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誒,你到底還要不要表白了?”“誒,你快去跟他表白啊”“誒,抓住機會啊,都要畢業了,錯過了可就沒了啊”……有一段時間,我閨蜜每天都要在我耳邊煽風點火,估計她再多說幾句,沒準我就真的去表白了。
不過我沒有。因為一想到后果,心就涼了一大截。盡管內心戲已經足夠撐起一場連續劇了,每一句臺詞該怎么說,該用怎樣的表情,都已經在心里排練過無數遍,但是在他面前我永遠都是溫吞如水。怎么說呢,閨蜜說我慫,我也認了。大概是越美麗的東西我越害怕觸碰,生怕一動就會碎成渣。所以哪怕止步于此,我也不想面對那一絲一毫的風險。
他是誰呢?目前而言,他是我的朋友。或者說,好朋友的好朋友,我的還不錯的普通朋友。
第一次見他是在晚上。學校的吉他社組織草地音樂會,神一樣存在的他一人撐起了整場的伴奏。那時我剛學吉他,對于這個奇妙而酷炫的領域充滿了無限的渴望,而對于這種大神,除了膜拜就是仰望。不過我有點臉盲,整個晚上下來,對于臉沒什么印象,只記住了他的名字。名字很特別,至今輕易叫不出口。
然而之后的第二天,他到看著我的背影叫出了我的名字。反倒是我尷尬,望著他的臉,腦袋里轉了很多圈之后,才怯怯又尷尬地問:“嗨!額,你是……某某某,對不對?”現在想起來,真是想一巴掌扇死自己。不過他到大方,而且十分認真地回答了一個這么白癡的問題:“啊,對的對的!”他穿著大紅的褲子,背黑色的雙肩包,說不上帥氣,但是挺實在的模樣。大概就在這一瞬間,突然覺得他好可愛。我也不知道哪里來的勇氣,就那樣直直地盯著他的眼睛,十分真誠的一雙黑色眸子。
我不知道心跳一次要用多久的時間,但是,心動,大概就在這一瞬間吧。愛情,不就是一瞬間的事么?
認識他的時候是剛開學的時候吧。我永遠都不知道怎么樣主動跟一個異性聊天,所以哪怕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哪怕對他有著細微的情愫,再一次見面時,已經是裹著毛衣和圍巾的季節了。
我記得很清楚,那個下午。我裹著大大的藏藍色的毛衣,大紅的圍巾遮住下巴,手里抱著一摞書,耳朵里放著歌,自顧自地低頭走路。那天天氣很好,溫度適中,光線充足,有點小涼風。我低著頭,其實遠遠地早就看見他了。他獨一無二的紅色褲子在距離我很遠的地方就一步一步踏進我的目光。我知道,他正在迎面走來。怎么辦怎么辦?要繞道嗎?要打招呼嗎?還是假裝沒看見?要不要蹲下來假裝系鞋帶?我大紅的圍巾會不會顯得很傻?要不要把手上的英美文學選讀放到最上面好讓他看到?打招呼是說“嗨”還是“hello”?……我還是自顧自地低頭走著,盡管腦袋里的問題已經糾纏到要爆炸了。他越來越近,越來越近,天啊,我能感覺到他的氣息了。他的身影在我眼角的余光里不斷膨脹,不斷膨脹……最后,“砰!”
我嚇了一跳。他像個小孩子一樣在我面前故意跺了一腳,然后沖我笑著,有點壞。“啊你嚇死我了!”我不知道為什么我開口就是這句話。也許那一刻我的每一根神經末梢都在發出信號所以,大腦已經不知道受誰控制了吧。他有沒有跟我聊天?他說了些什么來著?我都不記得了。我只記得那天回到宿舍,我坐在床上傻笑了好久。室友問我怎么回事,我沖她傻樂,然后說“哈哈哈哈我也不知道啊,就是覺得好高興啊!”室友翻了個大白眼給我。
問題是,后來每一次不期而遇,或者,或者是我創造出來的“不期而遇”,之后我都要自己傻笑好久。一想起他的樣子就莫名其妙地笑起來了。我也覺得很奇怪啊,然后我室友說,如果這不是喜歡的話,她也不能解釋這種奇怪的現象了。
好吧,那我就承認好了。我承認我喜歡他。喜歡一個人的具體表現是什么呢?就是和閨蜜不厭其煩地聊與他相關的少得可憐的內容;對著和他的聊天記錄、短信摳每一個字眼的一萬種含義;看到任何東西七拐八拐都會牽扯到他身上去;以及每天的日記,都只剩下“他”這一個主題。可是我到底是個很懦弱的人,傾盡我所有的勇氣,也只敢在深夜一筆一筆寫下這做賊般的忐忑與欣喜。
