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潘的日課十二條中有記:
日知其所亡,每日記茶余偶談一則,分為德行門、學問門、經濟門、藝術門,寫日記,須端楷,凡日間過惡(身過、心過、口過)皆需一一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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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從今日起用行動向完人看齊,畢竟人人都說,古今只有兩大完人,前有王陽明,后有曾國潘。
踐行......
今天跟老公、琨、玉還有小析一起吃飯時,十二點開始點菜,一點多都快吃完時,還有份菜一直沒上,中間一直催促,卻無反應,結果隔壁桌都上了那份菜,我們桌還是沒有。
最終我忍無可忍,當喊來服務員要求退菜,服務員卻口氣不善時,我爆發了。雖然被老公和好友們勸著,我還是沒忍住。我不但語氣強硬的再次重申退菜,還氣不過的喊來領班投訴。
最后出門時...我后悔了...
感覺自己過激了,沒有控制自己的情緒,導致在處理這個問題上沒有體現個人的涵養。而且也確實不是什么大事,過于小題大做。
在這里記下這件事,希望自己從現在起,加強情緒控制管理,可以做到小事不生氣,大事有邏輯。