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畢業2年的朋友,最近因為跳槽,有這樣的感慨:
最近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么跳槽往往意味著加薪?如果一個人確有價值,為什么在原來的公司沒有在薪水上體現出來?如果沒有價值,為什么跳槽以后就會加薪?還是可以單純地解釋為,應聘者和招聘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等?
其實吧,這個問題很簡單,只要換位思考下,很容易理解:
1. 跳槽對下家來講是掠奪資源,直接獲得一個熟練職工,省去了培養的時間和成本,自然愿意多給薪水補償;
2.跳槽對求職者來講意,意味著風險,有風險當然需要有對等的收益,否則跳槽的成本太高,誰還愿意去。
3.對員工原來的雇主來講,即使知道員工的價值被低估,也會限于薪酬體制或慣例,不大可能違背現有薪酬體制,冒著可能得罪更多員工的風險,貿然給某一個人大幅漲薪(內部調薪一般也就10%上下,跳槽一般20-30%,有的50%或翻倍),特別是在沒有升職的情況下,這個是積弊,不太可能一下子改變。
4.另外一個維度,就是企業在前期培養人才或提供資源,哪怕只是花費了時間,都是有成本的,加薪的時候,肯定會考慮這些潛在的成本。
5.還有就是,有些行業,比如國企,本身工資就低,但是其他福利很好,如果跳槽到民企或外企只看工資會容易讓人感覺跳槽加薪幅度很大;或者資源型的公司,員工的成績對平臺依賴很大,公司會認為員工的成績大多依賴公司,那肯定在薪水或提成制度上有所保留,這就更容易讓人產生,跳出去外部的加薪幅度好大。
但歸根到底,加薪幅度還是跟個人能力,可交換資源,平臺特質以及際遇等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