,有的簡單,有的復雜,有的恰恰因為簡單而難以理解并加以應用,而它們之間又相互關聯,有著復雜的依存關系。想用一套簡單的模式處理所有的數據,這愚昧的癡心妄想。
積累閱讀量是提高閱讀理解速度唯一方法。讀書多的人讀書快。盡管好像人們更愿意相信這句話的反方向:那是“因為讀書快所以才讀書多”。
觀察一下生活。那些只讀到初中再也不上學了的人,看書很慢的(姑且不論他們能否看懂),也很省錢:一本幾塊錢的雜志可以讀好幾個月。而相比來看,大學生讀書就要快出許多,一本雜志在坐地鐵的過程中就可能被他翻閱完畢,并且過后還能將其中精彩的內容復述給朋友。為什么有這么大的差異呢?因為二者之間的閱讀量積累差異實在是驚人。
心理學家Blachowicz博士曾經做過的調查結果可以給我們一個更清楚地解釋這個道理的依據:
一個五年級的學生,如果每天能夠做到獨立閱讀10分鐘的話,那么就要比那些不做獨立閱讀的孩子每年多讀62萬2千詞……
這個數據告訴我們,一個五年級的孩子,差不多一分鐘閱讀大約170個英文單詞。而實際上,中國學生如果在閱讀中文的時候,可以做到差不多一分鐘200字以上(因為中文的字都是單音節的,而英文詞匯往往不止一個音節)。
如果我們按照200字/分鐘的閱讀速度計算,不算小學時代,僅僅初中三年,平均來看每個孩子每天的閱讀量大約是1.5萬字(僅相當于75分鐘的閱讀量)。換言之,初中時代,一個普通的學生,三年總計閱讀量會超過1600萬字——如果假設平均一本書20萬字的話,就相當于80本書。
到了高中時代,喜好讀書的孩子閱讀量增長會超乎普通人想象——他們的閱讀速度會很自然地提高2~3倍,又由于理解能力大幅度提升,他們往往并不需要“速讀”,而是通過“略讀”獲取更多的信息。比如說,作者為了證明一個道理提供了三個例子——體現為三個段落,那么,有理解能力的人會掃過第一個例子,跳過其它兩個例子而去繼續閱讀下一個章節。因為這樣的時候,他們的閱讀速讀看起來就比其他人快出許多。所以,通常情況下,在初中時代積累了大量閱讀量的學生,在高中時代的閱讀速度大約會提高10倍左右。這樣算下來,整個高中三年,喜好閱讀的孩子通常會在這個時期保守估計積累超過1億字的閱讀量。
這就好像飛行員也好、汽車司機也罷,夸耀自己駕駛水平時會“很客觀”地強調自己的駕齡或者里程數一樣,一個人的閱讀量積累越多,他的閱讀理解能力就越強,進而閱讀速度就越快,進而閱讀量更容易積累,從而形成良性循環。
所以說,真正有用、有意義的快速閱讀能力,是靠積累獲得的,而非靠什么新鮮的不靠譜理論,或者蒙錢的培訓班。
7. 給自己種一棵讀書種子
經常聽人們這樣說:“我對英語非常感興趣”,卻很少聽到有人這么說:“文字太美了!”很多人對英語感興趣,卻對母語沒興趣,這只能說明他們不了解文字的意義,只不過是膚淺的實用主義者而已。他們看到的只不過是“英語好的話薪水高,機會多……”而已。要不然他們怎么會對越南語、緬甸語不感興趣?人大多都如此,都想要自己配不上的東西——這是他們的本質,也是他們最終不快樂的根源。當然,他們把這種莫名其妙的行為稱之為“追求”,并且對這個詞有著特殊而又濃厚的情感。膚淺的實用主義者對英語的興趣,就好像是一個不懂工程的人對工具的興趣一樣無聊。
英語不過是一種文字,這一點上來看,它并不比其它的文字更好、更高級、更優美。自認為自己的母語是全天下最美的語言,是最為幼稚的想法(都懶得加上之一)。印象中第一次意識到這種幼稚的存在,是讀中學的時候,語文課本里有篇文章叫《最后一課》,作者都德激情地寫道,“法語是世界上最美的語言!”而在另外一個國度(這個國度里所使用的語言是地球上使用者最多的語言:漢語),(中文)語文老師激動地(某種意義上也避重就輕地)講述著作者都德的愛國熱情,一遍一遍地復述著都德那個狹隘民族主義的弱智句子“法語是世界上最美的語言!”——有比這個更為荒唐的場景么?(當然,都德在那個特殊的時代擁有這種(狹隘)民主主義情緒,從另外一個意義上來說更可能應該被理解為“英雄的”……)
任何語言文字都有它自己固有的獨特之處,都有它獨特美麗的根源。然而最終,語言文字是用來表述、記錄、交流思想的。如果有什么真正美麗或者更加美麗的話,是思想,而不是語言文字本身。美麗的思想,用任何語言表達都美麗,用一種語言表達光芒四射,用另外一種語言表達四射光芒。電影V for Vendetta)中,主角V身中無數槍卻不死,緩步逼近Creedy,而Creedy的手槍里已經沒有了子彈,于是絕望地大喊,“Why won't you die?!” V淡然地說,“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more than flesh.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an idea, Mr. Creedy. And ideas are bulletproof.”
