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等待是最遙遠的無奈。
任紙醉金迷,僅愿得一人心。
看弱水三千,只取卿一瓢。
簡書作者:戴文峰
1
安子不愧是我們大學宿舍里的“土豪”,連婚禮都辦得比別人高檔奢華得多。
我和小衛剛走進宴會廳,立馬驚訝得合不攏嘴,像是打鄉下進城一般。
這是婚禮嗎?比大型會議還要隆重呢!
“阿峰,你說我們要不要去洗把臉,我腿有點抖。”小衛碰了碰我的手肘,輕聲道。
“我早就想去了,可我看了好久,根本沒有看到洗手間在哪!”我回應。
小衛環顧四周,最終還是放棄了。
“小衛,啥時候輪到你啊,我還等著給你當伴郎呢!”為了緩解尷尬,我打趣道。
“還遠著呢,我現在還單著。”小衛聳了聳肩。
“還單著?你一直都沒有談女朋友?”我驚訝,如果真是這樣,小衛已經單了六年了。
“沒那么簡單,就能找到,聊得來的伴……”小衛45度仰望著天花板,哼唱著。
我大汗,給他一點陽光,他便悲傷逆流成河了?
2
小衛跟莎莎相識在大學迎新晚會上,當時我和小衛負責舞臺的布置,而莎莎恰好參加了其中一個歌唱節目。
很多時候,我們遇見了一個自以為對的人,到最后卻發現那不過是一個過客;但更多時候,當我們認為只是跟對方擦肩而過的時候,卻漸漸泥足深陷。
就在莎莎排練的時候,小衛第一次看到了她,從此意亂神迷。
“喂,阿峰,你看到那個女孩兒了嗎?”小衛緊張得掐紅了我的手臂。
我掙開他,往舞臺上瞄了一眼:“怎么啦?唱得還可以。”
“女神!女神!”小衛絲毫沒有聽到我的話,只是看著舞臺上莎莎的倩影直流哈喇子。
“阿峰,你幫我向她要電話號碼吧!”過了半晌,小衛抓著我的肩膀不斷地搖晃,搖得我頭昏腦漲。
“為什么是我?”我甩開小衛。
“因為我認識的人當中,數你臉皮最厚。”小衛如是說。
有時候,老實也是一種壞習慣。
“阿峰,我下輩子的幸福就指望你了。”小衛說罷,又搖晃著我的肩膀。
就在此時,身旁傳來了一陣笑聲。
那舞臺上的女孩兒不知道什么時候從我們身邊走過,看我們如此滑稽的動作,竟忍不住笑了出來。
“你好!”小衛一緊張,一把將我推開,臉色通紅地傻笑著。
“你們好,我叫莎莎,交個朋友吧。”莎莎微笑著,略顯靦腆。
小衛目光呆滯,口水直流……
3
從那天起,小衛便成了莎莎的小粉絲。
每天手機短信互動讓這對男女迅速進入曖昧關系。
每次排練,小衛總是屁顛屁顛地跑去,時而帶著冰糖雪梨飲,時而拿著紅糖姜茶。
羨煞旁人……
迎新晚會那天早上,大家都在忙著布場,突然小衛跑到我身旁,臉色慌張,說:“峰,借我點錢。”
我一聽,大驚失色,難不成他沒有做足安全措施,出事了?
“咋了?”我故作鎮定。
“晚上莎莎就要表演了,我想買棉花糖給她打氣,但是我今天沒帶錢包……”小衛一臉委屈。
媽蛋,嚇我一大跳,不就是個棉花糖嗎?至于憋得冷汗直冒嗎?
看著小衛拿著二十三塊錢心滿意足離開的背影,我頓時覺得啼笑皆非,借錢買棉花糖追女孩兒的事我還是第一次遇到。
4
莎莎在迎新晚會上唱的歌叫《愛的天國》。
歌曲講述的是一個女生被男神甩掉后的心路歷程,卻把小衛感動得稀里嘩啦的。
演唱途中,不少荷爾蒙過剩的理科男往臺上送花,小衛一看這陣勢,抹了抹眼淚,臉立馬陰了下來。
看他惱火得把棉花糖都快捏爛了,我立馬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趕緊趁著歌還沒唱完,把棉花糖送出去。
小衛怔了怔,看著臺上漸漸變得收放自如,如入無人之境的莎莎,臉突然一下子就紅了。
“去啊,不去保證你會后悔。”我推了小衛一把。
這并不是我危言聳聽,要知道,只要長相并不是太對不起觀眾的女生,在重獲自信后便會散發出一種女人特有的魅力,特別容易把男人吸引住。
看莎莎一連收了幾束花,自信心爆棚,連臺風也變得成熟起來,恐怕臺下已經有無數男生蠢蠢欲動了。
看小衛還躊躇不前,我恨不得往他屁股上踹一腳。
也許是太在意,也許是害怕,小衛最后還是滿臉淚痕地跑上舞臺,把手中的“雪麗糍”遞給了莎莎。
此舉引起了臺下一陣哄笑,莎莎明顯臉紅耳赤了起來。
隨后,小衛走向后臺,莎莎表演完后也回了后臺,我等了半天,也沒等到他們。
當晚,小衛一夜未回宿舍。
再次見到小衛,居然是在我晨跑的時候。他獨自睡在操場的草地上,身上披著一件小號的校服,明顯是女生的碼號。
我走上前把小衛從呼嚕聲中搖醒,他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地問:“莎莎呢?”
