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應該和員工一起上下班嗎?

作者:沈齊雨

親身走過,才知五味雜陳;歷經風雨,方可撥云見日。


我曾經就職的一家公司,老板基本每天都是下午17:00才到公司。我們的下班時間是17:30。每當看到老板17:00整步入公司,所有的員工都在心里默念三字經。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今天注定不能按時下班了。

老板到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讓各部門負責人挨個到他的辦公室匯報工作,然后他總能吩咐一堆的事情讓你做。

所以,在那個公司,大家的加班非常多。

而且,老板喜歡自己寫東西。可是他不白天在公司寫,也不在家寫,就喜歡晚上在公司寫。所有部門的負責人都得陪著。因為大家要等著隨時為他提供資料和數據。

我作為他的秘書兼助理,要負責收集大家的數據、資料,還要坐在一邊敲字兒。因此常常熬夜至凌晨。

第二天,老板要么不來,要來,肯定也是下午17:00。作為員工,又不能像老板一樣下午下班前才來。公司的考勤系統還要正常運作,而且,白天各個部門還有很多自己部門的本職工作要做。

面對我的疲態和日益加深的黑眼圈,我的周先生常常感到很無奈:“小霽子,你這樣說不定哪天會過勞而死。”

我也實在厭倦了這沒有效率、無休無止的加班,干脆就寫了一封辭職信。

老板提出給我加薪,而且還要分我股份,也沒能打動我。他開出的條件確實誘人,可是并不是我當時考慮的第一要素。

事實上,我曾經提出,只要不讓我加無謂的班,我可以留下。只是,我的老板口頭上雖然答應了,卻又無法按我們的約定執行。不到一個星期,他就違反了我們之間的君子協定。所以,我毫不猶豫地離開了那家公司。對于把公司當自己家來隨意對待的老板,我實在不想伺候了。

我認為,公司就是大家共同創造成果和財富的地方。不是自己的私家菜地。即使這個公司屬于你,卻并不代表作為老板的人,可以肆意妄為。

作為這個公司的所有者,老板按不按時到公司上班無所謂,到不到公司上班也無所謂。你只要做好充分的授權,你天天在家里睡大覺也沒人管你。

老是在臨近下班的時候才出現,并不是延長員工勞動時間、節約人力的明智之舉。

員工受雇于企業,8小時內為公司盡心竭力都是應該的。如果因為員工自身的原因,沒有完成工作,他自己就會自覺加班追趕進度。如果實在是事情緊急,或者為了完成某個共同的目標,需要加班,我相信作為團隊的一員,沒有人會有任何怨言。

可為了將就某個人的作息習慣,而讓全公司都陷入加班無度的怪圈,就得不償失了。而且,員工除了工作,還有生活,還有家庭,適當工作強度的勞動,是保持雙方可持續合作的基礎。所以,我在下一份工作時,把“老板的作息”放在考評一家公司的重要指標上。

很幸運,我找到了一家符合自己要求的公司。這是一家正處于初創期的軟件企業。我入職的時候,剛剛成立了幾個月。整個團隊都很年輕,而且朝氣蓬勃。

我們每天早上9:00上班,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相約每天早上8:00到公司。一方面是為了避堵,一方面是為了早上兩個人一起討論一些問題。他們要爭取在公司中層到公司前,就能先達成一致。這樣,大部隊到公司后,就能發布任務,并快速執行下去。整個公司的效率因為兩個BOSS的每天1小時,效率提高了非常多。

下了班,倆人該應酬應酬,該回家回家,有報告就拿回家寫,需要協助的,一般都會提前讓各負責人準備。

先不談別的,在老板的作息上,我對新的公司有了非常好的印象。

我自己的主體工作跟上個公司基本一致,保持了比較好的延續性。因為是初創期企業,難免一人身兼數職,我也兼了一些別的職位。盡管如此,我也鮮少加班。除非項目緊急,一般情況下,我都能將工作安排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我部門的同事跟我一樣,很少加班,可是我們的業績卻越來越好。

老板應不應該和員工一起上下班呢?我的答案已經很清楚了。你的答案呢?歡迎拍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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