印象里第一次深刻體會到多懂一門語言的好處,是終于讀到Animal Farm這本書的時候。這本書在國內許多年前曾經是禁書。經常可以在一些牛人的文章里看到這本書被提及,我卻遍尋不得之,極為痛苦。終于有一天,搞到一本Animal Farm的英法對照本,于是一口氣讀完。當時的我當然看不懂法文了,而英文要靠不停地查詞典才可以。那所謂的“一口氣”大約是兩個星期——那書其實只不過是薄薄的一個小冊子而已。Animal Farm被譽為20世紀最偉大的小說之一。作者喬治?奧威爾(Geroge Orwell)用他不留情的筆觸講了個讓人毛骨悚然的寓言故事。
在英格蘭有這么一個農場。農場的主人常常酗酒,也不懂得善待農場里的動物們。有一天,主人不在,有一頭老豬把大伙召集到谷倉里開了個會。就看它顫顫巍巍爬上臺,對臺下的動物們說,“I had a dream……”還沒講完,農場主就回來了,動物們嚇得趕緊散會。第二天,老豬就去世了。可是那天老豬的講演卻深刻而又頑固地留在動物們的腦海里,盡管大多數的動物并不是很懂老豬說的究竟是什么……后來有一天,有兩頭豬(豬是所有動物里智商最高的),一頭叫Snowball,另外一頭叫Napoleon,帶著大伙起義了,把農場主趕了出去,占領了農場,建立了Animal Republic…農場里還有很多其它動物,比如,無論誰說什么都點頭稱是的鴨子們,無私奉獻自己的蛋的雞們,充當警察角色的狗們,一匹為首是瞻兢兢業業的低智商的馬Boxer,一個只喜歡花絲帶的小母馬Mollie,一頭什么都看不上憤世嫉俗的老驢Benjamin,還有一只說話不中聽的烏鴉 Moses……Animal Republic有七戒,最后一條是“All animals are equal.”
這本書讀過很久之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意識到,多懂一門語言就相當于多出了一片天空。英語對我來說,不再是要“學”那么簡單了,而是要用它獲得自由,哪怕僅僅是精神上的自由——再說還有什么比精神上的自由更為寶貴的東西呢?
