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中的日常溝通,以及其它對外事務溝通中,我們與他人的互動,常常是在不斷提出問題和請求。我們需要與親友、同事、普通熟人、服務人員、陌生人等,在正式或非正式的場合,根據需要提出自己請求、愿望、主張等。那如何提出請求,會更加利于請求的達成、更加利于了解自己和理解他人,并促進雙方的互動與連接呢。關于《非暴力溝通》的第四個要素——請求,內容如下:
1、請求的鋪墊
日常溝通中關于請求前的鋪墊,常常犯的錯誤可能是:
沒有鋪墊。
我們提出請求時,如果前面沒有鋪墊,沒有解釋清楚提出請求的前因后果、來龍去脈,而是直接提出請求,或者說單純只有請求,會讓人懷疑或猜測你如此請求的動機:不知道你為什么要這樣做,答應你的請求會帶來什么或好或壞的影響,而一般從與生俱來的安全憂患角度考慮,特別是非親密關系間的溝通,難免會往壞的方面想。只鋪墊
如果只是描述事實和感受,而不提出需要和請求,同樣讓人不知道你說這話的目的是什么,究竟是想干嘛:只是單純地發泄情緒和表達觀點呢,還是有什么暗示呢,讓人坐立難安。
更好的做法是:
描述清楚請求的原因,即事實、感受、需要,作為鋪墊,然后提出請求。即首先描述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或者說發生了什么,以及有什么樣的感受,然后表明自己的需要和目的,最后非常自然地提出自己希望對方配合的請求。
比如,請求父母不要再催婚,可以或認真或玩笑似地說:“爸媽,你們常詢問起我的個人狀況,這讓我感到焦慮,平時還有工作和一些生活上的煩惱事,所以業余時間我想放松休息一下,你們能否先不要催了,或者控制一下頻率,1月1次?反正平日我也會留心的,這急不來的。”
2、提出請求而非命令
1)、隱性的命令:
關于提出請求時的態度問題,一般普遍理解就是提出請求時態度好一點,姿態低一點就行了,因為畢竟是求別人。而在比較熟悉的親友關系中, 甚至連態度都沒有好,認為基于情誼和彼此關系,是應該的。在工作或辦事等要人配合的事情中,會認為這是對方應該做的、職責范圍內的事情,因而在態度上、特別是被拒絕后,會有些強勢或者言辭激烈,反而惡化了溝通結果。
非暴力溝通中,作者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認知前提就是:我們提出的是請求,是個人的愿望,而不是命令。這樣的基調不僅會在提出請求時的用語和語氣上體現出來,更會體現在被拒絕后的反應上。被拒絕后,如果開啟對對方的責難,或者說激起對方的內疚心理(如利用情感關系綁架)等,更或者當時未發作、但在后續的相處中,通過故意不滿足對方的請求或者溝通時態度不好等方式而隱性報復。前述的被拒絕后出現的這些反應,都是把請求當成了命令。
然而,對人的請求,無論自認為請求本身多么正確和應當,在溝通方式上,我們都應該明確我們提出的是請求,而不是命令。沒有人愿意被強迫、命令著做事情,甚至即使本身想做,而對方的命令式要求,都可能導致人為了強調自我的屬性反而拒絕答應請求。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尊,而請求是建立在彼此平等的基礎上:針對請求,對方自然有同意或拒絕的權力,而自己也沒有強迫他人的權力。
所謂的“為你好”,我們真的有考慮別人目前的處境、感受、需要、認知基礎和能接受的為他好的方式嗎。而職責范圍內的公事公辦中,對方不配合,并不代表我們可以不注重溝通方式、也不代表我們應該發號施令。因為:
首先,從業務角度考慮,對于職責范圍和程度本身,其實現實生活中沒法太明確。哪些是對方應該做的,需要提供怎么樣的服務,提供到什么程度,一些細則如何劃分,有些并沒有明文規定,或者沒法量化。這些不明確的部分,都是需要我們好好溝通來提出請求的。(當然,對明確責任范圍內的推拖,可以選擇投訴,但也是同樣要做好溝通部分)
另外,從實際人性角度考慮,我們跟人打交道,無法同機器那樣有既定的標準化的 輸入-處理-輸出,人不可能沒有心理弱點、情緒、和小差錯,加上表達和理解的天然誤差,要對方像執行命令那樣精準輸出是很難的。即使理想狀態是如此,但其實是對人性的極大考驗。捫心自問,自己在工作中在對外業務中,是否做得到:
非常明確具體地劃定自己的責任范圍,范圍內的事情,只要客戶提出要求,它就是應該執行的命令,無論要求的程度是否太過、提出要求的時間是否恰當、態度是否傲慢、當時自己的身體或心理狀態如何,我都應當給出標準的輸出,否則,別人就有權指責我。(試問,自己是否做得到如此?)
