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崗法院執行階段追加被執行人的立案材料清單指引

執行追加材料清單指引:

1、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多份);

2、申請人主體資料;

3、被執行人主體資料;

4、被追加人主體資料;

5、相關證據材料(多份);

①執行依據(如一、二審判決書);

②執行立案受理通知書、終本執行裁定書(如果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3至20條、25條變更、追加被執行人的,須提交終本裁定書或者尚未終本但經過五查沒有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的通知書)。

③例如:股東信息單、股東出資不實、未按時繳納出資、抽逃出資、虛假出資等證據材料;

④其他證據材料;

6、委托材料(如有代理人需提供,若無則無需提供);

7、原告、被告的送達地址確認書、證據目錄、材料清單各準備一份。(可通過龍崗法院官網https://fy.lg.gov.cn→點擊“訴訟服務"→“法律文書模板”→自行選擇好相應的地址確認書,下載后,必須填好內容, 再打印出來)。

注意:“多份”為被申請人人數+1份,如被申請人有3人,則準備4份材料。(未 標明份數的只需提供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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