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我的大學生涯已經快要結束了,這種時候偶爾會想起分開了快四年的高中那群人。高中班級群已經沉默好久了,一年也就有那么幾次討論,最多的是QQ自動跳出的生日提醒,有時有幾人會回應,但大多時候依舊寂靜的一塌糊涂。
大一大二時我們還隔三岔五的討論的熱火朝天,我當時一度以為我們可以一直這么融洽下去,不會像別人說的那樣遲早有一天,冷清的如同一潭死水。
所以我想趁現在記憶還算明晰,記下腦海中他們的模樣。
我記得我曾自信的向大學好友說過,“我高中記憶的四分之一獻給了為了高考的學習,八分之一給了那位最好的女性朋友,八分之一給了那個寢室的七個人,八分之一給了班上剩余的同學與老班及其它幾位任課老師,還有八分之一給了這所學校的環境設施尤其是有我最愛面條的食堂,當然有八分之一給圖書館閱覽室的書刊雜志以及我看過的小說網文,最后的八分之一是給了我在操場上的奔跑與在這個校園做過的白日夢。”
高中同窗兩年半陪伴到畢業的班級共有41人,其中男生包括我在內共21人,因為高中分過一次班,所以一半人是三年的同班同學,一半人是兩年的同班同學。
我,喜歡歌手周杰倫,幻想寢室樂隊“ZX”的經紀人。不愛打球但喜歡跑步,傍晚堅持的奔跑應該是高中唯一的運動。喜歡看書,包括網文、傳統文學、漫畫、雜志以及報紙(當時獨愛《參考消息》)。成績班上中等偏上水平,與男同學都玩的還好,女生緣就不行了。
室友一,“哈登”,因名字與NBA球星詹姆斯·哈登發音接近而得此綽號。三年半的同班同學兼室友,第一次見時比我還矮,可是如今已經比我高一截了。性格靦腆愛笑,喜歡哈利波特,把這個系列的小說電影都看完了,還不遺余力的向我安利。曾與我發生過矛盾,后來和好后關系更勝以往,直至今日仍然不錯。姐姐考上北大,估計受姐姐影響,為人挺乖挺上進的,崇拜的人也是馬云雷軍等成功企業家。
室友二,“龍叔”,幻想寢室樂隊“ZX”的主唱Z。厚積勃發的學霸類型,理科大佬,凡是書中概念都要親自推理求證的那種人,高三后期班上第一名的有力爭奪者,不過高考發揮失常,沒考上心目中的985學校。喜歡打《英雄聯盟》,為人很有趣,略帶些悶騷,看完了莫言作品全集和渡邊淳一包括《失樂園》在內的許多文學作品。喜歡唱歌秀肌肉,后來還愛上了打籃球。怎么說呢?他這人很有趣,舉止談吐都是,班上唯一能夠接近那個恬靜美麗有點內向的女同學的男生。
室友三,“把式”,高二時候的班長,喜歡唱歌,而且唱的還不賴,喜歡的歌手是汪峰和泰勒·斯威夫特。短小精悍這個詞形容他最適合不夠,個子不高卻重的出奇,而且不是肥肉那種,全是他自稱的“板肉”,力量和龍叔為班上最強。學習成績高三下學期之前都挺好,第一競爭者,但同樣高考失利 ,后來復讀一年終究去了個985學校。作為班長,和男生女生都玩的開,做事情也都挺積極。臉皮較厚,一般大家不敢向老班發起的提議,都是他腆著笑去的,那老好人的模樣常使嚴厲的老班都無言以對。
室友四,“老謝”,兩年的同學以及高三的同桌,喜歡的歌手是林宥嘉,素食主義者(他說不是不能吃,是討厭肉的口感,只有魚肉能接受)。把我帶入了網文的坑,直到如今都還未擺脫,喜歡網文作家耳根,特別喜歡實體青春文學《啞舍》系列。喜歡玩《英雄聯盟》,偶爾上課時偷偷看英雄聯盟比賽視頻,成績卻依舊常常壓我一頭,放假日常是網吧開黑。他是搬家搬來我們這座縣城的,有一個弟弟。和我同在武漢讀書,卻很少一起出來玩,我也不知道友誼淡了還是沒有。曾與我說過:我過生日,肯定是要一個人提著一罐啤酒對月思考人生了。暗戀隔壁班(還是我們本班?忘了。。)一個女孩,但表白失敗了。
室友五,“建哥”,寢室顏值擔當,幻想寢室樂隊“ZX”的鼓手X,喜歡beyond樂隊,尤其是黃家駒,偽文藝青年。曾經一度十分迷戀“四千年一遇的美女”鞠婧祎,我還曾為他兩寫過一首詞,現在還記得片段“······文采菲菲作春秋。建功立業非其愿,何求?抱的鞠妻到白頭······”同樣是籃球愛好者,在我們當中算是比較注意形象打扮的人。不愛玩網絡游戲,但會玩單機,和我一樣。有一次班上十多個男生去網吧,他們開黑打《英雄聯盟》,就建哥和我兩個人在那玩著單機游戲《虐殺原形》。
