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種種原因,農村房屋建設亂象叢生,建設用地浪費嚴重。為規范農村房屋建設,合理整合農村土地,較少土地資源浪費,2017年國家調整了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政策。農民朋友要注意了,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新規出臺后,以下這些房屋將會被重點清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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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非宅基地區域內的房屋。
需在宅基地區域內建房,在耕地、山坡等非宅基地區域內建造的房屋,將會被重點清理了。
第二,占地面積嚴重超標的房屋。
國家對宅基地面積有明確規定,各地地形不一,宅基地面積稍有差別。房屋超占的面積在合理范圍內的暫不處理,房屋占地面積嚴重超標的,將會被重點清理了。
第三,一戶多宅中多出的房屋。
目前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原則,一戶多宅的除正常分戶、合法繼承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多余的房屋將會被清理。對于自愿采取退出或復墾的農民,給予一定的補貼。
第四,無人繼承且已坍塌的房屋。
房主去世后無合法繼承人員,導致房屋閑置荒廢,成了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這樣的房屋將會被重點清理了。
第五,長期閑置且已坍塌的房屋。
一些房屋常年閑置荒廢,已經坍塌成為危房。這樣的房屋將會被清理了。
第六,違法相關規定建造的房屋。
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房屋,是屬于違規建筑的,這些房屋將會被拆除了。
第七,非村集體成員繼承的房屋。
子女農轉非,父母屬于農業戶口,其子女是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不允許修繕的前提下,自然坍塌后的房屋,將會被重點清理。
第八,非農業戶口所遺留的房屋。
已舉家遷往城市,均轉為農業戶口的,遺留下來的房屋經會被清理。自愿退出或復墾的,可獲得一定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