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周末,偶有空閑想著先閱讀之前留下的文稿,結果被朋友一家的來訪給打亂了。這朋友是帶著事兒來的。兩個小時的聊天過程中,朋友一直在試圖讓我幫著解決她此刻的焦慮,一來二去,終于明白了今天是來求解惑來了。
她的孩子在外地學校的中段學習,由于剛升入三年級,家長也好、孩子也好都出現了一定程度的焦慮狀態,由于第一次參與到托管中,而多出來的一小時托管時間,孩子并沒有把作業完成,許多時候更是一個字沒有寫,加上老師突然間加重的作業量,讓原本就按部就班的朋友家亂了陣腳。原來的運動時間、練琴時間都沒有了,所有的作息與學習狀態都不對了。為此朋友很焦慮,試圖與老師溝通,卻又怕老師會不高興。
作為教師,非常理解老師的狀態,作為母親,也非常明白家長的那份焦慮。于是與朋友談開去后,不得不思考起眼前的家校合作關系來。
正巧,今天閱讀的是張永老師和張艷瓊老師寫的《家校社合作的反思與重構:基于實踐共同體的現象》,文中對于當前家校社合作的癥侯以及實踐共同體概念的提出,真的是讓我找到了知音。
一、當前家校社合作癥侯的現象解讀
在文中提到家校社合作的癥候,確實是非常真實的存在——對學生的全天候監控、簡化為家校合作、衰減為家長配合學校,而合作更多的體現在線上的交流與溝通,大體也都以學習狀態為主。就如今天的朋友來訪,問其焦慮,也就呈現幾點:一是孩子對于學習不舒適體驗的過分緊張,讓朋友擔心;二是朋友擔心孩子不去托管,會讓老師不高興,并影響孩子在校的學習狀態;三是朋友認為這樣機械化的學習方式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長的。而問其為何不溝通,朋友只說嘗試在微信中發文字溝通過一次,結果換來了老師的不回答。她便開始胡思亂想,覺得自己是否得罪了老師。
我相信大多的家長對孩子的老師都會有這樣的心理,怕得罪。這也反映了文中提到的第三個癥候:家長配合學校。學校要求怎樣,家長就怎樣做。有建議不提,有話不說……我不認為朋友說的都對,我們需要學會讓孩子適應學習環境的變化,在許多興趣的安排上也得學會取舍,不是孩子喜歡的都得學,更不是你覺得好的都得要。教師與家長間必須要有的是相互的理解,這都建立在有效的溝通之上。
當然,我認為其實還有一種癥候——教師配合家長。這在一部分班級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并不陽光的分班的制度下,當孩子的班主任并不是自己所滿意的時候,部分家長并開始指揮班主任做事,過多的干涉班級管理事務,具體表現為:每天要求到校聽課,聽課后對該教師一味的指責,諸如普通話不標準,自己的孩子上課沒有表現的機會等。為了讓家長滿意,學校便會要求教師作出相應的調整,而得到滿足的家長開始更甚——想方設法地要求更換老師,向學校提出各種各樣的不切實際的要求等。這讓學校與教師進入非常被動的狀態。這樣的家校合作狀態每年都會出現。
在我看來,教師在教育教學上雖是專業的,但畢竟我們面對的服務對象是孩子,而孩子的背后是一個家庭,甚至是一個家族。每個家庭對于孩子的教育發展定位不同,我們如果沒有合理的溝通,那自然無法達到共識,無法真正促進教育有效的發生。無論是家長配合學校,還是學校配合家長,都不是合理的家校合作方式。
二、實踐共同體的個人解讀
第一次聽到“實踐共同體”這個名詞。我非常認同作者在文中提到的:“學習是構成社會實踐整體的一個不可或缺、不可分割的方面,它所提示的重點是涵蓋完整的對人的全面充分的理解,而不是‘被動地接接受’大量有關世界的事實性知識;它強調與世界的交互活動;強調主動行動者、活動和彼此相互構成的世界。”“在實踐共同體理論中,有關人、世界和活動、參與的相關理解是學習理論的核心。”
我一直認為學習與實踐的關系是密不可分的。然而在現實的教育教學工作中,我所提倡的實踐性學習總是會被人認為是嘩眾取寵,被曲解成為“出風頭”。但我們誰都不能否認“實踐包含在學習過程中,因此,學習者投入實踐(而不是成為實踐的目標),具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成為學習有效性的一個‘條件’和學習的認識論原則。”
回想工作的21年,一直在與傳統的教育教學工作弊端作“斗爭”,21年前走向工作崗位,因為沒有給一年級的孩子留書面的家庭作業,被家長告了,說我不會教書,作來都不給孩子布置,只知道讓孩子看書、做家務。因此在當前的鄉教育教學大會上,被狠狠批評了——某些青年教師的班級作業量太少,不認真思考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只想著如何輕松……結果一年后,全班成績在城郊學區的聯考中高居榜首,便無人再說什么。從教第五年,因為我改變插秧式的座位編排,組建小組進行合作式學習,又被校長給叫到了辦公室,說我標新立異,專搞一些華而不實的東西……此刻想來,確實感謝自己的那份執著與堅持。
從實踐共同體的視角來看自己工作的21年,我努力讓孩子體驗真正的學習,回到真正的社會生活中去,在社會生活中不斷地學習——在學做家務中體會勞動教育,在少先隊社區活動中體驗社會屬性,在假期實踐中實現真正的學習……我不敢說,自己的學生以后會如何,可至少在他們的生命里,學習就不僅僅局限于學校與家庭,更應該走向社會。
當然文中的“社”指的是社區、社會,當前的社區、社會自然也應該有教育的責任與義務,給公民提供各種各樣社區學習資源與社區學習保障的同時,也能促進學生對社區建設的關注。
三、終身學習視角下的家校社合作
“作為終身學習場,家校社合作包含了成人與兒童之間的相互學習。因此從個人角度來看,我與學生間自然也存在著這樣的學習場。僅以目前所帶的一年級班級為例,有參加過全國樂高比賽的得獎選手,有地市區輪滑冠軍選手,有身經百戰的演講朗誦協會會員……在他們面前,我似乎成為那個最需要學習的弱者,他們所說的許多東西是我不明白的。那么學習便會在我們的交往過程中產生了。因此,我們必須更新自我的學習觀,學會向家長、向學生學習,與學生背后的家庭真正建立一種學習交流的關系。如今年這批新生的家委會,我便專門成立了一個學習組,以促進家庭間的相互學習以及學習型班集體的建立。我們必須要轉變一些非常錯誤的現實觀點——孩子入學,家長就沒有教育的責任了;孩子的學習就應該是教師的事;所有的實踐活動都是給家長增加了負擔……從終身學習的觀點來看,沒有一個環境中的個體是學習的旁觀者,他們都應該成為學習的主體。
誠然,家校社合作本就是一個熱點的話題,不同的地區不同學校不同家庭都會有不同的合作方式。但無論如何改變,我們都可以從實踐共同體的視角來看待家校社的合作,以改變目前家校社合作的癥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