室友六,“子二”,寢室身高擔當,遺傳了他爸的高個子,我的上鋪,性格天真熱情,愛幻想。喜歡熱血的各種作品,如日漫,熱血青春幻想作品例如《龍族》等。不愛玩網絡游戲,喜歡實體活動,如打籃球、打羽毛球、踢足球甚至是跳繩等(或許這也是個子高的原因),還帶領寢室踏上了《三國殺》的征程,讓寢室成了《三國殺》娛樂場所。平常最喜歡和龍哥玩在一起,經常形影不離,不過偶爾也和把式成雙入隊(其實都是為了去教室食堂蹭好吃的)。為人十分外向熱情,經常有同學去他家玩。
室友七,“龍哥”,以前是我小學同班同學,沒想到,后來又成為了高中同班兼室友。性格較為沉穩,做事謹言慎行。但是也開得起玩笑,表情豐富,搞怪表情挺好笑,就是總覺得有一種滄桑感。不愛看網文,也不玩網游,但是對單機游戲和《三國殺》撲克等實體游戲還是挺熱衷。經常和“子二”玩在一起,挺愛學習也挺安靜的一個人。
隔壁寢室同學一,“阿潘”,三年半的同學了,班上人氣任務,長得不算很帥氣,但笑起來特陽光。愛好廣泛,既玩《英雄聯盟》《三國殺》,又喜歡打籃球踢足球,也偶爾跑步。看書也是涉獵廣泛,網文、青春文學甚至是路遙、余華、三毛等正統作家的書都愛看。唱歌也唱的牛逼,尤其是英文歌,最喜歡的歌手也是美國樂隊林肯公園后街男孩等,英語成績特別好,甚至能看《霍比特人》的英文原著。為人也風趣幽默,特別受女生歡迎。但認真學習起來也特別專注,成績一直是班上三四名左右,一度是我最渴望成為的模樣。
隔壁寢室同學二,“芳姐”,因名字中有和“芳”同音的字,再加上經常和女生玩在一起,所以被戲稱為芳姐。身材瘦削,有點愛出風頭,性格果敢率真,敢做敢當。在高三接任把式的職位成為了班長,成績也從靠前變成了第一名常客,高考依舊是班上最高分。高中畢業后每次假期舉行的班級聚會基本都是由他發起的,也是最能將男生女生召集一堂的人物。
隔壁寢室同學三,“雕爺”,面相較為老成,語氣在同學中而比較有長者風范。喜歡女演員姚笛,暗戀同年級一個身高很高的女生,所以口頭禪是“年齡不是問題,身高不是距離”。直至后來姚笛出軌文章,暗戀無疾而終,才在全班哄笑中悲唱那首《征服》。不愛玩電子游戲,對《三國殺》和球類運動等實體活動更加青睞。愛好讀書,印象中文學積累很高,語文成績也向來是最強的幾人。
隔壁寢室同學四,“魔氣”,魔氣這個詞是我們當地的方言,意指一個人太客套或者太拖延,他在我印象中本應跟這詞沾不上邊才對,但初見他時便有了這個綽號。活潑好動,不太學課程學習,對于除學習外的網文、漫畫、電子游戲、球類運動都較為熱愛。按照老師眼中的定義,應該就是那種壞孩子。但他是一個挺仗義與人和氣的人,只是唯獨不愛學習罷了。
隔壁寢室同學五,“沁兒”,Eason(陳奕迅)粉絲,NBA球迷。聽歌基本都是陳奕迅,最喜歡看NBA的雜志,或者看球賽的視頻。他是我見過對體重掌控力最牛逼的人,在110斤與160斤間切換自如,突然墮落不想鍛煉或者學習過于努力,體重就嗖嗖的漲成圓潤。然后對自己體重看不下去了,突擊打球鍛煉之后又可以重新瘦成一道閃電。從高一到他復讀一年的高四,我看過他變胖兩次,又重新瘦回去。
隔壁寢室同學六,“柳哥”,同魔氣有點類似,班上長得最高的人,不愛學習愛娛樂。《三國殺》玩的賊溜,喜歡開玩笑,但有時候也會不注意的將玩笑差點開過火而惹起爭端。和“魔氣”一樣有股江湖義氣,雖然挺愛發牢騷,其實也挺有責任心,這是我在大一那個暑假和幾個高中同學(包括他在內)一起旅游時,才有了更多的接觸與認識。
隔壁寢室同學七,“猛哥”,只是名字有個“猛”字,本人其實一點都不兇猛,特別文質彬彬,反而有點瘦弱,是班上唯一能和我扳手腕勢均力敵的人(倒金字塔底層)。為人有種精致boy的感覺,不好游戲,也不玩球類活動,平時愛好也就看看書,和女孩子聊聊天。曾看過他小時候的照片,簡直就是高冷貴族男孩的姿態,不過接近只好其實你會發現他挺好打交道的。
