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白酒,幾乎有說不完的話題。白酒,以它獨具的醇香,彌漫在歷史的上空,翻開中國古代詩詞,簡直酒氣撲鼻。
仿佛酒已經成為了一種文化,一種精神,一種境界,一種情感的寄托。也許,酒中的歡娛,酒中的無奈,酒中的豪情,酒中的悲歌,也許只有醉酒的人才能深深體會。
縱觀古今,酒與文人就緊密的聯系在一起。而許多的文人騷客,也都好像是從酒缸里泡出來的一樣,別有一番境界,或牢騷滿腹,或憂國憂民,或逍遙自在,借酒抒臆,借酒遁世,無酒不成詩,不醉不舞文。
翻閱古人的詩卷,酒隨處可見,酒經過文人的吹捧,也經久不衰。酒喝得恰到好處,那是境界;酒喝得一塌糊涂,那也是境界。
酒是一種喜慶的文化,也是一種傷感的風俗;是喜劇的寵兒,也是悲劇的主角,但總的來說,悲劇總比喜劇多。
李白一生豪放不羈,以酒為伴,酒詩交融。得意時飲,失意時飲;求仕時飲,隱居時飲;有錢時飲,窮困時飲。簡直到了無酒不能食,無酒不能詩的地步。他生于酒,也死于酒,他的醉名似乎不在他的詩名之下。
酒狂劉伶則更是把對酒的熱衷推到了極致:天生劉玲,以酒為生,婦人之言,甚不可聽。攜一壺酒駕車而行,豪情滿懷曰:死便埋我!酒,儼然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東西,成了他精神與靈魂的麻醉劑。
我想,如果李白是以酒為名,那么劉伶應該算是以酒為命了,劉伶以嗜酒成性、醉生夢死為德,怕天下人是不大贊同的。
蘇軾也與酒結下了不解之緣,詩詞里時常流溢出酒的味道,也許來自那位好酒的祖父蘇序的遺傳,最好飲酒,卻最不能飲酒,他是這樣給自己定位的。量小而趣濃,酒至半酣時,揮灑自如,落筆如神:“老夫聊發少年狂。”那種且醉且舞,狂歌而去的灑脫,今人有幾個能學來?更重要的是,他能駕馭自己與酒的關系:迷戀,但從不沉溺。至少,酒不會再給他添禍惹亂。
歐陽修云: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別人是借酒消愁,而他是借酒取樂。歐陽修的醉,是對自我的一種安慰和滿足,是對靈魂的一種鼓勵與鞭策,是失意政治的補充和圓滿,努力作為,把自己融入山水的同時,也努力融入民眾之中,體現了他的寬和仁愛的思想,這就是歐陽修的獨特,是他的高明之處。至于他心里究竟想著的是酒,還是山水,還是其它的什么,誰知道呢?
文人能飲酒賦詩的不勝枚舉,就連那小女子李易安也不甘示弱,沒事也會酌上一杯,“常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可見酒的威力非同小可。
酒與政治更是交織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不管是宋太祖的“杯酒釋兵權”;還是劉項為斗法設下的“鴻門宴”;一壺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劉關張的桃源把酒三結義;曹操“煮酒論英雄,”;關云長的溫酒斬華雄,哪杯酒不飄蕩著刀光劍影?孔融辯酒而伏法,嵇阮醉酒以免禍,何處不是政治?
世人對酒同樣是貶多于褒,恨多于愛,因飲酒引起的各種人間悲劇層出不窮,以至于有相當多的人把酒稱之為“穿腸毒藥”。
酒精給人的麻痹是短暫的,但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中,我們遇到挫折時,偶爾放縱一下自己,用酒精來麻痹一下自己的大腦,也無可厚非。可是,會喝酒的人,對待酒并不是豪放痛飲,而是輕酌細品。只需唇齒間一呷,整個人便慢慢地化入了這清盈的杯中物,與酒融為一體。由量化到質化,也是對酒文化的一種尊重,懂得讓酒來成全人,而不是讓人去成全酒!
《菜根譚》中所謂“花看半開,酒飲微醉”的韻味,才是真正令人留連的境界。但真正能恰到好處的把握此番境界的,恐怕也早就成了酒仙、酒圣甚至酒神。而我們常人,往往被人諷刺譏笑為“酒鬼”,貶之又貶。除非你有了李白的才華,敢于自稱“酒中仙”。
“仙”與“鬼”雖然都是烏有之物,但“仙”、“鬼”之別,一在天上,一在地府,相差不是一個檔次。
話說回來,酒的本身是沒有感情的,它只是被人類賦予一種渲泄情緒、寄托思想的一種液體,沒有義務擔負任何政治和歷史責任。
那么,醉酒究竟是人的錯還是酒的錯?喜也罷,憂也罷,成也罷,敗也罷。最好能有勇氣對自己說:不喝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