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兒子一起看電視的辯論節目,雙方唇槍舌劍,斗爭激烈。我問兒子:如果是讓你上去辯論,你愿意做正方還是反方?兒子說:其實各有各的道理,在我們學校也有這樣的辯論會。正方反方都是抽簽的。抽到哪一方就得替哪一方辯論,觀點不重要,重要的是會說,把對方駁倒你就贏了。
我問他:那如果你抽到你反對的觀點呢?你自己都說不服自己,怎樣去說服別人認同你的觀點呢?
兒子說:如果非要我選擇跟自己觀點不同的辯方,那我就不參加。比如我喜歡林俊杰,你偏要我喜歡周杰倫,要我說周杰倫怎么比林俊杰有才華,怎么出名,我肯定受不了,我情愿不參加。
我再問他:可是你剛才說了,這是一場比賽,目的就是要擊敗對手,跟觀點沒關系,你棄權,表示你已經輸了。兒子問我:媽媽那你是想我做個聰明的人呢,還是做個善良的人?兒子丟了個同題給我。
我陷入了思索中,是啊,如果你為之辯論的觀點讓你反感,不屑,你是顛倒黑白打倒對方證明自己有多聰明呢?還是堅持自己的原則,做個城實善良的人?
人可以不聰明,但不可以不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