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前幾天親見病人被傷,我很震驚。他們是弱者,他們需要我們的保護,需要我們為他們發聲。我最一開始想到的是如何能夠使責任者受到懲罰,替病人討回公道,同時避免這類事件的再次出現。但事件直接關系人有一定勢力,這件事一定會被掩蓋,我感到很憤怒,卻無計可施,我很無助無力,這是我時常體驗到的,此刻我需要覺察。
? ? ? 可我卻打心里停不下來,因為這個聲音繼續說,這件事本來就是他們做錯了,他們應當承擔責任,你有各種情緒,即使是因為你的信念所致,可事情層面上他們確實錯了,但和你無關,是個正常人都會如此感受的。你的感受是合理的,需要改變的是他們,他們應當受到懲罰,應當去做對的事。
? ? ? 我發現自己在很多事情上面都在追求對錯,我想起我老公搞曖昧的時候,他在我們婚姻觸礁的時候選擇了錯的方式,他可以和我分開再去重新開始,這樣我就可以不用體驗被拋棄,不被愛,以及之后的種種情緒。我想起我媽幫我帶孩子,在我指出她不合理的情況下,不聽我的意見,一意孤行,讓孩子受到不必要的傷害,她應當真心為了孩子好,而不是被她自己的受傷體驗影響,這樣我就不需要體驗被指責抱怨,被控制,不被支持理解認可等。所以,只有他們做了對的事,我才能舒服,我不舒服,就是他們做錯了,因此他們需要為我的不舒服負責。可學習了我知道一切源于自己,但他們事情層面上確實錯了,因此我仍認為他們需要做對的事,來讓我感受舒服,這是他們的責任,我無法全然為自己負責。
天了嚕!原來我一直讓別人負責我的人生!
1.我為什么需要“絕對的對”?
? ? ? 我做很多事,都會以對錯為準,甚至在我老公曖昧期間,我要如何去回應他,如何處理事務,我都在想怎么做是對的,盡量去做對的事。我一定要做對的那個人。
? ? ? 我真正想要的是:被愛,被認可
? ? ? 如果我是對的→我不需要承擔責任,這一切和我無關→不必承擔壞結果的后果,不必收拾爛攤子→不會被懲罰→如果被懲罰我就是不夠好,沒能力,不被懲罰就可以體驗到我是好的→我是有價值的,被認可被理解→被愛
? ? ? 好處:如果我是對的??我不必負責,可以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指責別人,作為受害者被同情與理解。
? ? 代價:讓他人認為我躲開事情及撇清責任,破壞關系,體驗自己是弱小與無力的??不被信任,不被認可,不被愛,沒有力量??失去機會,做不成事,破壞關系。
? ? ? 我本質上不是在做“對”的事,只是表面上看起來是“對”的,這個“對”是為了讓我免于懲罰,免于體驗糟糕的感受。能操作出“對”的事是態度中立的結果。包裹著各種情緒信念而誕生的行為必然是“不對”的。“對”的行為不是消耗生命力,消耗能量。“對”的行為,在關系中一定是共贏的,事情上一定是創造的。只有當不被情緒裹挾,不被信念左右,才能中立而有力量操作出來!
2.我為什么需要“別人做對的事”來配合我?
? ? 我的人生太需要別人的配合,我老公要配合我演繹完美的婚姻,讓我體驗我是個好女人,我寶寶要配合我,讓我體驗我是個完美媽媽,我媽要配合我讓我體驗到我是被愛的。我需要他們配合我讓我體驗我是完美,我是有價值的,我是被愛的。
? ? ? 我真正想要的:體驗價值,被愛
? ? ? 好處:如果別人都做了對的事??可以輕松體驗到被愛,被理解與支持,被認可與尊重。就不用再努力,付出。
? ? ? 代價:自己停滯不前,不成長,索不到愛??價值不會提升,關系疏遠??不被愛,索愛過程里無數次體驗無助無力被動
? ? ? 別人都是我用來體驗完美的工具,我不僅自導自演,還要求身邊的人傾情出演,不給出場費,還要求諸多,誰會愿意扮演,誰都會棄演,剩我自己玩吧,我還怪別人不陪我演戲。要別人為我的人生負責,讓別人做所謂對的事,來令我感到舒服,是我的小我最愛玩的把戲。“應當之暴虐”!我要做個對的我,體驗我是好的,好媽媽應當如何,好妻子應當如何,好女人應當如何。在關系里,我也同樣要求對方,好丈夫應當如何,好的婚姻應該是什么樣的?好的寶寶,好的親子關系……我用這套標準不僅把自己搞死,同時也把周圍的人搞死。破壞關系。怎么可能有人愿意配合我來玩這套苛刻標準的游戲?我只能一遍又一遍體驗無力無助,不被愛,被拋棄,同時我又把責任推給別人,認為都是別人的錯,只能通過改變別人來改變現狀,必然又一次次體驗被動感。唯一的出路是提升自己的價值,而不是通過外界來體驗價值感。
3.為什么別人錯了,我就不愿承擔后果?