我一聽,壞笑,沒想到這人平時看上去憨厚老實,重要關頭還喜歡戶外活動。
小衛環顧四周,沒看到莎莎,臉上閃過一絲失落,隨后又興奮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說:“我昨晚向莎莎表白了,她答應做我女朋友,昨晚我們在這里聊了一晚上。”
“聊了一晚上?”我問。
“對啊,烏燈黑火的,打球容易扭到腳”小衛如是說。
我大汗,無言以對。
5
人們常說,初戀往往都不會有好的結果,因為我們都不會愛,注定悲劇收場。
不幸的是,莎莎正好是小衛的初戀。
雖說如此,可是我們都沒有想到,他們之間竟然結束得那么突如其來。
就在兩人相戀的第三周,小衛突然跑回宿舍,嚷嚷:“阿峰,教我寫作,我要當作家。”
我不耐煩地揮了揮手:“去去去,別打擾我寫稿子。”
“求你了!”聲音略帶哭腔。
我抬頭一看,只見小衛臉色煞白,跟通紅的眼眶形成了明顯的對比。
“什么情況?”看情況不對,我問道。
“莎莎跑了,就因為對方給她寫的那批情書。”小衛跌坐在床上,無助、彷徨。
我一怔,想了好久方才明白他被撬墻腳了。
“會寫情書有什么了不起的,惡心死了。”小衛像孩子一般拍打著床板。
“那你還學?”我嘟囔道。
“因為我要告訴莎莎,會寫作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我也可以!”
一開始我以為他說的只是抱怨話,沒想到,小衛用了大學剩下的兩年時間來證明他的這句話。
兩年間,小衛一直潛心學習寫作技巧。那兩年,他從連完成一篇日記也是奢望的“文盲”搖身一變成了年發表文章二百余篇的“大文豪”。
當然,這是以無數曠課和掛科作為代價的。
畢業前夕,小衛整理好曾經在報刊上發表的文章,總共四百多篇。更不可思議的是,這四百多篇文章里面,女主角無一不是以莎莎的名字命名的。
畢業離別時,小衛與我相擁,隨后晃了晃一大包樣報樣刊,說:“謝謝你,阿峰,我的大學生涯可能錯過了很多,但是我也收獲了不少,這四百多篇文章里面都有著她的名字,也許她從來都沒有看到過,但不要緊,只要我繼續努力,變得更優秀,我相信她一定會知道我的用心的。”
我點了點頭,暗暗嘆了口氣。
誰說這是三周的愛情,這根本是三年的愛情啊。
6
畢業后,我去了外地工作。
也許是工作太忙的原因,我和小衛聯絡漸梳,大概過了半年,他告訴我很快就要到陽江工作。
雖然不知道他為什么放棄了自由撰稿人的生活方式,也許是太累,也許是生活所迫,但是無論怎樣,終究是他的選擇。
再一次見面就在安子的婚禮上。
安子的婚禮隆重奢華,我和小衛也算是久別重逢,我們倆在桌上聊得火熱,也談了不少當年大學時候的事情。
如今的小衛已經是本地小有名氣的文字工作者,在當地作協從事一份紙媒編輯工作,生活早已奔小康。
雖然我倆見面絲毫沒有感到一點隔膜,可我卻只字不敢提當年莎莎的事。
這小子能狠下心單身六年,可見其骨骼精奇,非池中物呢。
酒足飯飽后,我倆相互道別,次日一大早他便回到陽江繼續他的文學創作生活,而我便繼續為了柴米油鹽奮斗著。
雖說此次離別不知何日再見,但也沒有任何傷感,畢竟自從畢業以后,大家都按著自己的軌跡漸行漸遠,離別早已見怪不怪。
7
世事總是如此不公,就像只要有相聚,離別便在所難免;然而,離別的時候,卻不知道是否還能相聚。
幸而在幾個月后,小衛便聯系上了我。
“阿峰,下個月18號你有空兒嗎?”電話那頭傳來熟悉的聲音。
“嗯,有空兒,有什么事嗎?”我翻了翻日歷,那天并沒有什么特別的事情。
“我要結婚了。”小衛的語氣中難掩興奮。
“怎么這么突然!”我驚訝,畢竟幾個月前小衛還是單身一人,“你閃婚了?”
“到時候你過來了便知道了。”說罷,小衛掛掉了電話。
為了祝賀我大學生涯中最好的哥們兒大婚,我提前一周飛往陽江。下火車時,我看到小衛和一位女生相挽著向我走來。
定睛一看,我震驚得目瞪口呆。
小衛的新娘居然是——莎莎!
原來,小衛此前之所以舍棄了自由撰稿人的工作,是因為莎莎回老家陽江發展了,得知此事的小衛不假思索便“跟隨”著莎莎來到了陽江,并展開了新一輪的追求。
婚禮上,小衛和莎莎交換戒指后,主持人把麥克風交給了小衛。
“我等了七年,終于讓我等到今天了。”小衛說罷,眼泛淚花。
全場掌聲雷鳴般響起。
“七年前,我遇到了她,自此就難以忘記。截至今天,我有幾千篇文章發表在各大媒體,每一篇都有我對莎莎的心聲,在沒有她的日子里,我以文字療饑,填補心里的空缺。很慶幸,七年來,我沒有放棄,我始終堅信,只要我不斷地提升自己,終有一天我會讓最好的自己走到她的面前。”說罷,小衛牽起了莎莎的手。
現場響起了音樂。
“終于等到你,還好我沒放棄……”
唱得我內心抽搐,往事一幕幕涌上心頭。我轉過身,眼淚濕透了我的眼眶。
這小子,真行!
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等待是最遙遠的無奈。
任紙醉金迷,僅愿得一人心。
看弱水三千,只取卿一瓢。
“阿峰,上次買棉花糖借你的錢,我現在還你。”看我轉身離去,小衛追了上來,把二十三塊錢塞到了我手中……
愿你久歷滄桑,依舊清澈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