剩余寢室三人組一,“小武”,初次見他,我一直不想和他打交道。因為他基本就和那些我躲之不及的混混一樣,非主流,私下抽煙,一副常干架的模樣。直到高一與他坐了一個學期的同桌,才發現這種成績好、長得帥、又有性格的人不就是主角模板的人嗎(如《我的少女時代》徐太宇)?其實他也只是有點叛逆罷了,性格賊好交朋友。當時和他一起晚自習偷看小說、練字比誰寫的酷、寫打油詩的日子,想想還是挺懷念的。
剩余寢室三人組二,“濤哥”,濤哥這個人就有點傳說度了,打球班上公然最強,書法全校第一,可惜長得不夠帥,不然人氣就更高了。他從小開始練書法,聽說他爸讓他每天搬著桌椅在大門口練一段時間,風雪不止,連手都練的有些腫脹,老繭一層一層。不過苦盡甘來那字也是好的出奇,尤其是那首行書,獲得了校內書法比賽特等獎,被掛在圖書館展覽。班上好多同學都向他討字,我也不例外,家中房間至今還掛著那副字“巨龍騰飛”。可惜后來沉迷網文耽誤了學習,高考成績不佳。聽說到了大學他還自創了一個書法社團,自己擔任社長,運營的還不錯。
剩余寢室三人組三,“勇哥”,勇哥也是不愛學習哎娛樂的典型,個子不高倒是挺兇的外表,大家都不會隨意開他玩笑,而他與同學朋友之間也表現得隨和仗義,對外則表現得剛正勇武,魔氣和柳哥都挺喜歡和他玩在一塊兒的。他也是喜歡各種娛樂活動,球類運動和電子游戲,網文漫畫。曾喜歡過班上一個女孩,不過不管怎么獻殷勤都沒有追求成功。后來一去大學就找了個女朋友,發型也結了個辮子走起了文藝范。
不住寢室三人組一,“巴老”,巴老同樣是我們那的方言。巴老是一個很有夢想的人,他最喜歡的作家是三毛,把她的作品全集都買了,還經常向我們推薦。直到畢業時他都是坐在我前面,所以那段時間我們關系特別好,我還記得那次他一本正經的和我說“在我所有的男性朋友中,你能排前五”時,雖然我沒表示什么但內心幾乎感動到哽咽。他愛好也挺廣泛,前面說過的基本也都喜歡,還和我一樣喜歡跑步。有一次考完試,我突然突然有些感慨便和他去操場跑圈,一口氣跑了快一個小時。邊跑便聊夢想暢想未來,我說我的夢想就是騎車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他說他目前想做的只有兩個,一是蹦極,二是去北極看極光。現在我知道他已經蹦過極了,只差存錢去北極。他的QQ頭像有一段時間都是他蹦極的照片背景P著北極光。
不住寢室三人組二,“阮子”,阮子是個傳說的死宅,愛日漫,愛本子,喜歡打游戲。但他并不肥,還很瘦,速度還出奇的快,有一次運動會拿了全校一百米第二名(不包括體育班),當時我們加油的一眾人都被驚掉了下巴。他很好色,甚至從不遮掩,因為班上沒有他喜歡的類型,不需要注意形象,用它的話來說“我并不是好色,我只是博愛而已”。他甚至寫過幾萬字的小黃書,在班上隱秘的流傳,我往往是第一個看的,因為當時我和他是同桌(假裝羞愧臉.jpg)。如果說老謝把我代入了網文的坑,那么他就是那個把我代入了日漫和單機游戲坑的男人。他家里在商店干活,所以零食很多,養成了只喝飲料不喝水的習慣(毛病),所以我高中三年基本只看見他每天換著不同的牛奶飲料喝,就是從沒見他喝過純凈水。
不住寢室三人組三,“老朱”,他是個很神秘的人,或者說是沒有人能真正走近他內心世界的一個人。他身材長相都可以用“瘦削”這個詞來形容,像個民國時期的文人,而他的個性也確實很文人。他不愛一切運動,包括游戲,他只愛看雜志、看書、看電影。語文他分數不一定是最高的,但作文分數基本就是他最高,作文從來都不按套路寫,而是極具個人風格、思想深度較高、文筆十分優美都讓讓語文老師贊嘆的議論文。我曾問他在家的娛樂活動是什么,他說他喜歡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房間關上窗簾看電影。后來他高考失利,復讀了一年。但畢業之后從來沒見他在班級群里說過話,當然,在學校時也沒有,就跟失聯了一樣。只是偶爾聽住的離他家較近的同學說起,他好像去了很偏遠的一個大學。
黃鶴一去不復返,白云千載空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