? ? ? 尤其當事情層面上,有對錯評判的時候。比如我老公曖昧,比如我媽頻繁干預我的私事,沒有邊界。
? ? ? 我真正想要的是:我是有力的,可以保護自己的
? ? ? 別人錯了,如果我承擔→我承擔了本不該我的責任,別人沒有受到懲罰→別人沒有負責,而由我負責→不公平對待→放縱了別人→更囂張,更多傷害我的行為→意味著我需要不斷退后,不斷被挑戰底線→問題升級→我處理不了→無價值,不夠好→不被認可,不被愛→被拋棄→孤獨
? ? ? 不公平對待→我不被認可→不被愛→沒價值→沒力量,弱小→保護不了自己→被欺負→可憐→徹底無視,不被重視→死都不會被知道→孤獨
? ? ? 好處:可以理所應當索取,指責對方,作為受害者可以依賴
? ? ? 代價:不為自己負責,讓他人為自己負責??破壞關系,疏離,把權利交到別人手里??引發攻擊,被動感
? ? ? 事情層面上的對錯,讓我有理由不改變,不去承擔自己那一部分責任,因為他們錯了,讓我的受傷情緒看起來多么合理,我就是弱者,我是受害的,都是你們做錯了,你們原本可以如何,原本有更多的其他選擇,可你們偏偏選擇了錯的方式,傷害我的方式,你們怎么能免于責任,還讓我來承擔,這樣做豈不放縱了你們,我不要!我以為我在處理事務,為事情找一個責任者,殊不知,我只是在為我自己的情緒找責任者,我沒有在處理事情,我想處理的是自己的情緒。事情和情緒混在一起,讓我處理事務的時候,不智慧與清晰,不能做到中立,而在覺察過程里,帶著很多不情愿,都難以進行下去。
4.為什么做錯了就一定要受到懲罰?
? ? ? 我看不慣有人受冤,看不慣有人被欺負。看不慣有人逍遙法外,壞人過得很好,好人卻越活越慘。
? ? ? 這樣才是公平公正的,這是世界本來應該有的樣子→我不必付出更多的努力即可得到想要的結果→不必體驗無力無助,被動感→我是有力量的,掌控方向的→我是正義的→被尊重被崇拜→有價值的,至高無上的→被擁戴被愛
? ? ? 我真正想要的:我是有價值的,被認可,被愛,我是有力量的
? ? ? 好處:圣母婊本婊,站在正義的位置上道德譴責他人,理直氣壯的聲討
? ? ? 代價:被人認為裝,引發強烈的攻擊,被指責,甚至成為眾矢之的??被孤立,嚴重破壞關系,失去重大機會
? ? ? 在生活里,我看不慣的事情太多,那些事情尤其是不公的,不對的,我就像個嚴苛的糾錯師,在糾正自己,他人,甚至這個社會的錯誤。義憤填膺,似乎正義凜然,無可挑剔,然后這一切,不過是為了讓自己體驗有價值,體驗力量感。我第一次發現自己是崇拜權威的,在內心深處,我也希望成為權威,這樣會尊重,敬仰,就不會體驗到孤獨,不被愛。
對與錯。
我一直追逐對與錯,在每個當下,我的行為就一定是對的?它們只是我免責的工具而已,免于讓我體驗糟糕的感覺。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對錯。老公曖昧,他是錯了,我用了什么樣的方式回應呢?做好一切事,免于被對方指責,我做的夠好了,你曖昧那就是你的問題,你不懂珍惜,不是我的錯,我就不必體驗我不被愛,被拋棄的體驗。這些事情層面上的錯,讓我用來解釋我負面情緒的對。進一步被我利用,讓我免于體驗因自我否定而來的糟糕感覺。事情層面絕對的錯,一步步的加強了我是受害,把責任完全交托出去。老公曖昧是錯的,我受傷當然是合理的,他居然做了這么多傷我的事,我難過難道不是正常么?我為什么還要去原諒,去反省自己?!然而,是所有人面對這樣的事都受傷么?都會做出像我一樣的行為么?張雨綺不就選擇用刀刺傷然后瀟灑離開?馬伊琍不也重新活出自己的精彩?我為什么當下只做了我認為的對的選擇?還不是自己恐懼。恐懼不被愛,恐懼被拋棄。不想體驗我是無價值,不夠好的。是我的這些信念害死了我。
真的存在對與錯么?
這個世間真的有對錯么?所謂真假對錯貴賤好壞,這些標準是如何來的?我的對錯不過是我的免責申明。他曖昧就是錯了么?或者說出軌,吸毒,賭博……每個人是不是可以選擇自己的方式生活?在這個層面每個人都是自由的。有人未婚生子,有人丁克,有人獨身……我不會選擇去做一些事,不再因為它們是錯的不好的,而是能量上做不出來。看到有人做這樣的事,不會想要去糾正,拯救,去說教。
存在即是合理。每個人有各自的生命故事,每個靈魂有各自體驗的感覺,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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