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前,月工資也就是幾十塊錢,那時候也是剛和父母分家不久,兒女還小,自己每月還要交生活費,需用錢的地方很多,又加上計劃生育罰款(3000多塊),想給孩子買點零食都沒錢,還常到親戚家里去借。可也沒有富裕的親戚,想了又想,還是到父母那里看看吧!可又怕借不來自己心里難受,讓父母也尷尬(父親當時還沒退休)。
因為沒地方去借,最后還是去了。
結果,還是給自己想的一樣沒借來,心里真不是滋味。
當時,計劃生育罰款追的緊,后來,還是去了孩子的二姨家拿了一點。
還有一次,人家來要計劃生育款,當時他剛騎車下班到家,干部正在他家要錢呢!沒辦法扭頭又回到幾十里以外的單位,找了好幾個人才籌了二百塊錢。
說實話,他這一來一回就是百十里地路,到家連口水都沒喝,騎著自行車跑那么遠累不累?
一切都需要錢,當時的一分錢就差沒有掰成兩半花了,那時候真的是愁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