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寫作#第37篇
前天我在微博分享了一張朋友給他女朋友拍的現代舞演出照片,不管是這張照片所傳遞出來的視覺美,還是照片舞者們的絕妙舞姿,都深深地吸引著我。在現實生活中,最能吸引我的人群就是藝術家,我知道,這股不可阻擋的力量一定很會把我推向一條“藝術之路”。
有人說我想要的太多,那是因為這些人并不了解我,他們看到我寫文章以為我就是一個寫文章的人,但其實“文章”只是幫助我達到現階段目標的工具而已,而我最終的追求一定與“藝術”或者說“美”相關。
一個人七歲之前的經歷對她之后的人生會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這是因為那個時期是大腦發育最快的時期。那個時期發生的事情可能已經被我們淡忘了,但是那些事情所引發的深層次情感卻一直被保留著,這些情感決定了我們內心最深層次的追求和渴望。這就是為什么,我們會發現,很多人折騰了一圈之后,最后還是回到兒時的夢想。
對我來說,童年和少年時期最美好、最快樂的回憶就是關于畫畫,而成為畫家則是那個時候的我的最大的夢想。很長一段時間,我都誤以為自己喜歡的是畫畫,后來我才慢慢發現,我喜歡的不僅僅是畫畫,而是創作。我之所以會選擇畫畫,是因為我腦子里有太多故事想要講,而對于那個還不怎么會寫字的我來說,畫畫是我表達自己的唯一方式。
童年時的這些經歷使我對藝術有種揮之不去的渴望。不過最近這一兩年,隨著我對藝術理解的加深,我漸漸發現,自己真正想做的其實不是那種純藝術,而是設計。
設計和藝術有著很強的聯系,但是又有很大的不同。盡管兩者都與“美”相關,但藝術的重點在于“表達”,而設計的重點在于“實用”。所有偉大的藝術家幾乎都有著同樣的特質——他們對于自己內心的情感是非常敏銳的,正是這種敏銳讓他們能夠體會到那些常人感知不到的人類的豐富情感,與之同時,他們也深受這種情感的折磨,藝術則是他們釋放情感的方式。很多偉大的藝術家似乎都讓人感覺有些“神經質”,十分自我,不太合群,而這其實正是他們的天賦所在。
設計與藝術的不同在于,設計是用“美”來解決實際問題。藝術創作采用的是第一視角,它的主角是藝術家,藝術家考慮的是自己的情感,而設計需要的則是第二視角,它的主角是用戶,它關注的是用戶的體驗和感受。所以,一個偉大的設計師和一個偉大的藝術家需要的是不同能力和天賦,一個偉大的設計師,不僅需要有扎實的美學功底,還需要對人有深刻的理解,這種理解包括對人內在動機和行為的理解,以及對人的認知方式的理解,因此,設計其實是基于美學原理,以最符合人類認知的方式,來解決實際問題。
設計=依靠美學原理,以最符合人類認知的方式,來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一個偉大的設計師首先得時一個偉大的哲學和思想家。設計師的目標是解決問題,這就要求設計師需要同時具備理解和分析問題的能力,但是這種理解不能只是停留在表面,而是要對人性以及人的心理,甚至是社會發展規律和趨勢有深刻的理解,因為大部分用戶其實并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實際上,所有人的困惑歸根結底都可以總結為兩個問題:“我是誰”,“我的人生要怎樣過”。設計師必須自己先想明白這些問題,也就是他們必須擁有相對成熟的世界觀和人生觀。
一個偉大的設計師還得是一個認知心理學家。明白了用戶的問題,有了自己的解決方案,那么下一步就是用符合用戶認知的方式來展現這個解決方案,這其實就是UX的核心。這就需要設計師對人的大腦有很好的了解,特別是大腦的認知模式。
一個偉大的設計師還應該是個美學實踐者。設計是要用“美”來解決問題,美對于用戶來說是極為有價值的,因為它一方面能夠提高體驗,給人帶來美的享受,另一方面能夠降低認知障礙。所以,設計師需要有很深的美學功底,與此同時,他還必須掌握一到多個能夠實現美的工具和方式,這些包括視覺、聲音、材料等等。
設計師=哲學家+認知心理學家+美學實踐者
設計師絕對不是我們平時所理解的那些懂得用設計工具的人,而是需要擁有很多底層知識和實踐經驗。所以,我現在所做的,只不過是在完成一個設計師所需要的前期積累——世界觀和人生觀的完善,以及大腦科學的學習,這些完成之后,我便會開始下一步的學習——美學訓練和設計工具的熟練掌握。
成為一名優秀的設計師,才是我人生的終極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