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你厭倦了燈紅酒綠,你會去哪里喘口氣。
耳機里響起了<鹿港小鎮>,彭佳慧沙啞的講起了一段故事。
腦海里全是家里寧靜的夜的樣子。也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休息這兩個字,對我而言,已經不是閉上眼就可以滿足的。我必須回到農村,脫下艷麗的衣服,穿上最最最樸素的棉麻裝,慵懶的蹬了一雙拖鞋,在地上挪著一步步的走,頭發糟亂,臉上沒有粉底堵塞毛孔,嘴上沒有口紅掩飾疲倦,躺在床上,腿劈開成大大的“八”字,哈哈大笑,然后雙腿夾著揉成一團的被子,死沉沉的睡去。
那一刻,我才覺得,心才真的藏起來,安靜的休息。不是聽著窗外吵雜的汽笛聲,此起彼伏。不是躺著用手機的內容充斥著大腦,庸俗而擁擠。
有時候,會忍不住說出來,“年輕的時候,也還是很喜歡城市的……”未等出口,便覺哪哪都太矯情。年輕人,怎么能將自我降低如此低標準,在風華歲月竟開始排斥最有助于自我成長的土壤--城市。
年齡大概在14歲左右,還在初三的我,已經對城市有所期待。看了北京的城,北京的情和北京的動,就發瘋的愛上了這個地方。起初的認識是物質的,表象的。只是愛高樓大廈,愛電視劇里一群青年人組成的烏托邦,愛北京人兒講北京話時的雅痞樣。老師問我以后去哪,我說北京。?老師沒說話,我也沒看他。
年齡大概在17歲的時候,高考結束,也開始進入我得擦邊球時代。沒去的了北京,來了天津。沒去的了市中心,在天津郊區呆了四年。沒去的了最好的專業,在一般的專業,干了幾年邊緣的職位,考著邊緣的分數,排著邊緣的成績,但還是仔細的欣賞這座城。就像一直堅信著,不愛的經過努力會變得愛。天津這座城,對于我言,有紅墻的艷,有海河水的藍,有摩天輪的高,很高,很高。
因而他始終不屬于我。
他有本地歧視,有財富歧視。在這,可以深深的感受金錢帶給你的地位和別人諂媚的笑臉,也可以體驗別人苦笑讓你滾出這片區域時你懦弱的像只倉皇出逃的老鼠。喏,你之前欣賞的光亮的皮囊下,有著一層層的血肉模糊。
年齡大概在21歲時,曲曲折折,繞了不少路,只身來到北京。我這個人優點不多,缺點我可以列出來多條。其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固執。固執的愛一座城,追隨多年。甚至會故意的不去其他城市做對比,怕壞了自己對北京的印象。北京還是之前的樣子,不知是我長大了,還是北京變老了。我覺得他沒我第一次見到他時的挺拔,沒那么雄偉,反而,他沉重的呼吸著不好的空氣, 他說他累了,可是承擔了太多人的謾罵和夢想,他說他不知所措,他說他讓我失望了。我不知如何回復,心疼加無奈。我也不知道該怎么靠近他。
你想要了解什么,你就先試著遠離他。離他越遠越好,將自己抽身出來,去觀察。因而逃出來這座城,來到有黑夜的農村,安靜的休息。
二十一,一座城,多少公里。
十一三,一個人,點點心思。
晚安。好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