從某種意義上,我一直感激那個把Animal Farm禁掉的那個人(或“那些”我永遠也不會知道是誰的人),如若他(們)未曾設置那樣一道貌似不可逾越的障礙,我可能永遠不會有這種特殊的體會。再后來,有一天聽Randy Pausch博士在他的“The Last Lecture”中說“The brick walls are there for a reason. They're not there to keep us out. The brick walls are there to give us a chance to show how badly we want something…”——瞬間,熱淚盈眶。
8. 只有人類才善于閱讀
人類正是因為有了文字才與其它物種有了本質上的不同。而閱讀,對于任何一個正常人類來說都具有非凡的意義。人類之外的物種只能依賴最落后但被稱為神奇的方式積累經驗:基因遺傳。Terry Burnham和Jay Phelan在MEAN GENE一書中提到,啄木鳥可以本能地采用最優算法獲取食物——而一個MIT的數學博士面對同樣的問題卻不見得可以迅速解決;而啄木鳥的小腦袋在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情況下,是如何得到結果的呢?答案是:通過基因遺傳。
人類當然可以通過基因遺傳積累經驗。嬰兒盡管沒有見過蛇,但只要見到蛇就會嚎啕大哭;嬰兒也沒有見過槍,但他們卻不怕這個比蛇要可怕不知道多少倍的東西——人類祖祖輩輩被蛇咬過不知道多少次;然而,人們認識到槍的危險至今只不過兩百年不到,還沒來得及形成可以通過基因遺傳的“天生”的恐懼。
文字的出現,使人類與其他動物區分開來。文字的出現,使得人類的經驗積累不再僅僅依賴基因遺傳。人類開始使用文字記錄并積累信息、獲得知識、傳播經驗……信息爆炸使得我們處于人類史上進步最為驚人的時代,日新月異這個詞已經不夠——用“分新秒異”都并不過分。
人類終于有了文字之后,并沒有馬上因此獲得應有的恩惠。知識的傳播與積累并沒有一下子變得太過容易。從結繩記事到刻石頌德,從罄竹載罪到綸巾議論,從宣紙錄史到革皮藏圖,文字的載體從未易于保存、便于傳播。小說《西游記》生動地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在文字傳播極為困難的時代,獲取知識有多么地辛苦。
然而,今天,文字傳播的便易也已經到達前所未有的高度。可以說是互聯網改變了一切。字處理程序、博客程序(blog engine)、微博客(比如twitter)以及搜索引擎使得文字的書寫、經驗知識的記錄、傳播、共享、檢索變得前所未有地容易。任何人只要稍有常識,就可以“出版”自己“體驗”、“試錯”、“觀察”的文字記。搜索引擎簡單而又清爽的界面背后幾乎是宇宙量級的信息(用“海量”這個詞已經不夠)。知識共享的精神被前所未有地發揚光大,最直接的也是意義最重大的產物就是免費的維基百科(Wikipedia)。今天,只要擁有足夠的閱讀能力,任何人都可以獲得過去難以獲得的“博士”級的知識。
在這樣的時代里,“閱讀”突破了個體的“體驗”或者單純的“試錯”的種種局限。“體驗”往往只能局限于自己,而“試錯”局限于自己的閱歷。然而,通過“閱讀”,我們可以得知他人的“體驗”和“試錯”結果(即所謂的“經驗”)。可以跨越時間、空間,不用說可以跨越種族和國度——文字翻譯工具越來越先進,而掌握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語言的人數也在不停地增加。
“閱讀”的前提是使用文字記載的前人經驗已經存在。而文字使得快速的經驗積累成為可能——“對蛇(爬行動物)的恐懼”可能需要幾百代才能通過記憶遺傳變成“天生的知識”,但是,有了文字之后,一代之間,就有可能積累并獲得千百年來積累的知識。現代人只需要通過小學、中學、大學總計差不多十五年左右的時間里,就有機會在學校里把哥白尼、伽利略、牛頓,或者達爾文、門捷列夫,甚至愛因斯坦等歷史上的巨人們所擁有的全部知識囊括在自己的腦中。
文字太重要了。但是,明顯的另外一個事實是,小學、中學、大學總計差不多十五年左右的時間貌似并不可能,也沒有做到“教育”出另外一個哥白尼、另外一個伽利略、另外一個牛頓,或者另外一個達爾文、另外一個門捷列夫,甚至另外一個愛因斯坦。顯然,還應該有更重要的獲取知識的方法,其使用以及傳授的難度之高甚至連世世代代的精英們前仆后繼嘔心瀝血精心設計的“正規教育”體系都往往以失敗告終。
而習得第二語言(甚至更多語言)之后,就多出另外一片天空。而英文目前又是地球上文庫信息量最大最高質的文字,而Wikipedia的出現,又進一步強化了英語在這方面的地位。盡管有些時候,部分英文書籍有相應的中譯版,但,讀譯本有時很令人頭痛,令人不痛快,因為
1·譯文質量差;
2·譯文也許經過裁剪 (censorship);
3·譯文也必然來得太晚……
也許有些人認為讀譯文更省時間,然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習得第二語言才是真正節省時間提高效率的方法。習得第二語言根本沒有那些失敗者想像得那么難,相反可能很簡單。那些人之所以覺得“那么難”,其實無非是因為他們在這方面沒有成功過而已。做得好的人也知道難,并且真的知道真的有多難,但他們好像并不怕難。其實也對,想想看吧,做什么事不難呢?怕又有什么用呢?