2)、被拒絕的理由
另外一個對被拒絕后的不當做法是,將對方的拒絕反射到自我自尊,以及兩人關系的親密程度上,認為對方拒絕自己是不給面子,是兩人關系不夠好的證明。但是,我們捫心自問,即使是親如一家人,難道朝外相處中,就沒有彼此需求沖突的時候嗎。即使利用感情綁架成功,別人壓抑了他的需求來滿足你的需要和請求,能長久維持嗎,不會被反噬嗎。
請求是否答應,最終都會回歸到對方是否真的愿意,不論是出于愛的真心幫助,還是彼此需求并不沖突的舉手之勞,抑或者其它的主動的目的。
所以,對于他人的拒絕,不管是否還有其它原因,主要因素都是彼此在當下的需求有所沖突而已,如果被拒絕,我們去詢問了解拒絕的原因,從而去了解他的感受和需要。再根據原因來決定我們是否需要說服對方。
比如,邀請朋友去看電影,對方表示不想動。此時可以請對方談談不去的原因,進一步了解對方是太累了、想宅在家,還是認為最近沒有好看的電影、又或者有其它約會等,再根據具體原因確定自己的下一步行動。而不是被拒絕后上來一句:“真不夠意思,好不容易邀請你。”
作者特別強調:非暴力溝通的目的是真誠和傾聽基礎上的彼此連接。因此,落在請求上,也是個雙方互動和了解的過程,而不是單方面的施壓。
3、明確和具體的請求內容
關于請求內容本身,作者強調請求要明確和具體,即明確請求達成的標準。比如,“希望你多陪陪家人”的請求,應該具體到“希望每周末1天安排親子活動”。如此會更加利于了解自己真正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及請求本身的合理性,也更利于對方了解和執行。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覺得,將請求表達得寬泛簡短,就能給對方更多具體如何實施的空間。個人認為,也可以采用:表達初衷,然后列舉幾個具體方案 的方式。比如,“為了增加和孩子們的情感聯系,能不能每周末安排1天親子活動,或者一周2天陪孩子吃晚飯,等等 ”
4、確認是否理解、要求反饋
如果對于對方是否理解我們所表達的意思有所顧慮,或者說這本身很重要、決定著后續溝通,我們可以請求對方給予確認。即使對方明確表明“知道了”,也可以請求對方轉述一遍。如果對方感到不快,可以明確表明,“只是確認自己的意思是否表達清楚了”。
特別是在集體會議中,對于會議的決議、主旨問題、目的等,都可以要求參會人員給予反饋,來表達他們的理解、看法等。
5、確認他人針對請求的對應
明確他人理解我們的意思后,對于請求本身的反應,我們多數只關于對方是否答應。其實還可以詢問了解對方的:感受、具體的想法/看法。
總之
綜合下來,提出請求的步驟如下:
1、打腹稿:原由(事實、感受、需要)鋪墊、明確而具體的請求內容
2、提出:以請求而非命令地方式提出請求
3、關注他人:請求反饋(確認、轉述)+了解他的反應(感受、看法、接受意愿)
4、互動:了解被拒絕原因(感受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