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定慧品》
那么,應該如何看待相呢?六祖告訴我們,要“于相而離相”。你感受到事物的美好,就去感受它。春天,看到百花綻放;秋天,看到紅葉飄零;冬天,看到雪花紛飛。但只是感受而已,如果執著于此,只要春天而不要其他,就會違背自然規律,違背一切法的實相,從而給自己帶來無謂的煩惱。擁有真理的人,不舍棄也不回避生命中發生的一切,而是看到它本然如此。在相的當下,看到緣起的真實。
比如這個磬錘,并沒有可以作為磬錘而獨立存在的實體。它是依靠木棍、橡皮等材料,才有磬錘的存在。唯識宗稱為依他起,即依條件的組合而起。我們想想自己所喜歡的人,假如他死了,一把火燒了,你喜歡的是什么?是他的身體嗎?身體已經不存在了。是他的思想嗎?思想是不斷變化的。你曾經喜歡的,何曾有一刻停留過?所以,凡夫都是在刻舟求劍。一旦我們對某人或某事產生執著,就立刻被捆住,不得自在。
如果你說:這個不行,那我追求下一個目標。其實,下一個還是同樣。輪回就是這樣,一個又一個,一次又一次,無有了期。你所執著的這一切,以為能滿足自己,事實上,你的標準在不斷改變,外物也在不斷改變,沒什么是永恒不變的。
當我們看到所有事物都是依他而起,一個重要觀念就形成了——那就是“一切法無我”。“我”是什么?就是可以主宰,可以不依條件而獨立存在。那么,磬錘能不能獨存?離開組成磬錘的條件,所謂的磬錘,在這個世間從來沒有生過,也沒有滅過,只有一個依他而起的現象。沒有存在,也沒有生滅,卻可以叫它為磬錘。所以說,一切法都是未曾有法。
對照一下自己,我們的生命曾經存在過嗎?假如把身體當做生命,最初,這個身體只是父母的精子和卵子結合而有。出生后,依靠種種飲食滋養而成。如果不依靠飲食,不依靠外在的地水火風,你的身體在哪里?
假如把內心的想法當做生命,覺得自己善良有愛,處處為別人著想,那在父母生你之前,或者你會思考之前,這些觀念有嗎?如果把父母、老師乃至所有人提供的材料全部物歸原主,把父母教的規矩、老師教的知識、師父教的佛法全部清空,我們心里還有什么?無話可說。你只要想,只要說,一定有來自他人的材料。可見,所有思想都是依它而起,是無自性的。
內外一切相,從身體到妄想、概念、分別和執著,都是無我的。當你在一切相中看到依他起,就不會再執著其中有一個“我”。因為身體是由飲食提供的元素而支持,思想是由每天觀察學習而形成,都是通過外在條件而有,背后沒有一絲一毫所謂的“我”。此時,你能否體會到六祖所說的“于相而離相”?(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