音樂會是每周六都有的,因為可以見到他,于是周末成了我的節日,從周一開始期盼,過了周六晚上,意猶未盡,又開始新一輪的等待。我總是在音樂會進行到三分之一的時候再去,那時天已經全黑了,人也圍著坐了好幾圈,我就安靜地坐在人堆里,望著中間的他。在操場昏暗的燈光下,他看起來卻光芒萬丈。他有時候給別人伴奏,有時候自己唱歌。他唱歌很好聽,聲音很有力量,讓人莫名其妙就產生了安全感和依戀。偶爾他也會在人群中看到我,正在唱歌的他就沖我一笑,下來后打個招呼,或者坐在我旁邊,不咸不淡地聊。他一定不知道我當時內心都要跳起來了,雖然表面上十分的云淡風輕。大概是因為,在情事里,暗戀的那一個注定是低到塵埃里的。我只不過是竭力借著夜色來維持我僅剩的一點矜持,盡管許多時候,我都好希望能把剛才的話重新說一次。
但是其實沒關系的,我說了什么話,我有沒有出糗,我想在他眼里也不過是一笑而過。哪怕我想得再多,哪怕一再糾結“晚安”這個詞背后的意思,我們的關系依舊止步于普通朋友。但其實也不錯,這種關系于我而言,已經是個莫大的溫存了。
就這樣一年,從大三到大四。
大四注定是多愁善感的一年。三月份查到考研成績,知道自己因為兩分之差而無緣復試,我當時特別絕望,想找好朋友傾訴。沒想到好朋友叫上了他。遠遠地看著他抱著吉他,坐在草地上,突然有一種慶幸的感覺。我為這個感覺感到有一絲可恥,但是說真的,一如既往,看到他我就覺得很開心,很踏實。我們唱了什么歌,我忘了。但是他一邊撥著弦,一邊認真地安慰我的樣子,我卻始終記得。我從來不知道原來他是可以這么娓娓道來的一個人,他跟我講張瑋瑋,講白銀飯店,講莉莉安。他愛笑,笑起來有點孩子氣,聲音很爽朗。他的眼睛依舊那么真誠清澈,讓我不得不相信,世界就如他所描述的那樣,充滿希望,美好。后來他伴奏,我們三個唱起了夜空中最亮的星。那天晚上天空剛好有幾顆明亮的星星。我不敢看他,仰著頭盯著那幾顆星子。三月里還有些涼意的風輕輕地吹在臉上,真是舒服。
這算是為數不多的幾次,我們能這么近距離地交流。再之后,就到了畢業了。
我在心里默默地下了無數遍決心,畢業前一定要表白。日子也換了無數個,具體的表白方案也一次又一次設計:寫一首歌唱給他聽?寫一封信?在音樂會上當著所有人的面表白?……每一次設計,連當時的天氣燈光布景以及看客們的表情都考慮在內,然而這終究還是一場自導自演的戲。
答辯完后,好朋友請我吃飯,還是叫上了他。那晚天氣特別好,難得有習習的涼風。我們三個跑去吃串串。一大把竹簽插在鍋里,油亮的鍋底翻騰出陣陣熱氣熏在臉上。我當時心想,這是多么好的時機啊。再喝點酒,趁著酒勁和熱氣熏出的眼淚,一定可以成就一場經典的表白橋段。這種熱氣騰騰的場合下,人們不是都很容易傾訴衷腸么?然而我沒有。我們一邊喝冰啤酒一邊聊天,聊到好玩的地方哈哈大笑,好像相識多年的老朋友,彼此沒有任何嫌隙。他們倆去拿食材,我獨自坐在桌邊,望著蒸騰的霧氣,嘬了一口酒,很矯情地感嘆:這大概就是青春最好的樣子吧。吃到酣暢淋漓的時候,來了一陣涼風,吹得人神清氣爽。我朋友突然很認真地感嘆:“這樣的天氣里,能有兩三好友出來喝酒吃飯,真是舒服啊!”我沒接話,余光瞟向他。他正往嘴里塞一串肉,然后舉起酒杯:“來,走一個!”于是我們痛快地干了杯中的酒。
那一瞬間,我突然覺得,我沒有什么遺憾了。
酒足飯飽后,我們一路嬉笑著走回去。當時已經是十點多了,路上人很少,路燈在地面投下大面積昏黃的光影,我們的影子在路上時而重疊時而并排,恍惚間好像處在一個獨屬于我們的世界。我們在女生宿舍樓下分別,他們倆過馬路繼續往前走。我看著馬路對面的他,在昏暗的光線里顯得那么遙遠,那么不可觸碰,好像一個幻像。可是我分明能感覺到,剛剛由于酒精而漲紅的臉依舊滾燙。他離我越來越遠,身影越來越模糊。我遠遠地看著他的背影,感覺這條寬不過幾米的馬路,就像一條河。我過不去,也不想過去。他是河對岸的花,我能感受他的美麗,能聞到他的芬芳,于我而言,這已經足夠了。
而在他的對岸,我漫長的等待,無數次的佇立,深夜的嘆息,都將化成一縷,他疲憊時能感受到的,最清的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