9. 如何擁一個像Umberto Eco教授的私人圖書館一樣的甚至更好的圖書館
自古以來,想要讀書,家底就要足夠殷實。想想看吧,一年四季都不用下地干活,竟然還有飯吃,這是一般人能夠擁有的條件么?我們讀古詩,看馬致遠(約 1250~1324)慨嘆“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說得那個凄涼。但是,細想想,管它瘦還是不瘦,畢竟他還有一匹馬(今天有多少比例的人有車開?),跟這個書童(今天有多少人雇得起私人秘書?),紙墨筆硯文房四寶(多貴的東西才叫“寶”?其實成本價格可能要比今天最多只有1/3的人可以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要高多了……)要隨身攜帶……很多人家并沒有很豐裕的家底,不小心出了個讀書人,好不容易幾代人攢出來的家底就被他給“敗”了。馬致遠仕途不暢,后隱居杭州。
史書上常說清代的周永年(1730~1791)出身寒微。我覺得不然。此人愛書心切,見書必得,這不是窮人能養出來的習慣。史書中又說此人仕宦清苦,這頗為可信,因為他為了買書甚至不惜典當御寒衣物。周永年運氣足夠好,四十一歲終于中了進士,兩年之后又晉升為翰林院庶吉士,再后來來有機會協助紀昀編纂《四庫全書》,可算是盡管終生不曾得大富大貴,卻從未斷過精神食糧……
十七世紀末、十八世紀初的時候,法國有位哲學家,Pierre Daniel Huet,被認為是那個時代最為博學(erudite)的人。據說他為了不浪費時間,給自己配了個識字的仆人,隨時帶著書跟著他,一旦他閑下來的時候——比如吃飯、如廁,或者在誰誰的客廳里等人的時候——就讀書給他聽(我猜這位仆人也比大多數人博學);而絕大多數人在大約兩百年之后才有機會、有支付能力購買可以隨身攜帶的mp3播放器用來隨時聽買來的audiobook……于是他在二十歲的時候,就已經被認為是那個時代里最有前途的學者。
Umberto Eco教授,一位意大利學者,也許是當今世界最博學的人之一(對了,他還是007邦德的粉絲)。他最有形有款的事情是他擁有一個藏書多達三萬冊的私人圖書館——以他的淵博,選書也肯定一流,所以那可是三萬本精品呢。他最看不起問他“哇!Umberto Eco,這么多的書里你究竟讀過多少本?”的人——因為,他認為藏書并非為了顯擺自己的身份,并且,更深刻的是,他認為沒讀過的書要比讀過的書更加重要,更具不可估量的價值。
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講,讀書本質上來看是很奢侈的愛好,如果考慮時間精力成本的話,讀書比吸毒昂貴多了——另外一方面,吸毒會嚴重縮短壽命,而讀書基本上不會有這樣的副作用,于是,讀書的累計成本無疑要比吸毒高出不只一個量級 。不妨想象一下僅僅這三萬冊書本身的總價就不會低于100萬美元……
然而,互聯網改變了一切。以下我將告訴讀者一個為自己建一個電子圖書館的方法。讀者只需要一臺電腦(兩三千塊錢而已的成本),有互聯網連接,就可以擁有一個無限容量的私人圖書館,占地小,花錢少,成本低,效率高——因為是藏電子書,所以還可以全文檢索,這可是馬致遠、周永年也好,Pierre Daniel Huet也罷,不敢想象、不曾體會的好處。Umberto Eco最看不起問他“哇!Umberto Eco,這么多的書里你究竟讀過多少本?”的人——因為,他認為沒讀過的書要比讀過的書更加重要,更具不可估量的價值。而終于,我們現在有機會為自己建一個讀不完但可以隨時檢索的巨型圖書館!
