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你會是那個追尋自由的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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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與六便士》是作家威廉·薩默賽特·毛姆的一本長篇小說。

作者以一個作家朋友的視角記錄了他的朋友查爾斯·斯特里克蘭的一生。

查爾斯·斯特里克蘭是一名優秀的證券經紀人,有著幸福美滿的家庭,愛他的美麗妻子,一雙可愛的兒女,他的生活平靜而美好。

可是,很突然的一天,他放棄了這一切,辭掉工作,拋妻棄子,離開他熟悉的城市,只是為了追尋畫畫的夢想。

貧窮、饑餓、病魔,他都不在意,一生窮困潦倒,把死命工作和畫畫當成生活的全部,只為了追尋心中的“藝術”,直到生命的完結。

主人公去世以后,他的作品開始名聲大噪,變成了不可估量的藝術品。于是,各種評論和夸獎漫天飛舞,他變成了世人眼中的“天才”。而曾經跟他有過交集的人,捶胸頓足,后悔當時不識貨,沒有保留兩幅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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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在書中說,藝術家的最大妙趣是在于藝術家的個性,個性獨特,我原諒他的千種毛病。

就像人總是在成名成功以后,才可能稱之為天才。然后旁觀者開始回頭看看天才的一生,用一種早知道的口吻說:我早就說嘛,這個人不一般。

一個普通人在成為天才之前,總是被稱為瘋子。沒有人生來就是天才,斯特里克蘭只是一個普通人,至少他的前半生只是一個生活安逸的平凡人。

他做了常人不能理解的事情,追尋著別人看不懂的虛幻。他近乎癡狂的追求才顯得與眾不同,于是他變成了眾人眼中的“瘋子”。

普通人窮盡一生追求金錢、財富、地位、愛情,他不放在眼里。

普通人穿著整潔,語言得體,舉止有禮,凡事做事小心翼翼,他絲毫不在乎,任人說長道短。

他所做的,只是把生活的全部變成了“夢想和死命工作”,死命工作是為了買畫布,是為了買顏料,最終都是為了畫畫。

毛姆說,在斯特里克蘭的眼中,“一瞬間我似乎看到一個飽受煎熬的熾烈靈魂,追逐著血肉之軀根本無法企及的某種偉大目標。我似乎瞥見一種無以名狀的追尋。”

當一個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時候,哪怕他拖著疲倦的垂死的軀殼,他的靈魂是鮮活的,目光是熾烈的。斯特里克蘭用他帶著一貫嘲弄的口吻說:“我說了非畫不可,由不了自己。落水的人不管泳技好壞都要游,不游出來就會淹死。”

這樣真誠的回答讓人聽了為之動容。而這就是人們眼中的“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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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瘋子是令人羨慕的。他的靈魂是出世的,是勇敢的,是自由的。

比起來更多人受困于工作、生活、愛情等各種瑣碎的事情的時候,我們的自由越來越少,被束縛得越來越多。可是,又有多少人敢為了那份自由放棄一切?甚至,又有多少人連那份自由是什么還不知道?

主人公最后生活的大溪地是他最后生活的地方,也是讓他的身體和靈魂最自由的地方,毛姆說,因為大溪地的人懂得一個道理:人往往不是自己渴望成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為的人。所以在這些人眼里,斯特里克蘭的怪異舉止不足為怪。

讀完這本書,我自問我心中的自由是什么,竟一時愕然。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誰又能做到呢?

王小波說,人在最年輕的時候,最困難的事情就是決定自己一生要做的事情。牽絆那么多,誰敢為自由拋卻生命和愛情?金錢、名譽、地位,哪個可以舍去?哪個可以不在乎?

書中,布輝努船長說了一句話讓我銘記:從某種意義上講,我也是藝術家。我像他一樣滿腔激情,只不過他的手段是繪畫,我的手段是生活。

原來人人向往的自由我們一直都有,它融于我們的生活中,恰如書名《月亮與六便士》所象征的那樣,自由和現實。只是我們都忙著追尋最廉價的六便士,何曾抬起頭看看那枚月亮呢?

我想起來一首歌:

當你低頭的瞬間
才發覺腳下的路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遠
藍蓮花

人人心中都有一朵藍蓮花,但愿我們都有勇氣追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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