(此處一有點更新。我不再用 Windows 了,換成 Mac 三五年了。當時改用 Mac 的最大原因是因為 OS X 操作系統自帶高效的 PDF 全文檢索:隨便把電子書放在哪里,用 Spotlight 隨時可以檢索內容中的任何一句話。)
10. 如何收集好書
如果說好書多得像大海一般汪洋,那么爛書就好像太空一樣蒼茫。周永年之所以見書必得,是因為那個年代成書太難,傳書不易。而今卻不一樣,出版越來越容易,傳播越來越便捷。人們總是說這是個信息爆炸的年代,但是我卻深不以為然。要真的是有效信息爆炸就好了——因為它爆炸了,我們就開心死了,爆炸了的有效信息不僅好找,而且好用。可事實上,爆炸的更可能是垃圾信息而已。互聯網的出現,某種意義上只是加快了信息流動的速度而已,在有效信息創造方面的提升盡管很明顯但效用從目前來看卻依然有限。于是,更得益于傳播速度增加的是垃圾信息、無效信息。而相對來看,有效信息卻前所未有地更加難以尋找、篩選。
所以,花時間選書不僅一點都不浪費時間,更重要的是這個過程等同于在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我個人對各種時間管理技巧都抱有一定程度的狐疑,只相信“用正確的方法做正確的事情”才能不虛度光陰。讀書時需要消耗時間的,消耗時間等同于消耗生命,只要意識清醒,有誰愿意無謂地浪費生命呢?
最先可以從作者入手,買牛人寫的書,嘗試著去理解牛人的看法和想法。想了解任何一個學科,都可以先去看看那個學科里當前最著名的人寫過哪些書。最著名的人不一定是最好的作者,但,總體上來看,他還是最靠譜一些。我讀宏觀經濟學的時候,第一本教課書讀的是MIT的經濟學教授Paul Krugman與Maurice Obstfeld合著的那本International Economics: Theory and Policy;此書1998年第一版,到2008年已經是第八版了;同一年,Paul Krugman獲得諾貝爾經濟科學獎。這樣的作者所寫的書,讀起來相對更加放心一些——盡管,時時刻刻保留一點懷疑態度沒什么不對,也確實應該。再后來,想去認真讀一下心理學的時候,我選的第一本書是賓夕法尼亞大學心理學教授Martin E. P. Seligman的What You Can Change and What You Can't: The Complete Guide to Successful Self-Improvement。
有些時候,我們需要去了解一個之前全無了解的領域,這樣的時候,我們可能幾乎沒辦法知道那個領域里究竟有哪些牛人。那還有另外一個方法,從版次入手。一般來說,我只買第二版以后的書。大約在1997年前后,二十五六歲的我,突然有一天發現自己竟然缺乏足夠的邏輯思維能力,于是只好跑到圖書館里找答案。從“thinking”這個詞入手開始檢索,發現有很多書的名字都以“critical thinking”為關鍵字——那之前我都不知道還有這樣一個詞組(可見我有多么孤陋寡聞)。于是,在一大堆名字里有“critical thinking”的書籍里,選擇了一本五六年前第一版、當時已經再版四次的書,Beyond Feelings: A Guide to Critical Thinking,作者是Vincent Ruggiero,此書于2007年發行第八版。一點都不夸張地講,這本書成了我那次重生的起點。直到今天,我都會時不時拿出這本書翻一翻。反復讀過這本書之后,順藤摸瓜又找到一批相關的好書,于是就不停地有著暗爽的機會……
也是用同樣的方法找到了Joseph M. Williams教授。當時在我需要的時候,找到了他那本在1981年首版、2000年已經第六版的Style: Ten Lessons In Clarity and Grace(此書于2006年發行第九版),然后一口氣買了他的好幾本:Style: Toward Clarity and Grace,The Craft of Argument(這本書我買的是第一版,2007年此書發行第三版),The Craft of Research。
還有一個淘寶的好地方是好書的“參考文獻”部分。老外寫書是非常嚴謹的,他們從來不會隱藏自己的想法的來源和根據,這些都要清清楚楚地羅列在“參考文獻”之中。那么牛的人物寫書所參考的書籍一般都是好書,而那些被參考的文獻的作者,也往往都是骨灰級的大牛。而好書的內容中提到的、甚至給予極高評價的書籍,當然也同樣值得找來一睹為快。
近兩年我選書又多了兩個標準:優選那些有電子版、有聲版的書。電子版的書籍最好的地方在于可以隨時搜索,而聽有聲書實際上是相當節省時間的,因為可以隨時隨地聽,一本厚厚的書,其實全文朗讀只不過是區區一二十個小時而已,往往一兩周之內可以反復聽上好幾遍,而且占用的還只不過是走路、打車等無法閱讀的時間而已,相當劃算。
這里關注思考、成長與學習,鎖定的領域是早期項目的天使與種子投資。我關注互聯網金融、股權眾籌、以及消費升級方面的創業與投資 —— 當然 TMT 領域依然是大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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